湘潭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教授
個人簡介王太平,男,1970年6月生,漢族,河北省成安縣人。法學博士、博士後。湘潭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院長助理。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智慧財產權法研究會理事。
學習工作經歷1、1992年畢業於河北財經學院工業經濟系,獲經濟學學士學位,並留校任教;
2、1999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
3、2003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同年到湘潭大學法學院任教;
4、2000年11月晉升為講師;
5、2004年9月晉升為副教授,同時被聘為碩士生導師;
6、2007年1月-2009年12月在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從事博士後研究。
7、2009年晉升為教授,2011年被聘為博士生導師。
近年來主要承擔法學本科生的《智慧財產權法》、《民法》等2門課程;為民商法專業研究生講授《智慧財產權法》、為智慧財產權專業研究生講授《商標法與反不正當競爭法專題》等學位課和方向選修課。
科研成果著作和教材
1、《智慧財產權法法律原則:理論基礎與具體構造》(獨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智慧財產權客體的理論範疇》(獨著),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08年版。
3、《法治:傳承與創新——當代中國依法治國之路再探》(合著),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4月版。
4、《現代智慧財產權法學》(副主編),蘇州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主要學術論文
近年來發表的主要學術論文有:
1、《智慧財產權制度的未來》(獨著),《法學研究》(CSSCI)2011年第3期;
2、《論商標法中消費者的地位》(獨著),《智慧財產權》(CSSCI)2011年第7期;
3、《智慧財產權國際立法的後TRIPS發展》(第一作者),《環球法律評論》(CSSCI)2009年第5期;
4、《論智慧財產權的公共政策屬性》(獨著),《湘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CSSCI)2009年第1期;
5、《智慧財產權法中的公共領域》(第一作者),《法學研究》(CSSCI) 2008年第1期;
6、《TRIPS協定的立法動力學》(第一作者),《智慧財產權》(CSSCI )2008年第1期;
7、《評尼默的新作品獨創性要件——意圖》(第一作者),《中國著作權》2008年第1期;
8、《我國傳統知識保護立法的行動策略》(獨著),《電子智慧財產權》(CSSCI)2007年第11期;
9、《著作權保護的雙重限制》(第一作者),《智慧財產權》(CSSCI)2007年第3期;
10、《智慧財產權的政治學》(第二作者),《電子智慧財產權》(CSSCI)2007年第4期;
11、《商標概念的符號學分析》(獨著),《湘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3期;
12、《學術法·法典法·智慧財產權法典化》(獨著),《電子智慧財產權》(CSSCI)2006年第8期;
13、《安娜法的權威解釋:英國的米勒案和德納森案》(第一作者),《電子智慧財產權》(CSSCI) 2006年第4期;
14、《美國對創意的法律保護方法》(獨著),《智慧財產權》(CSSCI )2006年第2期;(人大報刊複印資料《民商法學》2006年第8期全文轉載);
15、《美國Dastar案:區分商標與著作權法,捍衛公共領域》(獨著),《電子智慧財產權》(CSSCI) 2006年第2期;(人大報刊複印資料《民商法學》2006年第6期全文轉載);
16、.《狹義資訊理論與商標保護理論》,(獨著),《電子智慧財產權》(CSSCI)2005年第1期;
17、《商標法的符號學分析》(獨著),載國家知識產權局學術委員會,中國智慧財產權研究會,中國智慧財產權研究會專利委員會:《智慧財產權研究與實務——2006年全國智慧財產權徵文獲獎論文集》,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06年版;
18、《著作權法中的思想與表現兩分理論》(獨著),載吳漢東主編《智慧財產權年刊》(創刊號),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19、《商標本質的結構功能分析》(獨著),載劉春田主編《中國智慧財產權評論》(第三卷),商務印書館2008年版;
20、《論專利獎賞制度》(獨著),載吳漢東主編《智慧財產權年刊》(2009號),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近年來主要側重於智慧財產權法基礎理論和商標法、專利法的研究,出版專著《智慧財產權法法律原則:理論基礎與具體構造》、《智慧財產權客體的理論範疇》,發表學術論文《智慧財產權制度的未來》、《智慧財產權法中的公共領域》、《著作權理論中的思想與表現兩份理論》、《狹義資訊理論與商標保護理論》、《商標法的符號學分析》、《商標概念的符號學分析》、《商標本質的結構功能分析》、《學術法·法典法·智慧財產權法典化》等,是國內最早將資訊理論和符號學方法運用於商標法分析和智慧財產權客體解釋的學者之一,系統構建了智慧財產權法最為基礎的理論範疇——智慧財產權客體,系統總結了智慧財產權法法律原則的理論基礎與具體內容,較早提出學術法之闕如、非理論化、非體系化是智慧財產權目前無法法典化的主要障礙,而建構智慧財產權學術法是智慧財產權法典化的必由之路的觀點。
王太平 1951年生,湖北武漢人,武漢理工大學理學院黨委書記,教授,研究員。
武漢理工大學教授
個人簡歷1951.05 出生於湖北武漢
1973.09-1976.07 畢業於武漢工學院汽拖系拖拉機設計與製造專業
1976.07-1978.10 武漢工學院汽拖系任教
1978.10-1983.08 武漢工學院汽車系團總支書記兼輔導員
1983.08-1990.09 武漢工學院汽車系黨總支副書記
1990.09-2000.05 武漢汽車工業大學校工會副主席兼校長辦公室副主任、校友總會秘書長
2000.05-2003.09 武漢理工大學校工會副主席
2003.09-2010.07 武漢理工大學理學院黨委書記
2003年9到2010年7月任武漢理工大學理學院黨委書記、研究員
中南地區高教管理研究會常務理事、副秘書長
湖北省高教管理研究會常務理事、秘書長
王太平研究員主要從事思想政治教育、高校黨務工作、高等教育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企業文化等領域的研究,在公開出版的重要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30餘篇,主編著作1部,參編著作2部。
清代王太平
清代恩濟莊一地埋葬的有墓碑並留下拓片的清代太監之一,康熙十九年八月十七日生,乾隆廿十八六月廿七日卒。官職為乾清宮總管宮殿監監正正四品。
庫倫旗人大常委會調研員
王太平 男,蒙古族,1943年2月出生,內蒙古庫倫旗人。中共黨員。畢業於內蒙古財經學院。現任庫倫旗人大常委會調研員,兼庫倫旗人民檢察院特邀檢察員。主要業績:從事經濟工作30多年,具有豐富的基層工作經驗。從基層供銷社分銷店做起,在“八大員”崗位上工作20年,在為“三農”服務的工作中辛勤勞動,贏得了當地農牧民的擁戴。後調任旗供銷系統職工教員,專抓青年職工的“雙補”工作,為培養民族地區新一代商業職工隊伍做出了重要的貢獻。擔任庫倫旗財政局局長期間,管理經濟綜合部門的工作,1994年當選為庫倫旗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參與指導經濟體制改革,為當地黨委改革決策獻計獻策,並結合工作實際,不斷深入探索,撰寫了多篇論文。其中《庫倫旗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調查與分析》一文入編《當代中國改革與建設文庫》和《跨世紀探索》。在人大工作方面,致力於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在系統研究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撰寫的《加強監督,嚴肅執法》等地方刊物。認真履行代表職責,向人代會提交的議案大都被黨委政府所受納,為地方的改革、發展和穩定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王太平是銅陵市教育局招生辦一名普通科員,大學文化,中共黨員。自1997年從事招生考試工作以來,他就一直負責招生考試考務和計算機管理工作。他認真學習,以身作則,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熟練掌握並認真貫徹執行各項招生政策和法規,工作兢兢業業,服務熱情周到。多年來,我市招生考務工作沒有出現任何問題,得到了上級的肯定、社會的認可、領導的讚譽。他撰寫的論文多次獲得國家級、省級獎。由於工作成績突出,他先後榮獲教育部“全國高校招生工作先進個人”、南京軍區空軍政治部“空軍招飛工作先進個人”、“優秀信息員”稱號,多次年度考核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