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狐2014

獵狐2014

獵狐2014是中國公安機關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的專項行動。從2014年7月22日公安部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全國公安機關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以來,戰果豐碩,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國“獵狐2014”專項行動共抓獲外逃經濟犯罪人員680名,其中緝捕歸案290名,投案自首390名,相當於2013年中國全年抓獲總數的4.5倍。其中,緝捕歸案290名,投案自首390名;涉案金額千萬元以上的208名;潛逃境外10年以上的117名。

基本信息

簡介

2014年7月,公安部一場旨在緝捕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的“獵狐2014”專項行動正式啟動,這被視為中國政府密集反腐動作的一項重要舉措。“即使犯罪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將其緝捕歸案,繩之以法。”在7月22日的電視電話會議上,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說。這一年,海外“獵狐”驚心動魄。公安部協調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報140餘份,先後派出境外緝捕行動組70餘個,從69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680名,境外追逃工作在南太平洋、南美洲和西歐等地取得歷史性重大突破,得到了中央領導同志的高度評價,贏得了廣大人民民眾和國際社會的一致讚譽。

歷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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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國公安部針對東南亞地區就部署了第一次集中的“獵狐行動”。經過40多天的前期工作,收網時只用了10天,就帶回10名在逃犯罪嫌疑人 。

2014年1月份召開的中紀委十八屆三中全會,中紀委強調“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

2014年3月份,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追逃追贓工作的通知》,強調建立和完善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信息資料庫,無論犯罪嫌疑人逃到哪裡,也無論逃了多長時間,檢察機關都要堅持不懈地將他們緝捕歸案,決不允許任何人逍遙法外。

2014年3月中旬,中央紀委公布的內部機構調整中,將外事局與預防腐敗室整合為國際合作局。其指向可能是為了加大國際追逃力度。

2014年5月29日,中紀委又召開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座談會,參會機關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外交部等。

2014年7月22日,公安部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從即日起至年底,集中開展“獵狐2014”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

2014年9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全國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部署會議,決定從即日起開展為期半年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集中追捕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

緝捕方案

公安部“獵狐2014”緝捕開展100天,從40餘個國家和地區緝捕勸返180人。公安部“獵狐2014”緝捕開展100天,從40餘個國家和地區緝捕勸返180人。
針對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逃往國家或地區的不同情況,公安部“獵狐2014”行動辦會同辦案單位制定專門緝捕方案;對於藏匿在逃犯罪嫌疑人相對較多、緝捕條件較好的國家,派出專門工作組,會同所在國執法部門實地摸排核查,千方百計尋找線索,適時組織集中緝捕。

前方果斷決策,抓捕關鍵時刻抓住戰機;前後方無縫對接傳遞信息,前方根據後方提供情報線索,迅速鎖定嫌疑人行蹤,並最終摧毀窩點,斬斷犯罪鏈條;深化國際警務合作,境內外協同作戰、多管齊下,不斷突破工作中的瓶頸,最終促成案件成功突破。

逐人逐案研究緝捕方案,從“一人一檔”到“一人一策”,通過思路與戰法的不斷創新,實現對重點案件的有效突破,不斷掀起境外追逃新高潮。

儘管關於外逃貪官的數量還沒有形成權威數據,但是對於外逃貪官的去向,中外媒體都一致認為,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是排名最靠前的幾個藏匿地,這些地區甚至已經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貪官一條街”和“腐敗子女村”。有分析稱,這三國是傳統移民國家,生活質量以及教育水平等均有很大吸引力。另一方面,中國與這些國家在司法合作方面還存在許多不足。

行動開展

行動方針

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劉金國在會上要求,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公安部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有關地方公安機關成立相應機構,迅速開展專項行動,掀起境外追逃的強大攻勢。要全面掌握外逃嫌疑人情況線索,逐人逐案分析、制定緝捕方案、明確緝捕力量,儘快將外逃嫌疑人緝捕歸案。要充分發揮我國與有關國家和地區廣泛建立執法安全合作機制的優勢,深化國際警務合作,對外逃嫌疑人較多的國家和地區,適時組織集中緝捕。要積極會同檢察院、法院發布通告,敦促外逃嫌疑人投案自首,動員其親屬規勸回國。要廣泛發動民眾檢舉外逃嫌疑人線索,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制定舉報獎勵具體辦法,對協助抓捕貢獻特別突出的,由公安部直接獎勵。

行動過程

2014年7月啟動的“獵狐2014”並非公安部第一次集中境外追逃行動。
2008年8月,詐欺兩單位養老保險金2425萬元的鄧心志被遣返回中國,成為加拿大成功遣返的首箇中國外逃經濟犯罪嫌犯。2011年7月,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賴昌星被加拿大遣返回國。
2009年,涉案金額近1億元的特大金融詐欺案件主犯之一沈磊被成功引渡回中國。沈磊畏罪潛逃後,中國警方隨即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布紅色通緝令。
2009年6月19日,阿爾巴尼亞警方在該國機場將沈磊截獲。因為中國和阿爾巴尼亞簽署有引渡條約,中方隨即正式向阿提出引渡請求。經阿法院判決並完成全部司法程式,阿法務部決定將沈磊從阿爾巴尼亞引渡回中國。10月15日,中國警方將其押解回國。
2013年,公安部針對東南亞地區就部署了第一次集中的“獵狐行動”。經過40多天的前期工作,收網時只用了10天,就帶回10名在逃犯罪嫌疑人。
2013年11月,在泰國執法部門協助下,中國公安機關抓獲了潛逃境外長達14年之久的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余國蓉。這是中國公安機關通過國際執法合作持續打擊外逃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取得的又一重大戰果。
2014年1月份召開的中國中紀委十八屆三中全會,中紀委強調“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正是在中央強調反腐敗決心之後,中紀委協調各相關機關,使得2014年的境外追逃非2013年可比。
2014年3月份,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追逃追贓工作的通知》,強調建立和完善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信息資料庫,無論犯罪嫌疑人逃到哪裡,也無論逃了多長時間,檢察機關都要堅持不懈地將他們緝捕歸案,決不允許任何人逍遙法外。
2014年3月中旬,中國中央紀委公布的內部機構調整中,將外事局與預防腐敗室整合為國際合作局。其指向可能是為了加大國際追逃力度。
2014年5月29日,中國中紀委又召開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座談會,參會機關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外交部等。追逃追贓是反腐敗工作的重點任務之一,是遏制腐敗蔓延的重要手段。
2014年7月25日,兩個月抓獲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88名。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的數據顯示,2014年前半年,中國檢察機關通過加強反腐敗國際司法合作,運用勸返、引渡、移民遣返、執法合作等措施,共抓獲潛逃境內外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320名。與此同時,中國公安部啟動“獵狐2014”行動。
2014年9月26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中國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部署會議,決定從即日起開展為期半年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集中追捕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最高檢要求各級檢察機關盡最大努力將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最大限度運用法律武器追繳贓款,堅決維護法律權威,有力打擊和震懾犯罪分子。國際刑警組織針對中國籍嫌疑人發布了160個紅色通緝令。

國際合作

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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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總統阿基諾三世2014年10月21日在馬尼拉外國記者協會年會上稱,只要在菲律賓境內發現中國外逃貪官及其資產,只要中國政府提出需要菲方配合,菲律賓政府都願意提供幫助。就追捕外逃貪官,此前美國加拿大等國均表示願提供一定程度的協助。澳大利亞警方近日同意與中國警方開展合作。但作為公開表態支持中國海外反腐的政府首腦,阿基諾還是第一位。

澳大利亞

2014年10月末,一場警方國際聯合行動正在展開,行動的對象是逃往澳大利亞的中國貪官。據估計,這些貪官攜帶的贓款高達10億澳元。估計在幾個星期之內,澳大利亞當局就會查封中方通緝的7名最重要經濟逃犯的資產。這是中國今年7月開始的“獵狐行動”的一部分。這一行動的目標是移居海外隱姓埋名的前中共官員。他們被控貪污大量公款。《財經》雜誌此前報導稱,這7人中包括吉林省前省長,雲南省委書記,國家電網公司前執行長高嚴、廈門市原副市長藍甫和前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長童言白。7人的完整名單目前尚未公布。

社會反應

公安部“獵狐2014”行動,主動出擊、創新戰法、堅持緝捕與勸返同步開展,不僅取得境外追逃工作新突破,也必然形成巨大的震懾力,無論是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還是其他貪官,都將惶恐難安。
從“打虎”到“獵狐”,中國的系列反腐、境外追逃行動,顯然不會是一場過境風暴。有心人應該不難注意到,巡視、舉報、追逃之外,伴隨眾多高級官員相繼落馬、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伏法的,是諸多致力於“紮緊籬笆”、“將權力關進籠子”、“深化國際警務合作”的政策和舉措,這些政策、舉措均指向一個目標——反腐、抓逃制度化和常態化。
境內築堤、境外織網,如此下大力氣的反腐、抓逃,不僅僅是為了抓幾個貪官和經濟罪犯,肅清官場,整頓吏治,彰明法律,其根本目的是在於打破舊的利益格局羈絆,除卻舊有痼疾,建立起有利於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型社會治理體系。可以看見,反腐敗鐵拳落下之時,司法體制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國企央企薪酬制度改革、高考制度改革等等,觸動深層利益格局的改革亦在同步推進,改革廣度和深度前所未有。反腐、抓逃是中國變革、發展的內在需求,新一屆領導集體致力將中國引向“復興之路”,反腐、抓逃自然不會限於揚揚止沸,而是要有腐必除、有逃必抓、釜底抽薪。
2014年,中國的反腐敗鬥爭進入一個新的里程碑——不但“打老虎”持續發力,“拍蒼蠅”堅定不移,而且在海外“獵狐”的國家行動中取得歷史性突破。
2014年11月8日,亞太經合組織(APEC)第26屆部長級會議在北京閉幕。會議通過了由中國政府主導的《北京反腐敗宣言》,並成立APEC反腐執法合作網路(ACT-NET),旨在加強亞太地區追逃追贓等方面的國際合作,攜手打擊跨境腐敗行為。中國和美國為反腐合作網路的聯合主席,秘書處設在中國。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的數據顯示,2014年前三個季度,通過加強反腐敗國際司法合作,檢察機關採取勸返、引渡、移民遣返、執法合作等措施,成功引渡、遣返和勸返了一批犯罪嫌疑人。2014年1-9月間,共抓獲潛逃境內外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502名。
緝捕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事關民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一些外逃嫌疑人還牽涉腐敗犯罪,能否到案直接關係著反腐敗鬥爭的深入開展。各級公安機關要以對人民、對法律高度負責的精神,以堅定的決心和有力的措施,全力打贏境外追逃這場硬仗,即使犯罪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將其緝捕歸案、繩之以法,堅決捍衛法律尊嚴,堅決維護人民利益。

事件反思

難點和漏洞

儘管“獵狐2014”海外追逃行動已經取得重大成果,但仍然有一些追逃難點及現行的法律法規和制度設定的漏洞亟待突破。境外追逃還存在不少難點,首先在境外辦案,難免受制於當地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工作程式乃至風土人情。大多數逃往境外的犯罪嫌疑人都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有境外生存的條件,出逃行為有預謀,出境後變換身份,出逃地點沒有規律可循,這就給辦案人員的抓捕工作帶來很多未知困難。其次,境外緝捕不同於常規出國考察,緝捕人員需要在發現線索的第一時間開展追捕,因此建立一條緝捕人員出國出境工作的快速通道是非常必要的。
在制度設計上,現行法律體系還存在一些制度“漏洞”需要填補。按照規定,官員職位越高,出國審批手續越嚴格,很多地方官員因公、因私護照都要求上交。但在許多外逃案例中,“一人多證”的情況較多,主要就是躲避“國家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 報備制度”。此外,“裸官”問題也曾經在我國較為突出,許多人一有風吹草動隨時就可以外逃。中共中央不久前通過的《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完善從嚴管理幹部隊伍制度體系,強化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治理“裸官”,在這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
中國還亟待建立更順暢的國際司法合作機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志軍表示,一些外逃人員得以長期躲藏在美國、加拿大等地逍遙法外,是因為中國和這些國家要么沒有簽訂刑事司法協助條約,要么就是這些國家對中國的司法存在偏見而難以落實,應該逐漸補齊國際反腐敗合作機制中的短板,藉此理順相關機制。
由於中國和部分國家尚未簽署雙邊引渡條約,加之一些複雜因素的影響,一些潛逃藏匿貪官難以追懲,少數國家成為他們逃避黨紀國法制裁的“天堂”。然而,依法沒收違法所得,猶如釜底抽薪,當貪腐的贓款被依法追回後,即使嫌疑人一時難以被引渡回國,其“天堂”里的“好日子”也將不再。

官員任用制度

2014年國中國頒布的《黨政領導幹部先把任用工作條例》就明確,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等六類人,不得列為考察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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