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狐2015

獵狐2015

“獵狐2015”是”天網”行動的一個專項行動,由公安部牽頭開展。作為2015年公安機關打擊經濟犯罪的一項重要工作,行動重點緝捕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和腐敗案件重要涉案人。

基本信息

行動部署

公安部召開全國公安機關“獵狐2015”專項行動部署會。根據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統一部署,公安部決定從2015年4月1日起組織開展“獵狐2015”專項行動,公安部將積極會同中央組織部、最高法、最高檢、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聯合開展治理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證照、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向境外轉移贓款等專項行動。

公安部強調,要在“獵狐2014”專項行動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深挖發現逃犯行蹤,並通過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最大限度地鉗制逃犯的境外活動能力,擠壓其生存空間。

重點對象

2015年3月31日下午,公安部召開全國公安機關“獵狐2015”專項行動部署會。

2015年4月1日起,公安部將組織開展“獵狐2015”專項行動。同時,公安部將積極會同中央組織部等部門,聯合開展治理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證照、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向境外轉移贓款等專項行動。

具體而言,適時在重點國家開展集中緝捕,充分發揮法律政策的感召作用開展勸返工作;堅持追逃、追贓兩手都要狠,盡最大努力收繳外流的贓款贓物。

為此,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在完善“一人一檔”、“一案一策”的基礎上,深挖發現逃犯行蹤,並通過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最大限度地鉗制逃犯的境外活動能力、擠壓其生存空間。同時,要主動與相關國家和地區執法機構協商,建立、鞏固並不斷拓展合作渠道。

行動措施

海外追逃

四種追逃方式勸返最高效

據公安部經偵局一處處長楊書文介紹,過去追逃的工作模式一般是,中國主動將逃犯的信息傳送到逃犯潛逃的國家和地區,等待對方開展進一步工作,工作形態相對靜止。但是這些年,追逃模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主動走出去”。比如在獵狐2014中,公安部先後派出70多個行動組。

中國海外追逃一般有四種方式,最主要的是引渡,此外還有引渡的三種替代手段:遣返、異地追訴、勸返。在與我國有引渡條約的國家,引渡是海外追逃最主要的司法合作方式。截至今年7月底,中國已與38個國家締結雙邊引渡條約,其中大部分是開發中國家。而沒有引渡條約時,可以援引多邊公約來開展引渡合作。不過,國際引渡合作面臨很多限制,比如政治犯罪例外原則、死刑不引渡原則等。

遣返通常是以違反移民法規為由,將經濟犯罪嫌疑人作為非法移民遣返回國。而異地追訴是引渡的另一種替代手段,由中國主管機關向逃犯躲藏地國家的司法機關提供該逃犯觸犯該外國法律的犯罪證據,由該外國司法機關依據本國法律對其實行緝捕和追訴。中國銀行開平支行特大貪污案逃犯的追逃過程中,異地追訴就發揮了重要作用。

相對而言,勸返是一種比較高效的手段。黃風說,引渡、遣返、異地追訴等形式,其處理時間長、手續繁瑣,而且也面臨限制。雲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鬍星案發後潛逃新加坡。2007年2月,雲南省公安機關特偵組赴新加坡,在胡星居住的酒店咖啡廳與胡進行面談,最終胡星自願回國接受審判。

除了和嫌疑人潛逃國合作之外,中國也和國際刑警組織密切合作。海外追逃時,可以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布要犯通報,紅色通緝令最接近於“國際逮捕令”。國際刑警組織成員中心局接到紅色通緝令後,可對通報人員實施定位、拘捕,並按照本國相關法律協助進行國際引渡。

國際追贓

國際追贓法律機制不夠順暢

最高檢方面介紹,國際追贓是開展國際反腐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針對近年來腐敗犯罪分子攜款潛逃出境,或者通過其他方式實施資金跨境轉移現象增多的情況,我國不斷深化國際司法合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國際追贓方面仍然面臨一些困難和挑戰。

首先,追贓法律機制制度不順暢。各國法律及司法制度甚至社會制度的差異性,導致在對涉案資產的認定、外國法院判決效力的認可以及利益分享等方面的理解、規定和處置不一致,增加了涉案資產追繳和返還的難度。

其次,專業人員比較缺乏。境外追贓的知識性、專業性和國際性都較強,對追贓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要求高,不僅要熟悉本國法律制度、追贓訴訟程式,還要研究了解相關國家的法律制度和追贓的民事、刑事程式,熟悉刑事司法協助或者國際司法合作的業務。目前,我國這方面的專業人員數量還比較少。

再次,個案談判時間長,執法成本高。針對個案資產追繳返還問題,中國與相關國家之間一般要經過多輪談判和複雜的司法程式,其中還涉及利益分享問題,不僅耗時較長,也會加大執法司法成本。

另外,對於已經發生轉換的腐敗資產,可能還面臨有的國家不願意配合返還的問題。

沒收非法

探索逃匿違法所得沒收程式

今年最高檢將繼續開展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行動,清理在逃涉案人員,全面掌握相關信息,及時辦理網上追逃等緝控措施。

最高檢方面稱,今年最高檢將實行潛逃境外案件逐級備案報告制度,推動建立在逃犯罪嫌疑人資料庫和追逃信息網,規勸犯罪嫌疑人回國投案自首,推動建立追逃追贓工作信息溝通、情況交換、協作配合機制。

同時,在加強國際刑事司法合作方面,最高檢將積極利用多邊、雙邊國際公約、條約和執法合作機制等司法協助平台,加強與一些重點國家的磋商,擬定追逃追贓名單,開展國際司法協作。

此外,最高檢積極探索啟動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式。對於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全面收集證實犯罪事實、違法所得的相關證據,凡符合法定條件的,及時依法啟動違法所得沒收程式。

主要內容

公安部表示,“獵狐2015”專項行動的重點任務是壓存量、控增量、追逃追贓並重,要堅持緝捕、勸返兩手都要硬,追逃、追贓兩手都要狠,盡最大努力收繳外流的贓款贓物。

2015年,公安機關繼續對危害國家經濟秩序的犯罪行為予以打擊,特別是與腐敗相關的案件。最高人民檢察院牽頭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重點抓捕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

此外,對於像涉嫌制售假幣、契約詐欺、職務侵占、虛開增值稅發票以及資本市場上的違法犯罪行為,都會予以高度關注和打擊。

行動成果

形象標誌

2014年7月至12月底,公安部開展“獵狐2014”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抓獲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680名,成為我國開展國際追逃追贓工作的形象標誌。

獵狐2015 獵狐2015

2015年3月28日下午,按照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統一部署,在中國外交部和駐寮國使館大力支持下,公安部派出的聯合緝捕工作組將潛逃寮國的天津市國稅局直屬分局原局長龐順喜、天津港保稅區瀚通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安慧民成功押解回國。

2015年3月28日下午,潛逃至烏干達的吳某夫婦開展境外緝捕,並緝拿歸案。2013年中旬,由於生意失敗,吳某夫婦債台高築。為了翻本,兩人又回老家拆借到一筆資金,請了一個團隊做網店,但生意依然沒有起色。到了2013年下旬,討債的人陸續上門,夫妻倆只得惡意透支信用卡支付高利貸。目前,吳某夫婦涉嫌信用卡詐欺一案已由法院開庭審理。

月半成效

2015年05月15日,“獵狐2015”專項行動一個半月以來,已從32個國家和地區抓獲外逃人員150名,其中,潛逃10年以上的外逃人員8名,案件涉案總價值超過千萬元以上的外逃人員44名;還成功從義大利、希臘、保加利亞分別引渡犯罪嫌疑人3名。

在這150人中,最引人注意的是潛逃境外14年、中國外逃百人“紅色通緝令”的首名落網人員戴學民。戴學民原任中國經濟開發信託投資公司上海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因涉嫌貪污於2001年潛逃出境並“漂白”身份。中國警方獲得戴學民於近期持外國護照潛回國內的線索後,於4月25日將其緝捕歸案。

此外,廣東公安機關強化防逃控逃,成功緝捕外逃人員25名;江蘇公安機關緝捕、勸返“兩手抓”,從加拿大等地緝捕外逃人員20名;浙江公安機關狠抓基礎工作,成功從希臘、保加利亞等此前遣返難度較大的歐洲國家引渡回外逃人員。

月末成效

截止2015年5月31日,全國公安機關共抓獲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214名 其中緝捕136名(含引渡3名),勸返78名;屬於涉貪腐案件的人員27名,專項行動取得了重大階段性戰果。

六月成效

2015年6月21日6時許,公安部“獵狐2015”赴境外緝捕工作組將近期抓獲的6名境外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從印尼押解回國。其中,有3人為被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報的逃犯。這是“獵狐2015”專項行動開展以來,中國警方首次赴印尼展開集中緝捕行動。 6月22日,甘肅警方在公安部協助下,成功從印度尼西亞抓獲在逃境外8年之久的經濟犯罪嫌疑人傅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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