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上書

這是我的第一條罪狀。 這是我的第三條罪狀。 這是我的第五條罪狀。


獄中上書
這是秦代丞相李斯在獄中對秦朝皇帝的上書。
臣為丞相,治民三十餘年矣。
逮秦地之陝隘,先王之時,秦地不過千里,兵數十萬,臣盡薄材,謹奉法令,陰行謀臣,資之金玉,使遊說諸侯,陰修甲兵,飾政教,官鬥士,尊功臣,盛其爵祿,故終以脅韓弱魏,破燕、趙,夷齊、楚,卒兼六國,虜其王,立秦為天子,罪一矣;
地非不廣,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見秦之強,罪二矣;
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親,罪三矣;
立社稷,修宗廟,以明主之賢,罪四矣;
更克畫,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樹秦之名,罪五矣;治馳道,興游觀,以見主之得意,罪六矣;
緩刑罰,薄賦斂,以遂主得眾之心,萬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
若斯之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盡其能力,乃得至今,願陛下察之!
譯文:
我擔任丞相治理百姓,已經三十多年了。我來秦國趕上領土還很狹小。先王的時候,秦國的土地不過千里,士兵不過幾十萬。我用盡了自己微薄的才能,小心謹慎地執行法令,暗中派遣謀臣,資助他們金銀珠寶,讓他們到各國遊說,暗中準備武裝,整頓政治和教化,任用英勇善戰的人為官,提高功臣的社會地位,給他們很高的爵位和俸祿,所以終於威脅韓國,削弱魏國,擊敗了燕國,趙國,削平了齊國、楚國,最後兼併六國,俘獲了他們的國王,擁立秦王為天子。這是我的第一條罪狀。秦國的疆域並不是不廣闊,還要在北方驅逐胡人,貉人,在南方平定百越,以顯示秦國的強大。這是我的第二條罪狀。尊重大臣,提高他們的爵位,用以鞏固他們同秦王的親密關係。這是我的第三條罪狀。建立社稷,修建宗廟,以顯示主上的賢明。這是我的第四條罪狀。更改尺度衡器上所刻的標誌,統一度量衡和文字,頒布天下,以樹立秦朝的威名。這是我的第五條罪狀。修築馳道,興建游觀之所,以顯示主上志滿意得。這是我的第六條罪狀。減輕刑罰,減少稅收,以滿足主上贏得民眾的心愿,使萬民百姓都擁戴皇帝,至死都不忘記皇帝的恩德。這是我的第七條罪狀。像我李斯這樣作臣子的,所犯罪狀足以處死,本來已經很久了,皇帝希望我竭盡所能,才得以活到今天,希望陛下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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