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2010年度的《特別301報告》](/img/d/967/nBnauM3X4IjMzcjMyATNxEjNzMTM4MTO2QjMwADMwAzMxAzLwUzL4gzLt92YucmbvRWdo5Cd0FmLxE2LvoDc0RHa.jpg)
內容
《特別301報告》以“確保美國智慧財產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護、產品得到公平公正的市場準入機會”為衡量標準,全面評價與美有貿易關係的國家和地區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情況,依次分別列入“重點國家”、“重點觀察國家”、“一般觀察國家”或“306條款監視國”等名單。對於“重點國家”,美國將與之談判;如談判未成,則施行高關稅等貿易制裁報復手段。
與中國
《特別301報告》從1989年首次出台,就與中國結下了“不解之緣”,中國每年都要進入報告所列的“黑名單”。
1997年《特別301報告》還創設了疑似專門為中國量身定做的“306條款監管國”名單,將中國惟一列入其中,其地位僅稍遜於“重點國家”,排在“重點觀察國家”和一般“觀察國家”之前。依據1974年《美國貿易法》“306條款”,處於“306條款”監管下的國家,如果沒有令人滿意地實施與美國簽訂的相關貿易(包括智慧財產權)協定,可以不經談判直接採取包括貿易制裁在內的措施,其嚴厲性和威脅性甚至超過了“重點國家”名單。
自2005年起,中國被列入“重點觀察名單”,並繼續置於“306條款監管國”之下,成為全球惟一受到如此雙重“禮遇”的國家。
2012年4月30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布2012年“特別301報告”,該報告繼續將中國列入重點觀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