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動員簡介
物資動員是國防動員的重要方面,對於保障戰時的物資需要具有重要作用。《國防動員法》從戰略物資儲備與調用,軍品科研、生產和維修保障,民用資源徵用與補償三個方面,確立了物資動員的基本制度。物資動員規定
一是規定國家實行適應國防動員需要的戰略物資儲備和調用制度。戰略物資儲備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國家決定實施國防動員後,戰略物資的調用由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二是規定國家建立軍品科研、生產和維修保障動員體系,根據戰時軍隊訂貨和裝備保障的需要,儲備軍品科研、生產和維修保障能力。
三是規定國家決定實施國防動員後,在儲備物資無法及時滿足動員需要的情況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對民用資源進行徵用。這些規定,充分體現了寓國防動員潛力於國家經濟實力之中的要求,有利於從根本上提高國防動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