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投資中心的特點
1)在投資決策權上,投資中心擁有投資決策權;而利潤中心沒有投資決策權。2)組織形式上,投資中心一般都是獨立法人;但成本中心基本上不是獨立法人,利潤中心可以是也可以不是獨立法人。
3)在層次上,投資中心在所有的責任中心中處於最高層次。它擁有最大的決策權,也承擔最大的責任。
物流投資中心的目標
投資中心的主要目標是確保投資的安全回收和創造較高的投資收益率。物流投資中心的計算
為了準確地計算各物流投資中心的經濟效益,應對各物流投資中心共同使用的資產劃定界限;對共同發生的成本按適當的標準進行分配;各物流投資中心之間相互調劑使用的資金、存貨、固定資產等,均應計息清償,實行有償使用。在此基礎上,根據物流投資中心應按投入產出之比進行業績評價與考核的要求,除考核利潤指標外,更需要計算、分析利潤與投資額的關係性指標,即投資利潤率和剩餘收益。(一)投資利潤率
投資利潤率又稱投資報酬率,是指物流投資中心所獲得的利潤與投資額之間的比率。計算公式可以表述為:投資利潤率=利潤/投資額×l00%
投資利潤率這一指標,還可以進一步展開:
投資利潤率=資本周轉率×銷售成本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以上公式中投資額是指物流投資中心的總資產扣除負債後的餘額,即物流投資中心的淨資產。所以,該指標也可以稱為淨資產利潤率,它主要說明物流投資中心運用“公司產權”供應的每一元資產對整體利潤貢獻的大小,或物流投資中心對所有者權益的貢獻程度。
為了考核物流投資中心的總資產運用狀況,也可以計算物流投資中心的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它是物流投資中心的息稅前利潤除以總資產占用額。總資產是指物流經營中占用的全部資產。因資金來源中包含了負債,相應分子也要採取息稅前利潤,它是利息加利潤總額。投資利潤率總資產占用額計算,主要用於評價和考核由物流投資中心掌握、使用的全部資產的盈利能力。值得說明的是,由於利息或息稅前利潤是期間性指標,故上述投資額或總資產占用額應按平均投資額或平均占用額計算。
投資利潤率是廣泛採用的評價物流投資中心業績的指標,優點如下:
1.投資利潤率能反映物流投資中心的綜合盈利能力。從投資利潤率的分解公式可以看出,投資利潤率的高低與收入、成本、投資額和周轉能力有關,提高投資利潤率應通過增收節支、加速周轉,減少其他投入來實現。
2.投資利潤率具有橫向可比性。投資利潤率將各物流投資中心的投入與產出進行比較,剔除了因投資額不同而導致的利潤差異的不可比因素,有利於進行各物流投資中心經營業績的比較。
3.投資利潤率可以作為選擇投資機會的依據,有利於調整資產的存量,最佳化資源配置。
4.以投資利潤率作為評價物流投資中心經營業績的尺度,可以正確引導物流投資中心的經營管理行為,使其行為長期化。由於該指標反映了物流投資中心運用資產並使資產增值的能力,如果物流投資中心資產運用不當,會增加資產或投資占用規模,也會降低利潤。因此,以投資利潤率作為評價和考核的尺度,將促使各物流投資中心盤活閒置資產,減少不合理的資產占用,及時處理過時、變質、毀損資產等。
總的說來,投資利潤率的主要優點是能促使管理者像控制費用一樣地控制資產占用或投資額的多少,綜合反映一個物流投資中心全部經營成果。但是,該指標也有其局限性。一是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使企業資產賬面價值失真失實,以至相應的折舊少計,利潤多計,使計算的投資利潤率無法揭示各物流投資中心的實際經營能力。二是使用投資利潤率往往會使各物流投資中心只顧本身利益而放棄對整個企業有利的投資項目,造成物流投資中心的近期目標與整個企業的長遠目標的背離。三是投資利潤率的計算與資本支出預算所運用的現金流量分析方法不一致,不便於項目建成運營後與原定目標的比較。四是從控制角度看,由於一些共同費用無法為各物流投資中心所控制,投資利潤率的計量不全是投資中心所能控制的。為了克服投資利潤率的某些缺陷,應採用剩餘收益作為各物流投資中心的業績評價指標。
(二)剩餘收益
剩餘收益是一個絕對數指標,是指各物流投資中心所獲得的利潤扣減其最低投資收益後的餘額。最低投資收益率是物流投資中心的投資額(或資產占用額)按規定或預期的最低報酬率計算的收益。其計算公式如下:剩餘收益=利潤-投資額×規定或預期的最低投資報酬率
以剩餘收益作為物流投資中心經營業績評價指標,各物流投資中心只要投資利潤率大於規定或預期的最低投資報酬率,該項投資(或資產占用)便是可行的。剩餘收益指標具有兩個特點:
1.體現投入產出關係。由於減少投資(或降低資產占用)同樣可以達到增加剩餘收益的目的,因而與投資利潤率一樣,該指標也可以用於全面評價與考核物流投資中心的業績。
2.避免本位主義。剩餘收益指標避免了各物流投資中心的狹隘本位傾向,即單純追求投資利潤而放棄一些有利可圖的投資項目。這是因為以剩餘收益作為衡量各物流投資中心工作成果的尺度,各物流投資中心將盡力提高剩餘收益,也即只要有利於增加剩餘收益的絕對額,投資行為就是可取的,而不是儘量提高投資利潤率。兩個指標的差異,可以舉例說明如下:【例1】某公司下設A、B兩個物流配送中心,具有獨立的經營權和投資決策權,該公司加權平均最低投資利潤率為10%,現兩中心追加投資,有關資料如表1所示。
項目 | 投資額 | 利潤額 | 投資利潤率 | 剩餘收益 | |
追加投資前 | A | 20 | 1.0 | 5% | 1-20×10%=-1 |
B | 30 | 4.5 | 15% | 4.5-30×10%=+1.5 | |
∑ | 50 | 5.5 | 11% | 5.5-50×10%=+0.5 | |
A中心追加投資10萬元 | A | 30 | 1.8 | 6% | 1.8-30%×10%=-1.2 |
B | 30 | 4.5 | 15% | 4.5-30×10%=+1.5 | |
∑ | 60 | 6.3 | 10.5% | 6.3-60×10%=+0.3 | |
B中心追加投資20萬元 | A | 20 | 1.0 | 5% | 1-20%×10%=-1 |
B | 50 | 7.4 | 14.8% | 7.4-50×10%=+2.4 | |
∑ | 70 | 8.4 | 12% | 8.4-70×10%=+1.4 |
根據表1中資料評價A、B兩個物流投資中心的經營業績可知,如果以投資利潤率為考核指標,追加投資後A的利潤率由5%提高到了6%,B的利潤率由15%下降到了14.8%,則向A投資比向B投資好;但以剩餘收益作為考核指標,A的剩餘收益由原來的一l萬元變成了一1.2萬元,B的剩餘收益由原來的1.5萬元增加到2.4萬元,應當向B投資。如果從整個公司角度進行評價,就會發現A追加投資時全公司總體投資利潤率由11%下降到10.5%,剩餘收益由0。5萬元下降到0.3萬元;B追加投資後,全公司整體投資利潤率由11%上升到12%,剩餘收益由0.5萬元上升到1.4萬元,這和以剩餘收益指標評價各物流投資中心的業績的結果一樣。所以,以剩餘收益作為評價指標可以保持兩個物流投資中心獲利目標與公司總的獲利目標達成一致。
物流投資中心與物流利潤中心的區別
物流投資中心與物流利潤中心相比較,區別有二:一是權力不同。物流利潤中心沒有投資決策權,它只是在企業物流投資形成後進行具體的經營;而物流投資中心則不僅在經營管理上享有較大的自主權,而且能相對獨立地運用所掌握的資產,有權購建或處理固定資產,擴大或縮減現有的經營能力。
二是考核辦法不同。考核物流利潤中心業績時,不聯繫投資多少或占用資產的多少,即不進行投入產出比較;相反,考核物流投資中心業績時,必須將所獲得的利潤與所占用的資產進行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