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54年3月1日接收江蘇省望亭(稻作試驗場)氣候站,1959年1月1日成立無錫氣象站,區站號58354。1960年3月14日更名為無錫氣象服務站;1984年7月16日更名為無錫氣象站;1985年2月7日經江蘇省氣象局批准,在無錫氣象站基礎上成立無錫市氣象台;1988年9月13日更名為無錫市氣象局。
工作職責
無錫市氣象局機構規格為正處級。主要承擔:
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2.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及氣候生態環境監測,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採集、匯總、傳輸,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的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
3.組織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預警信號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進行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
4.負責管理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組織開展雷電災害風險評估、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雷電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5.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6.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設施建設、氣象探測、氣象信息發布與傳播、氣象災害防禦、氣候資源開發利用、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和氣候可行性論證、人工影響天氣、施放氣球等相關活動實施行政管理和監督指導,依法保護氣象探測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活動的行業管理。
7.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實施行政獎勵、行政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8.統一領導和管理本市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業務建設、科研和培訓等工作;會同縣(市)人民政府對縣(市)氣象主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會同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和文化建設工作。
9.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無錫市氣象局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編制14名;直屬單位國家氣象事業編制33名。無錫市氣象局設4個內設機構,5個直屬事業單位。
內設機構
無錫市氣象局機關內設辦公室(計畫財務處)、服務與社會管理處(法規處、防雷減災辦公室)、觀測與預報處(科技發展處)、人事處(監審處、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4個職能處室。
直屬單位
無錫市氣象台、無錫市氣象服務中心、無錫市氣象災害防禦技術中心(經無錫市編制辦公室批准成立)、無錫市氣象探測中心(無錫國家基本氣象站)、無錫市氣象局財務核算中心5個直屬事業單位。
下屬單位
江陰市氣象局、宜興市氣象局。
台站業務
全市有國家地面氣象觀測站3個,其中基本氣象站1個、一般氣象站2個;國家農業氣象基本站1個;GPS探測站2個,酸雨觀測站1個。2003-2009年建設區域自動氣象站56個。2005年8月4日起建設移動氣象台套用於氣象災害應急回響。
在中國氣象局和江蘇省氣象局與當地政府領導下,無錫市氣象系統牢固樹立公共氣象服務理念,加強氣象災害監測與預警服務系統建設,強化突發性、災害性天氣預報服務和應急回響,努力提高氣象預報準確率;建立了以數字專線為主的快速、可靠的寬頻氣象信息傳輸網路;開展了公眾服務、決策服務、專業服務為主的、依託於信息網路技術的多層次全方位的天氣氣候服務,形成了天氣預報、警報、氣候分析、農業氣象、防雷減災等多種服務手段的現代化氣象服務體系,全力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廣大市民生活服務。
其他內容
無錫市氣象局不斷加強現代化建設,加強作風建設,台站面貌得到明顯改善,多次獲得“省級文明行業”、“文明單位”稱號,在市級機關作風與效能建設社會評議活動中,從2006年起連續四年被評為“先進單位”,兩次榮獲市“人民滿意機關”稱號。
氣象局地址
地址: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東亭南區間橫路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