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特前旗經濟局

黨委書記、副局長呂喜清:主持黨委工作;協助局長負責前後山高載能工業園區企業的運行監管和協調工作;負責煤炭經營企業和煤炭市場的行業管理;負責協調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黃金生產企業的行業管理等工作;負責經濟系統信訪工作;根據局長授權,負責重大工業項目的組織推進以及工業領域重大事項的協調處理和組織落實。分管前後山高載能工業園區、中小企業辦公室和行業管理辦公室。

領導班子成員及分工

局長苗文忠:主持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工作。

副局長王志:協助局長負責工業和信息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備案、核准或審核上報等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行業技術改造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工業重點建設項目的日常運行監控;負責企業技術創新和生產質量管理工作;負責行業規劃等方面工作。協助局長負責西小召煤炭物流園區的協調聯繫工作。分管投資規劃辦公室。

副局長李永亮:協助局長負責機關日常事務、實績考核、節能降耗、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淘汰落後產能和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局長負責橋南農畜產品加工園區企業的運行監管和協調聯繫等工作。分管綜合辦公室、節能與綜合利用辦公室(能源辦)和信息化辦公室。

主任科員王海林:協助局長工作,負責企業減負、清欠等方面的工作。

副主任科員楊健宇:協助局長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監控(包括電力、運輸的協調調度),負責工業信息統計,負責煤炭生產企業和民爆生產經營企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協助局長聯繫協調烏拉特前旗工業園區。分管工業經濟運行辦公室。

主要職能職責

經信局是旗人民政府主管工業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上級關於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貫徹執行有關工業、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根據全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擬訂全旗工業、信息化工作的發展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擬定全旗工業、信息化布局規劃和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全旗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扶持工業和信息產業的發展。

(二)監測分析全旗工業、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全旗煤炭、電力、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對自然災害等所需救災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運。

(三)負責提出全旗工業和信息化行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全旗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根據規定許可權,負責國家、自治區、市和旗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備案核准或審核上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管理政府投資的工業、信息化項目的推進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工業、信息行業利用外資工作,開展工業、商務和信息行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四) 根據全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的導向和政策,提出產業結構調整意見,擬訂工業經濟和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領域的行業管理,擬訂工業行業規劃,組織實施重點行業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能源工業以外)調整;承擔電力行業的運行管理工作。承擔全旗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依託國家、自治區、市和旗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引進、消化創新和國產化。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自治區、全市和全旗產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旗相關產業政策和標準。

(五) 負責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動技術改造,以先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負責工業、通信業的技術改造工作,協調組織實施全旗工業、信息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負責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的推進;指導和推進企業信息技術創新機制的建立;推動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推進信息化和產業化融合。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旗工業經濟、信息行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及規劃工作;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工業礦產資源和工業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七)承擔旗級工業園區的行業管理職能;負責旗級工業園區 (開發區)建設管理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實施旗級工業布局調整、工業園區改造和產業升級,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負責制定工業園區建設中長期規劃,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指導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工業開發區和重點企業的運行和協調。

(八) 負責全旗工業企業改革與發展工作,研究全旗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有關問題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改制重組,推動企業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組織實施企業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指導企業人才隊伍建設;協調企業減負工作;建立服務全社會企業的工作體系;指導、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推動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九) 研究擬訂煤炭工業發展規劃和產業結構調整意見並組織實施;履行煤炭生產、經營許可與行業管理職責;統籌全旗煤礦火區綜合治理和瓦斯綜合利用,承擔煤炭行業經濟運行的巨觀指導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國防科技工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旗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本地區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的行業安全監管職能。

(十) 組織協調全旗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協調促進通信、廣電和計算機三網融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上級和旗政府投資的信息化建設項目進行論證、評審和監督管理;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電子政務發展和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負責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套用。

(十一)協調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負責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行業管理工作。

(十二)承擔全旗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負責指導和協調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組織開展軟體企業認定、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管理和備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

內設機構及職能職責

1 、綜合辦公室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和政務工作;組織擬訂機關內部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檔案、保密、財務、後勤接待、印章管理、資產管理、車輛管理、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工青婦、綜治、計畫生育等工作,並做好指導協調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及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年度考核、幹部培訓等工作;負責信訪工作的日常事務;承擔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 、工業經濟運行辦公室

負責全旗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工作;負責重點企業的運行協調及監測分析工作,組織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和生產中涉及的政策性問題;掌握並編制全旗工業企業經濟運行動態、主要工業品價格、市場運行和原輔材料的供求狀況,負責工業信息的統計和編報工作;研究提出工業經濟主要指標和短、中、長期目標,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負責全旗電力、石油、運輸的綜合協調工作和統計編報工作;負責工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民爆器材的安全生產管理;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的行業安全監管工作。承擔全旗煤炭生產及行業管理有關職能,參與組織實施全旗煤炭工業發展規劃和行業結構調整,推進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和綜合利用;負責煤炭加工轉化、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管理,負責全旗煤炭工業經濟運行調度監控。負責監測分析全旗電力運行情況,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的安全生產、供應、使用的管理和電力技術監督工作,擬訂全旗電力市場建設方案;監督電力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維護電力市場秩序。

3 、投資規劃辦公室

組織擬訂全旗工業投資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提出全旗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和方向;承擔工業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備案、核准或審核上報及項目變更等事宜;承擔工業技術改造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組織實施全旗工業布局調整。

負責工業重點建設項目的日常運行和監控,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重點建設項目的信息統計和編報工作;指導企業和行業技術中心的建設與發展,推動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工業企業的生產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工業品牌培育工作。

4 、節能與綜合利用辦公室(能源辦)

負責全旗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旗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負責工業企業循環經濟示範企業(園區)和工業污染治理項目的申報驗收輔助工作;負責全旗淘汰落後產能工作;參與全旗資源、能源整合利用和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協調推廣有關節能減排方面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應運;負責指導推進牆體材料改革和散裝水泥工作。

5 、中小企業辦公室

制訂落實促進全旗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辦法和優惠政策;指導工業企業改革與發展,加強巨觀管理和引導,推動企業管理創新和制度創新;建立健全為企業創立、生存、發展服務的社會化服務體系;承擔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前期論證、資格評估、最終評審和資金使用監督工作;負責有關中小企業項目資金的初審、上報和監督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的政策扶持工作;負責落實關於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組織工作;承接沿海地區產業轉移的組織工作;協調企業減負工作。

6 、行業管理辦公室

負責對全旗原材料工業和消費品工業實施行業管理,研究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市相關工業重點行業準入制度;負責企業食品安全工作;參與管理醫藥儲備工作;負責全旗煤炭市場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提出並制定全旗煤炭市場的布局規劃和結構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依法實施煤炭經營監督管理,依法整頓煤炭市場經營秩序;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工作;承擔少數民族用品生產管理工作。

承擔全旗工業園區的行業管理職能;負責制定全旗工業園區建設中長期規劃,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負責沙德格工業園區和105高載能工業園區建設管理、綜合協調與信訪工作。

7 、信息化辦公室

負責協調指導全旗信息化工作,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負責單位各種信息情報的收集、整理並編輯發布;負責收集、整理各類政策法規、產業政策、行業動態等信息,並定期發布;負責全旗工業企業電子信息檔案的製作和管理工作;負責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單位電子政務管理工作,協調聯繫旗政府等網站,定期提供有關資料信息;負責“兩化”融合工作,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整合,協調通信產業發展。

相關法律法規

《企業法》、《中小企業促進法》、《循環經濟促進法》、《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煤炭法》、《節約能源法》、《清潔生產促進法》、《國家鼓勵的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管理辦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等。

辦公地點

旗黨政大樓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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