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官

炫官

炫官,指中國一些官員藉助自己的官職耍官威、炫權力,標榜地位,甚至利用手中職權為自己的荒唐行為撐腰的現象,“炫官”現象,說明權力觀念和行為的錯位。

現象

炫官炫官

2011年國慶黃金周期間,有患者及其家屬到桐城市人民醫院去看病,因與工作人員有點小摩擦,便大打出手,將醫院的急診科醫生楊輝打傷。其中一名打人者狂妄至極,聲稱自己是紀委書記。打人炫耀的是“武力”,而這個打人者在炫耀“武力”之餘,還不忘炫耀他的“權力”:自己是紀委書記
這種“炫官”現象,似乎層出不窮。如山西永和縣副縣長馮雙貴4名親屬夜闖民宅,大打出手,參與施暴的馮雙貴次子馮源在毆打受害人過程中就不斷宣稱:“我爸是縣長,在永和我爸就是國法……”蘭州一男子率眾打人襲警,還放話:“我是‘處長’,你們想幹嘛?公家的事沒什麼處理不了的!”等等。

原因

官本位思想

有些為官者,為何喜歡炫“官”,究其原因還是因為其掌握了一般人無法企及的某些權力,而社會公眾又往往以此來評判一個人的社會聲望和社會地位,由此使得有些為官者頭腦飄飄然,以為戴上一頂烏紗帽就此老子天下第一,誰也碰不得,這從根本上來說,其實還是官本位思想在作怪。

結構性弊端

一再發生的“炫官”現象,說明權力觀念和行為的錯位,並不只是官員個人素質問題,而帶有一定的普遍性,背後有著更深層次的原因。說到底,就是權力的結構性錯位:權力賦予和運行的體制結構上存在弊端,官員自上而下任命,監督疲軟乏力,導致他們都以為自己的權力只是來自上級的“恩賜”而非民眾的賦予,權力一旦到手就成為個人待遇和享受的憑證而非公共服務的工具,這就勢必造成權力觀念和權力作為的錯位。

危害

對官員的炫“官”之風其危害性,必須有清醒的認識,在社會轉型階段,有些官員對官位的過分炫耀,甚而藉此欺壓百姓,必然會強烈衝擊公眾對官民之分的敏感神經,並且,隨著公眾對尊嚴無貴賤之分意識的建立,如有人再借官位炫人欺人,不僅其個人行為會遭公眾唾棄,有時還會成為一些社會群體事件的誘因,

官員和民眾之間本應是“魚水關係”,現實生活中卻往往異化成“水火關係”,“炫官”現象時有發生,難免引發“仇官”情緒。

治理

要清除部分為官者的炫“官”意識,還是要從清除官員頭腦中的官本位這根弦上著手。從字面上說,“官”的原意為處理國家公務者曰官。官者,公也。《漢書·蓋寬饒傳》中說:“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家以傳子,官以傳賢”。而“為官者即民眾的公僕”的觀點,也早已為法國大革命時期的領袖人物羅伯斯比爾所提出。

要矯正權力觀念和行為的錯位,就必須改變權力體制中客觀存在的結構性弊端,強化對權力的依法民主監督約束,這需要持續深入地推動相關改革。當務之急,則是對現實生活中屢有發生的“炫官”現象,應該從嚴查處,不論他是什麼官員,任何以權謀私、仗勢欺人的行為,都應該是“零容忍”,嚴懲不貸,才能警醒各級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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