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書 名: 火電工程建設典型違章100條
作 者:山西省電力公司基建部
出版時間: 2010年01月
ISBN: 9787508398174
開本: 16開
定價: 12.00 元
內容簡介
《火電工程建設典型違章100條》為《火電工程建設典型違章100條》,共分三章,主要包括46條行為性違章、32條裝置性違章和22條管理性違章三部分內容。每條典型違章都包括相關規章要求(違章提示)和防治措施兩部分,針對性非常強。同時每條典型違章都編了編號,更便於管理。
《火電工程建設典型違章100條》適用於從事火力發電工程建設的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班組長和一線施工人員。為切實解決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山西省電力公司基建部認真總結多年來的現場經驗,組織編寫了《電網工程建設典型違章100條》和《火電工程建設典型違章100條》,力求根治違章頑疾,消除事故隱患。
圖書目錄
前言
一、 行為性違章
第1條 進入作業現場未按規定正確佩戴安全帽(違章編號:HD-001)
第2條 從事高處作業未按規定正確使用安全帶等高處防墜落用品或裝置(違章編號:HD-002)
第3條垂直攀登作業未設定和未正確使用攀登自鎖器或速差自控器(違章編號:HD:003)
第4條 未採取切斷電源及監護措施進行攪拌機檢修或清理作業(違章編號:HD004)
第5條 擅自決定變動、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裝置或安全設施(違章編號:HD005)
第6條 作業現場未按要求設定圍欄。作業人員擅自穿、跨越安全圍欄或超越安全警戒線(違章編號:HD-006)在高處平台、孔洞邊緣倚坐或跨越欄桿(違章編號:HD-007)
第8條 高處作業不按規定搭設或使用腳手架(違章編號:HD-008)
第9條 擅自拆除孔洞蓋板、欄桿、隔離層,因工作需要臨時拆除安全設施時不設明顯標誌,未及時恢復,未設監護人(違章編號:HD-009)
第10條 憑藉欄桿、腳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違章編號:HD-010)
第11條 高處作業人員上下拋擲器具、材料(違章編號:HD-011)
第12條 梯子不能穩固擱置時,未採取防傾倒措施(違章編號:HD-012)
第13條 機組試運行階段,作業人員清掃、擦拭運轉設備,未辦理工作票對設備檢修、消缺(違章編號:HD-013)
第14條 將電線直接鉤掛在閘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違章編號:HD-014)
第15條 在易燃、易爆區動火作業不按規定辦理或執行動火工作票(違章編號:HD-015)
第16條 對有壓力、充油的容器及管道和帶電的設備施焊(違章編號:HD-016)
第17條 在易燃、易爆及重要設施區域進行焊接、切割,周圍無監護人,未採取防火等措施(違章編號:HD-017)
第18條 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種氣瓶不按規定儲運、存放、使用(違章編號:HD-018)
第19條 現場材料、構件、設備堆放雜亂,未分類擺放(違章編號:HD-019)
第20條 在帶電設備周圍使用鋼捲尺或皮捲尺進行測量工作(違章編號:HD020)
第21條 將拆除的模板拋扔至地面(違章編號:HD-021)
第22條 在砌築腳手架上堆放大量磚、石(違章編號:HD-022)
第23條 熬制瀝青的鍋內著火時,用水澆滅(違章編號:HD-023)
第24條 未採取加固措施吊裝有補償器的煙道、風道、煤粉管道(違章編號:HD:024)
第25條 對已充油變壓器的微小滲漏未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補焊(違章編號:HD025)
第26條 未採取有效措施在部分帶電的盤上作業(違章編號:HD-026)
第27條 未設定臨時支撐在吊起的汽缸下面進行清理和塗抹塗料(違章編號:HD-027)
第28條 未按正確的方法使用卸卡(違章編號:HD-028)
第29條 不了解水文地質和地下設施情況進行土石方開挖(違章編號:HD-029)
第30條 在已安裝的管道及聯箱記憶體放工具和材料(違章編號:HD-030)
第31條 違規盤動汽輪機轉子(違章編號:HD-031)
第32條 未檢查負壓情況進入水壓試驗後的金屬容器(違章編號:HD-032)
第33條 稀釋濃硫酸時,將水倒入濃硫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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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裝置性違章
三、 管理性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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