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三)管理“12348”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監管全市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監管法律服務市場。
(四)指導全市人民調解工作,組織調處重大矛盾糾紛。
(五)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
(六)負責全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七)依法負責法律顧問、仲裁機構登記,指導、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八)會同人民法院對選任人民陪審員的資格進行審查。
(九)負責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司法局設 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局機關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督查督辦,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審核;承辦簡報、文電、會務、檔案、統計、機要、保密、收發、文印以及對外接待聯絡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調研,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司法行政信息;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宣傳工作;負責司法行政機關的財務、裝備、後勤保障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信訪、應急管理、綜合治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政工人事科
負責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黨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人事、編制、教育培訓、考核、勞資優撫、職稱評審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日常工作。
(三)法制宣傳教育科
擬訂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市國家公務員學法用法、依法行政等培訓工作;做好全市法學教育工作,組織、指導青少年法制教育。對全市各地各行業開展依法治理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組織開展法治城市創建工作;承擔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基層工作管理科(加掛信訪接待室牌子)
指導和管理司法所、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業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同人民法院對選任人民陪審員的資格進行審查。
(五)社區矯正工作科(加掛刑釋解教工作管理科牌子)
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社區矯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市社區矯正工作方案、計畫及有關工作制度;指導、組織社區服刑人員的集中學習教育、監督管理、公益勞動等相關工作;指導、幫助、督促、檢查各鄉鎮、街道的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全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承擔全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法律服務管理科
監督管理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和公證員、律師、法律工作者;負責全市律師機構年檢、律師執業證照申請和年度註冊的資格初審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所和法律工作者執業證照的初審工作;負責監督法律服務市場,維護法律服務市場的正常秩序。組織、指導司法行政法律、法規、政策調查研究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機關的法制建設,負責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和重要檔案的起草;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下屬單位
瀏陽市公證處
公證處是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和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以保護公共財產,保護公民身份上、財產上的權利和合法利益。
瀏陽市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中心主要指導、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