瀆職侵權犯罪案件

包括瀆職犯罪和侵權犯罪的兩類案件。

簡介

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包括瀆職犯罪案件侵權犯罪案件兩類。其中,瀆職犯罪案件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的涉嫌刑法分則第九章和刑法修正案(四)規定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枉法等瀆職犯罪的案件,共涉及35個罪名;侵權犯罪案件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具體包括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體罰、虐待被監管人罪、報復陷害罪和破壞選舉罪等7個罪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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