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鹽業管理局

濮陽市鹽業管理局

濮陽市鹽業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副處級建制,是濮陽市鹽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的主管單位,歸口濮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管理。濮陽市鹽業公司擔負著全市食用碘鹽、工業生產用鹽及農牧漁業用鹽的管理供應工作,業務上歸河南省鹽務管理局領導。局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濮鹽簡介

濮陽市鹽業管理局(濮陽市鹽業公司),成立於1997年12月,是全市鹽業經營管理主管機構。機關內設6個職能科室,下設6個直屬批發部、1個多品種鹽經營部、2個直屬倉庫。註冊資金1078萬元,經營方式為調撥、批發、零售,主營產品為食鹽、工業鹽,年經營量29000噸左右。單位現有幹部職工291人,其中在職職工214人,離退休77人;在職人員中直接從事鹽業經營的143人。
2011年,全年完成食鹽購進28892.4噸,完成目標任務的144%;完成食鹽銷售28756噸,完成目標任務的143%;工業鹽原鹽購銷6479噸,完成目標任務的130%;全市鹽行業實現銷售收入7459.8萬元,同比增長34.9%;上繳稅金384.7萬元,同比增長30.1 %,鹽款結算率100%,鹽業違法案件結案率100%,合格食鹽市場占有率達到98%以上。積極服務於重點項目河南永龍化工有限公司的建設、生產、銷售工作,永龍化工年內生產工業鹽20萬噸,銷售19.3萬噸,邁出了濮陽市鹽化工基地建設的第一步。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鹽業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參與擬定地方區域性鹽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加強食鹽專營各項管理活動和系統內工業鹽的計畫管理,保障區域內食鹽、工業鹽市場有序供應,組織實施碘鹽普及推行。
3、負責鹽款結算及中央和省有關專項資金的清繳管理工作。
4、依法進行鹽政執法,嚴厲打擊鹽業市場違法行為。
5、根據省計畫安排,編制全市食鹽、工業鹽購進、調撥、運輸、儲備、銷售等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食鹽批發、零售許可證的審驗、核查、報批、發放管理工作。
6、負責區域內碘鹽質量監督檢測,統一管理包裝、防偽標誌供應管理工作。
7、負責國家戰略儲備鹽的管理工作,參與鹽稅、鹽價以及鹽業政策法規的調研。
8、對全市鹽行業財務、統計工作實行業務指導。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組織機構

職能部門

辦公室、人保科、財務物價科、運銷科、鹽政科、經營科。

直屬單位

下設6個直屬鹽業批發部、1個多品種鹽經營部、2個直屬倉庫、濮鹽連鎖店。
下轄濮陽縣鹽業管理局南樂縣鹽業管理局台前縣鹽業管理局清豐縣鹽業管理局范縣鹽業管理局(鹽業公司)。

領導班子

常忠鴻:濮陽市鹽業管理局局長、副書記、濮陽市鹽業公司經理,主持全面工作;
董秀玲:濮陽市鹽業管理局黨總支書記、副局長、濮陽市鹽業公司副經理,分管黨務、辦公室、多品種鹽、濮鹽連鎖店,協助局長做好財務物價工作,負責婦女工作;
王江玉:濮陽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宣傳委員、濮陽市鹽業公司副經理,分管運銷科、安陽綜合經營部,負責黨員學習、宣傳工作;
焦全勝:濮陽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紀檢委員、濮陽市鹽業公司副經理,分管鹽政科、經營科、批發部,負責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鹽業生產工作;
賈克讓:濮陽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級幹部、組織委員,分管保衛、局倉庫、儲備庫,協助局長做好人事老幹部工作,負責黨組織建設和綜合治理工作。

榮譽記錄

2006年度受到市政府通報表彰,單位連續三年被省鹽務局評為“目標管理先進單位”,“食鹽專營先進單位”,2003年被市政府授予“先進企業”稱號;
2004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治安模範單位”稱號;
2004年被省人事廳、省鹽務局表彰為“食鹽專營先進集體”;
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平安建設先進單位”,2007年度繼續保持了這一榮譽。
2007年底,市局創建市級文明單位成功。
2008年1月31日 濮陽市鹽業管理局被市委評為市級“文明單位”。
2008年1月18日濮陽市鹽業管理局被省鹽務局評為“目標先進單位”、“食鹽專營先進單位”。
2008年1月10日濮陽市鹽業管理局被濮陽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評為“平安建設先進單位”。
2008年3月18日濮陽市鹽業管理局被市直機關工委評為“先進黨總支”。
2009年1月被省鹽務局評為“目標管理先進單位”。
2012年2月被評為“濮陽市2011年度重點工作綜合考評一等獎”和濮陽市級文明單位。
2012年2月榮獲2011年度全省鹽業工作第二名,並被省鹽務局授予“食鹽專營先進單位”和“目標管理先進單位”光榮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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