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鹽簡介
濮陽市鹽業管理局(濮陽市鹽業公司),成立於1997年12月,是全市鹽業經營管理主管機構。機關內設6個職能科室,下設6個直屬批發部、1個多品種鹽經營部、2個直屬倉庫。註冊資金1078萬元,經營方式為調撥、批發、零售,主營產品為食鹽、工業鹽,年經營量29000噸左右。單位現有幹部職工291人,其中在職職工214人,離退休77人;在職人員中直接從事鹽業經營的143人。
2011年,全年完成食鹽購進28892.4噸,完成目標任務的144%;完成食鹽銷售28756噸,完成目標任務的143%;工業鹽原鹽購銷6479噸,完成目標任務的130%;全市鹽行業實現銷售收入7459.8萬元,同比增長34.9%;上繳稅金384.7萬元,同比增長30.1 %,鹽款結算率100%,鹽業違法案件結案率100%,合格食鹽市場占有率達到98%以上。積極服務於重點項目河南永龍化工有限公司的建設、生產、銷售工作,永龍化工年內生產工業鹽20萬噸,銷售19.3萬噸,邁出了濮陽市鹽化工基地建設的第一步。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鹽業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參與擬定地方區域性鹽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加強食鹽專營各項管理活動和系統內工業鹽的計畫管理,保障區域內食鹽、工業鹽市場有序供應,組織實施碘鹽普及推行。
3、負責鹽款結算及中央和省有關專項資金的清繳管理工作。
4、依法進行鹽政執法,嚴厲打擊鹽業市場違法行為。
5、根據省計畫安排,編制全市食鹽、工業鹽購進、調撥、運輸、儲備、銷售等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食鹽批發、零售許可證的審驗、核查、報批、發放管理工作。
6、負責區域內碘鹽質量監督檢測,統一管理包裝、防偽標誌供應管理工作。
7、負責國家戰略儲備鹽的管理工作,參與鹽稅、鹽價以及鹽業政策法規的調研。
8、對全市鹽行業財務、統計工作實行業務指導。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組織機構
職能部門辦公室、人保科、財務物價科、運銷科、鹽政科、經營科。
直屬單位下設6個直屬鹽業批發部、1個多品種鹽經營部、2個直屬倉庫、濮鹽連鎖店。
下轄濮陽縣鹽業管理局、南樂縣鹽業管理局、台前縣鹽業管理局、清豐縣鹽業管理局、范縣鹽業管理局(鹽業公司)。
領導班子
常忠鴻:濮陽市鹽業管理局局長、副書記、濮陽市鹽業公司經理,主持全面工作;
董秀玲:濮陽市鹽業管理局黨總支書記、副局長、濮陽市鹽業公司副經理,分管黨務、辦公室、多品種鹽、濮鹽連鎖店,協助局長做好財務物價工作,負責婦女工作;
王江玉:濮陽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宣傳委員、濮陽市鹽業公司副經理,分管運銷科、安陽綜合經營部,負責黨員學習、宣傳工作;
焦全勝:濮陽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紀檢委員、濮陽市鹽業公司副經理,分管鹽政科、經營科、批發部,負責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鹽業生產工作;
賈克讓:濮陽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級幹部、組織委員,分管保衛、局倉庫、儲備庫,協助局長做好人事老幹部工作,負責黨組織建設和綜合治理工作。
榮譽記錄
2006年度受到市政府通報表彰,單位連續三年被省鹽務局評為“目標管理先進單位”,“食鹽專營先進單位”,2003年被市政府授予“先進企業”稱號;
2004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治安模範單位”稱號;
2004年被省人事廳、省鹽務局表彰為“食鹽專營先進集體”;
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平安建設先進單位”,2007年度繼續保持了這一榮譽。
2007年底,市局創建市級文明單位成功。
2008年1月31日 濮陽市鹽業管理局被市委評為市級“文明單位”。
2008年1月18日濮陽市鹽業管理局被省鹽務局評為“目標先進單位”、“食鹽專營先進單位”。
2008年1月10日濮陽市鹽業管理局被濮陽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評為“平安建設先進單位”。
2008年3月18日濮陽市鹽業管理局被市直機關工委評為“先進黨總支”。
2009年1月被省鹽務局評為“目標管理先進單位”。
2012年2月被評為“濮陽市2011年度重點工作綜合考評一等獎”和濮陽市級文明單位。
2012年2月榮獲2011年度全省鹽業工作第二名,並被省鹽務局授予“食鹽專營先進單位”和“目標管理先進單位”光榮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