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縣鹽業管理局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鹽業管理條例》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參與研究制訂全縣鹽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8、承辦縣政府及市鹽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劉保林:濮陽縣鹽業管理局局長、黨支部書記,負責局全面工作。

單位簡介

濮陽縣鹽務管理局是縣人民政府的鹽業主管部門,負責全縣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事業性質,企業化管理,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濮陽市鹽業管理局
濮陽縣鹽業公司負責全縣食鹽、小工業用鹽、農、漁、牧業用鹽的供應工作,與縣鹽業管理局職能分開、機構分設、兩塊牌子、合署辦公。
自98年開始,該局連續9年被河南省鹽務管理局評為食鹽專營先進單位、被市鹽業局評為目標管理先進單位;2001至2003年被省鹽務局表彰為鹽政管理先進單位,2001年被市委表彰為先進“五好”基層黨組織,並連續6年被縣委表彰為先進黨支部;2004年被中國鹽業協會評為國家食鹽批發“AA”級企業;2005年被縣委、縣政府表彰為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先進單位;連續兩屆被河南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評為省級衛生先進單位,並於2007年被市委、市政府評選為“市級文明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鹽業管理條例》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參與研究制訂全縣鹽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根據省、市計畫安排,編制全縣鹽業調拔、儲備、購銷計畫,組織實施食鹽專營和工業用鹽計畫管理,負責全縣鹽業批發、零售許可證的報批和管理。
3、依法進行鹽政執法,打擊鹽業違法行為。
4、負責全縣碘鹽質量檢查、監測、保障碘鹽供應。
5、參與鹽稅、鹽價政策的調研、測算和方案制訂工作。
6、負責國家儲備鹽及國家有關專項資(基)金的清繳管理工作。
7、行業財務、統計工作實行業務指導,監督管理直屬單位國有資產,負責內部審計和財務管理。
8、承辦縣政府及市鹽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機構

辦公室、政保股、財務股、業務股、鹽政股、鹽政稽查隊。

領導班子

劉保林:濮陽縣鹽業管理局局長、黨支部書記,負責局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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