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鹽業局

濮陽市鹽業局

2008年1月18日濮陽市鹽業管理局被省鹽務局評為“目標先進單位”、“食鹽專營先進單位”。 2008年1月10日濮陽市鹽業管理局被濮陽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評為“平安建設先進單位”。 2008年3月18日濮陽市鹽業管理局被市直機關工委評為“先進黨總支”。

簡介

濮陽市鹽業局(全稱濮陽市鹽業管理局),成立於1997年12月,是全市鹽業經營管理主管機構。單位現有幹部職工291人,其中在職職工214人,離退休77人;在職人員中直接從事鹽業經營的143人。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鹽業管理的政策法規;制定區域性鹽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加強食鹽專營管理、計畫管理和鹽政執法,打擊鹽業市場違法行為;組織市場供應,保證食鹽安全,規範市場秩序。

領導班子

局長:常忠鴻 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長:王江玉 分管運銷科、安陽綜合經營部,負責黨員學習、宣傳工作;
副局長:董秀玲 分管辦公室、經營科、多品種鹽經營部、濮鹽連鎖店,協助局長做好財務物價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共青團、婦女工作;
副局長: 焦全勝 分管鹽政科、批發部,負責市場稽查、鹽業生產工作;

內設機構

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保科、財務物價科、運銷科、鹽政科、經營科等6個職能科室,下設6個直屬批發部、1個多品種鹽經營部、2個直屬倉庫。

成績榮譽

近年來,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全市鹽業工作大局,努力推進富裕、文明、和諧濮陽建設,以強有力的制度和措施,狠抓專營目標任務的落實,取得了良好成績,圓滿完成了國家歷年下達的各項任務,尤其近兩年綜合排名邁入全省同行業先進行列,2006年度受到市政府通報表彰,單位連續三年被省鹽務局評為“目標管理先進單位”,“食鹽專營先進單位”,2003年被市政府授予“先進企業”稱號;2004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治安模範單位”稱號;2004年被省人事廳、省鹽務局表彰為“食鹽專營先進集體”;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平安建設先進單位”,2007年度繼續保持了這一榮譽。2007年底,市局創建市級文明單位成功。2008年1月31日 濮陽市鹽業管理局被市委評為市級“文明單位”。2008年1月18日濮陽市鹽業管理局被省鹽務局評為“目標先進單位”、“食鹽專營先進單位”。2008年1月10日濮陽市鹽業管理局被濮陽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評為“平安建設先進單位”。2008年3月18日濮陽市鹽業管理局被市直機關工委評為“先進黨總支”。2009年1月被省鹽務局評為“目標管理先進單位”。

政務公開

食鹽零售許可

鹽業經營審指批流程鹽業經營審指批流程
證辦事流程
鹽業違法案件與複議案件受理流程
違法案件與複議程式違法案件與複議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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