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其主要職責通知如下:
一、承擔市政府值班和應急值守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市內外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辦理向省政府應急辦和市政府(市應急委)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保證市政府(市應急委)與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聯絡暢通,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和值守應急工作。
二、辦理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督促落實省政府、市政府領導批示、指示,承辦濮陽市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工作。
三、負責協調和督促檢查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的值班工作,協調、組織有關方面研究提出我市應急管理的辦法、規劃的建議。
四、負責組織修訂《濮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審核專項應急預案,協調指導全市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台建設等工作。
五、根據領導指示,協助處置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協調指導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和應急保障等工作。
六、負責組織開展信息調研、應急科普宣傳和培訓工作,協
調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七、承辦市政府(市應急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