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水利局

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原負責的水文工作交河南省濮陽水文水資源勘測局(濮陽市水文水資源局)承擔。 (三)取消擬訂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 (四)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主要河流的防洪規劃和流域、區域綜合規劃。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及省、市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對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施管理。提出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全市水資源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及跨縣(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承擔水能資源的調查工作,負責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以及水資源費徵收使用制度。指導水利行業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擬訂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濮陽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組織、管理、監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按照規定承擔編制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等相關工作。

(七)負責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河流及灘地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區)的重 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八)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有關重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核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仲裁併處理跨縣(區)水事糾紛。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堤壩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一)開展全市水利和漁業科技工作。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承擔水利統計工作。組織開展對外水利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二)負責移民工作。擬訂全市水利水電移民規範性檔案,編制移民規劃、計畫;組織指導移民搬遷、安置和後期生產扶持工作;監督管理移民資金的使用。

(十三)負責全市引黃灌溉工作。

(十四)主管全市水產及漁政漁船檢驗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城市水利相關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水利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宣傳、保密、保衛、信訪、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水利行業職工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工會、共青團、婦女及計畫生育工作。

(三)財務科

貫徹執行有關水利的稅收、信貸、財務、價格和收費等方面的政策;負責部門預決算的編制和執行;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水利價格、收費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會計事務管理工作。

(四)規劃計畫科

擬訂全市水利發展戰略規劃,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組織擬訂全市中長期水供求計畫;按照規定承擔編制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等相關工作;提出全市水利基本建設投資的規模、方向和項目安排的意見及年度投資計畫;負責全市水利綜合統計和分析工作。

(五)農村水利科

組織協調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全市農村飲水安全、排水、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負責全市引黃工作;負責全市水井鑿井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全市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承擔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核工作。

(六)水政水資源科

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承辦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全市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和涉水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承擔水事糾紛協調工作;指導普法教育工作;承辦局機關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指導水量分配、水功能區劃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工作;核定水域納污能力,審查入河排污口的設定,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指導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組織編髮濮陽市水資源公報。

(七)水產科

擬訂全市漁業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技術進步措施;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漁業標準化生產和健康養殖;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水生動物防疫檢驗工作;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指導水產品加工流通,對水產品質量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漁事糾紛處理工作;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八)建設與管理科(安全監督科)

指導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和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利工程建設相關行政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擬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度;負責水利工程運行管理;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負責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審核;負責河道采砂管理;指導水域的綜合治理、開發利用以及水利旅遊、水庫養殖和水利行業的供水工作;承擔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安全監督。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下屬機構

濮陽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主任 王忠義  濮陽市引黃工程管理處 主任 王煥軍  中共濮陽市引黃工程管理處黨總支書記 龍藏瑞  濮陽市河道管理處 主任 劉俊傑  濮陽市金堤河張莊提排站 站長 曹景合  濮陽市漁政漁船檢驗監督管理處 主任 王清民  濮陽市水利勘測設計院 院長 毛守讓  濮陽市濮水河管理處 主任 路國顯  濮陽市節約用水辦公室 主任 郭利峰  濮陽市水產技術推廣站 站長 杜忠臣  濮陽市魚種場 副場長 范麗霞

人員編制

市水利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1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安全監督科科長1名、離退休幹部工作科長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8名。

中共濮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濮陽市監察局派駐市水利局紀律檢查組、監察室(紀檢組、監察室合署辦公),行政編制2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根據工作需要,可配備兼職紀檢監察工作人員。

領導組成

局長: 梁臣朝,主持市水利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科工作。

調研員:李相朝、邵永勝

副局長:

李秀才,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防汛抗旱、河道管理工作。

分管防汛抗旱辦公室、河道管理處、金堤河張莊提排站、濮水河管理處。

孫大鳴,負責人事管理、老幹部、水政水資源、水政監察、節約用水、目標管理、行政服務、政務公開、科技教育、計畫生育、安全生產、節能減排、保密、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分管人事科、老乾科、水政水資源科、水政監察支隊、節約用水辦公室,聯繫市引黃工程管理處,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工作。

紀檢組長

王華,負責機關黨務、紀檢監察、效能建設、內部審計、工會、青年、婦女工作。

主持紀檢組工作,分管監察室、機關黨委、工會、團工委、婦工委。

其他事項

(一)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市水利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市環境保護局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局際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市環境保護局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市水利局發布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市環境保護局協商一致。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水利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市國土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市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由市水利局牽頭,會同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要充分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執法機構的作用。

(三)濮陽市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副處級事業單位,為階段性工作機構,由市水利局領導,其機構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四)城市涉水事務的職責分工。市水利局負責城市節水管理工作,負責城市供水水源規劃、水源地保護工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管理工作;市水利局會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河道排水口、排污口設定的管理工作。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分別相應承擔具體事務。

(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工作動態

2013年7月18日,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剛帶領市水利局主要負責人到清豐縣檢查指導防汛工作。縣主要領導陪同檢查。
李剛一行先後到馬頰河高莊節制閘、清豐縣衛河蘇堤橋實地查看了馬頰河和衛河水情,認真聽取水利部門負責同志關於清豐縣防汛工作的匯報,並仔細詢問了當前防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李剛對清豐縣防汛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當前防汛已進入關鍵時期,清豐縣各級各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防汛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加強領導,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嚴格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責任制,紮實做好各項防汛工作;要立足於防大汛、抗大洪、搶大險、救大災,足額儲備防汛搶險物料,抓好搶險隊伍的培訓工作,切實做到未雨綢繆。水利、氣象、農業、通信等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職,密切協作、配合聯動,形成防汛工作的強大合力。特別是水利和氣象部門要密切關注雨水情和天氣變化,及時預警預報,科學指導防汛工作,確保今年安全度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