漸進式腐敗

漸進式腐敗

所謂“漸進式”,只不過是形容其由小到大、由無到有、由不敢貪到敢貪甚至明目張胆地要,這個歷程每個貪官都有經歷,其後悔的話語也基本類似,鮮明地刻畫出了由剛任領導職務時的一腔熱血誓死為黨工作為民造福而不圖私利,到最終變成為自己謀私利而不顧黨性不顧本職不顧民眾,這樣的過程實在令人警醒,發人深思。

事件

漸進式腐敗 漸進式腐敗

2010年11月23日報導了一個“漸進式腐敗”典型,看後感觸良多:王先民在任甘肅省宕昌縣委書記三年多時間裡,受賄金額逐年遞增:2007年受賄42.2萬元,2008年受賄125萬元,2009年受賄724萬元,2010年1月至3月受賄476萬元。2010年11月19日,在一個財政支出主要依靠國家轉移支付、人均財政收入全省排名靠後的國家級貧困縣,王先民在短短三年多時間裡斂財逾千萬元,數額之大,令人震驚。同時,其‘漸進式’腐敗特徵發人深省。

近幾年來隨著反腐敗力度的不斷加大,一些各種各樣的貪官紛紛落馬,有的貪、有的玩、有的裸、有的逃,有的向家族式隱性化發展,這次又冒出“漸進式腐敗”新變種,可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現實中總是如影隨形,對於預防腐敗工作不斷提出新的嚴峻課題,反腐倡廉建設面臨著更加繁重的任務。

原因

透視“漸進式腐敗”,說到底還是萬變不離其宗,離不開內因外因。然而,外因還是要通過內因發生作用,也就是說在所有腐敗案件中,當事人自身的原因還是主要的,首位的,歸結到一點,就是黨性修養不夠,自律意識欠缺,心理防線不牢固,人生底線未能堅守,導致在糖衣炮彈面前,在物質利益面前,在權錢色面前敗下陣來,成為俘虜,最終淪為階下囚。

回顧黨和國家對黨員幹部在教育、制度、監督、懲處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尤其是近幾年在建立健全懲防體系過程中,工作不可謂不細、不實、不到位,相繼出台了一系列指向性極強的規章制度,對黨政領導幹部尤其是一把手構築了一道又一道防火牆,組織對每個黨員幹部的關心教育培養監督都下了功夫,然而落實在現實中,仍然相繼有人因貪腐落馬,箇中教訓實在是太深刻了。

一切規章制度,最終還是要落實在執行上。是否真正得到有效貫徹執行,關鍵還是要看領導幹部的帶頭與否。從黨章到其他各種規章制度,再到黨和國家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如果所有領導幹部都能夠不折不扣認真切實加以執行,那么,想一些錯誤原本可以不犯、甚至不會出現。然而在有些地方、有些部門、有些個人特別是在有些領導幹部那裡,國家政策地方化、上級政策下級化,還美其名曰執行政策的靈活性。在這種靈活性面前,原則、紀律、黨性失去了應有的嚴肅性、權威性、剛性,被隨意地踐踏、扭曲、曲解,最終導致政令不通、有法不依、有章不徇,損害了執行力,損害了公信力,損害了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無法在基層、在地方、在民眾的身邊得到真正貫徹執行,最基層的民眾看不到切實的實惠,享受不到應得的政策優惠,體會不到黨和國家對民生的關注。

預防措施

黨性修養是黨員幹部思想、行動的總開關。黨員幹部尤其是握有重權的領導幹部,在當前特殊的轉型時期總是處於各種物質利益包圍、攻擊、爭奪的焦點,面臨的形勢十分微妙,稍不留神就會跌入陷阱。因而黨員幹部一定要慎始慎初,不斷加強理論學習,增強黨性修養,把好自己的門、掌好自己的舵、把住自己的思想防線、守住自己的人生底線顯得尤其重要。

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印發了《關於開展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工作的意見》,開啟了規範縣委書記權力運行的新一輪改革。相信這是一個新的起點,為進一步規範權力運行開了一個好頭。由衷地希望,隨著黨和國家對權力運行監管力度的進一步加大,預防腐敗工作必將實現新的突破,黨員幹部抵禦腐敗侵襲的能力必將進一步提高,黨性修養必將進一步增強,在推進黨的事業前進過程中不讓一個人掉隊、落伍、走偏的願望一定能夠實現。

案例

甘肅省宕昌縣原縣委書記王先民涉嫌受賄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在白銀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辦案檢察官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王先民在短短三年多時間裡斂財逾千萬元,數額之大,令人震驚。同時,其‘漸進式’腐敗特徵發人深省。”

不可否認,許多為官者確實是具備真才實學的佼佼者,在剛入仕途時,也是極想好好乾一番事業的。“為官一任,造福一方”並不都是矯情之語。王先民上任後,就讓宕昌經濟增速由2006年隴南市的倒數第一,提高至2008年的全市排名第二,工作能力和成績是有目共睹的。

王先民與一些官員一樣,對巨額賄賂,起初也能保持警惕,斷然拒絕。但對一些“小意思”、“擦邊球”卻往往認為不是什麼大錯。但當這一而再、再而三的“小拿”成為一種習慣後,就在不知不覺中,膽子越來越大,對“小意思”看不上眼了,再拿大的就成為自然而然的事了。積小疾而為大患,在貪污腐化的道路上越陷越深,最終走上了不歸路。這就如青蛙沉溺於逐漸升溫的熱水中一樣,在不知不覺中走向滅亡。王先民就是從最初收受幾百元“小紅包”逐步到上千元、上萬元,再到數十萬元乃至上百萬元,一路“成長”而來的。從開始過年、患病收點“人情禮”到不給錢不辦事,從半推半就到來者不拒,王先民的“漸進式”腐敗,確實令人嘆息、瞠目。

這就讓人想到另一貪官,安徽阜陽市原市長肖作新。他在從政之初面對有求者送來的錢物,也深知這是“罪惡之源”,能堅決拒收,並與家人“約法三章”,但時間一長,在一片“溫水”中,喪失了警惕,從被動收受錢物發展到主動索要,再到權錢交易,最終墮落成腐敗分子。

“溫水煮蛙”的“漸進式”腐敗,有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它讓官員們有漸變的適應性和習慣性。“蛙未死於沸水而滅頂於溫水”的現象,確實可怕。因為它是讓官員們在安樂中,最終失去了戒備而走向深淵的。

因此,如何防範和避免“漸進式”腐敗,真正做到拒腐防變,刻不容緩。除了要加強自律,自覺做到“為民、務實、清廉”,最為重要的是要從制度建設上著手,建立健全長效防範機制。讓手中有權的官員們,時時接受監督,真正不想貪、不敢貪、不能貪。使官員時時自測“水溫”,隨時察看“水溫”是否高了,“防腐弦”是否繃緊了。

在現代社會,承認追求個人利益的合理性,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個道就是規則、制度。因此,要建立有效的約束濫用權力的機制。通過深化改革,從體制、機制、制度上剷除滋生腐敗的土壤。比如要推行“政務公開”、“三項制度”(聯簽、會審、民評),變暗箱操作為陽光作業,變“一支筆”為多支筆;要強化資金監管。各級政府一律實行部門預算,必保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納入國庫或財政專戶,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要積極推行民主、公開、競爭選拔幹部,消除任人唯親、買官賣官等腐敗現象。對違法犯罪的官員進行嚴厲制裁,使其“伸手必被捉”,“不使腐敗分子有藏身之地”。只有這樣,才能防微杜漸,從而避免“漸進式”腐敗行為的一再發生。

謹防

早在80多年前,文藝大師豐子愷先生就曾寫過一篇哲理散文《漸》,其開頭一段為:“使人生圓滑進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漸’;造物主騙人的手段,也莫如‘漸’。在不知不覺之中,天真爛漫的孩子‘漸漸’變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俠的青年‘漸漸’變成冷酷的成人;血氣旺盛的成人‘漸漸’變成頑固的老頭子。因為其變更是漸進的,一年一年地、一月一月地、一日一日地、一時一時地、一分一分地、一秒一秒地漸進,猶如從斜度極緩的長遠的山坡上走下來,使人不察其遞降的痕跡……”

一個“漸”字,揭示了事物發展由少到多,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其實,我們每個人的一生都是一個“漸”變的的過程,只不過有的向上提升,有的向下沉淪。“變故興細微。”人生重大的轉折往往是由細微的變化漸積而成的。一些人往往對劇變警惕,對漸變看不起,“小德”不足道,“小事”不足為,“小節”不足拘,以致積隱成患,導致慢誤、慢腐甚至慢亡。一隻青蛙,把它扔進沸水裡,它能一躍而逃生。把青蛙放進溫水裡,一點點地加溫,它就會感到十分愜意,最終難逃被煮死的命運。“溫水煮蛙”的故事告訴我們:知微識漸、慎微慎漸、防微杜漸是人生大義,在自我感覺良好的時候尤需警惕。也正因如此,自古以來都把防漸、杜漸當作防變的第一要義。《楚辭·七諫》所云“日漸染而不自知兮,秋毫微哉而變容”;《宋書·吳喜傳》所云“且欲防微杜漸,憂在未萌,不欲方幅露其罪惡,明當嚴詔切之,令自為其所”,講的都是這個意思。

天下之事,成於“漸”,敗於“漸”。從近年來查處的腐敗案件來看,很多人都走過了一條“漸進式腐敗”的道路。有的人當初未必都是貪得無厭之徒,肆無忌憚之輩,有的可能還是比較守規矩的。但一旦放鬆了世界觀的改造,放鬆了對自己的嚴格要求,忘記了作為一個共產黨員應盡職責和應持操守,雙腳就漸漸走偏了方向。原來看不慣的事情,漸漸地看得慣甚至於孜孜以求了;原來不敢做的事情,漸漸地敢做甚至於敢以身試法了。最終由漸變釀成突變,由量變轉為質變,跌入了萬劫不復的深淵。

“漸”雖可怕,但也可防。不管做人做官,只要堅守信念,時時刻刻回頭審視並自覺校正自己前進的方向,“行之以漸,持之以恆”,就能自覺克服不良傾向,步步紮實,事事謹慎,就能成就自己的完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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