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絕順序律

滅絕順序律(Law of Extinction Sequence , LES)也叫消失順序律,是指當環境惡化時(例如發生核戰、重大污染事故、行星撞擊地球和赤潮等),動植物消失的順序。

(1) 大型動物(50kg以上)比小型動物(1kg以下)消失得早;

(2) 高等植物比低等植物消失得早;

(3) 脊椎動物比無脊椎動物消失得早;

(4) 多細胞生物比單細胞生物消失得早;

(5) 真核生物比原核生物消失得早。

滅絕順序和動植物處食物鏈的位置有關,滅絕的順序和物種誕生的順序成相反並不是就單一物種而言,而是整個生物界滅絕趨勢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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