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愛綜合徵的原因和表現
溺愛綜合徵是指家長對孩子過於嬌生慣養和溺愛,以致兒童在成長過程中產生一系列行為、品行和習慣方面的問題。也有人用脆弱兒童綜合徵來涵蓋這一類症狀,內容大同小異。兒童各年齡階段均可發生,常以學齡前最多見,男女發生率相近。 家長過分溺愛是主要原因。由於家長的過分遷就和百般依從,使兒童在成長過程中分辨不出哪些是正常的行為規範,哪些是不適當的要求。由於家長的過分保護,使兒童的社會適應能力明顯不足,並產生許多行為和情緒問題,本症的發生也與兒童自身的個性素質有關。
表現
臨床表現各種各樣,主要有過分依賴、倔強、任性、膽小、退縮、自理能力及社會適應能力差等,偏食、挑食等不良習慣也常見。
1. 過分依賴 依賴是小兒尋求保持與一個人親密聯繫的行為。在幼小兒童是一種正常現象,是發育過程的必然階段,但依賴過分而與年齡不相稱則為不正常行為。依賴行為的臨床表現因年齡而異,年幼者常尋求時刻與家人在一起,一點也不能離開,否則就哭鬧不止;年齡稍大時則表現為本該自己作決定的事自己不能,決定,什麼事情都要尋求他人的幫助。依賴的程度有性別差異,女孩的依賴心理較重,青春期後仍可有較重的依賴行為;男孩的依賴行為則較小,一般隨年齡增長而逐漸克服。
2. 倔強行為 倔強是指對一般性合理要求也表現出強烈的抗拒行為。抗拒是小兒的自我防禦本能之一,對自己不利的事表示拒絕是正常現象,如果對正常的管理教育和合理要求也經常表示出違抗則為不正常行為。臨床表現各種各樣,對任何要求都表現出違抗心理,如不脫衣睡覺、不吃飯、拒絕大小便、強占他人物品、拒絕回答問題,故意做些不讓其做的事情等。
3. 退縮行為 退縮行為是兒童對新環境適應困難而表現出的一種膽怯現象。主要表現為不原接觸陌生人,甚至不願去公園、動物園等娛樂場所。這類兒童從不主動地與其他兒童交往,平時表現孤獨、膽小、害怕、沉默少言、喜歡一個人獨玩等。當開始去幼稚園或上國小時則表現出緊張、害怕和逃避行為,但他們對新環境熟悉後,退縮行為會逐漸減輕。在自己熟悉的環境中,與自己熟悉的人可一起玩要。一般情況下退縮行為隨年齡增長而消失。
4. 社會適應年齡差 表現為生活自理能力和與小夥伴相處能力差,事事需要別人照顧,缺乏獨立生活能力。
5. 品行問題 過分溺愛的兒童往往伴有某些品行問題,如愛發脾氣、不尊重師長、缺乏同情心等。
溺愛綜合徵的預防和治療
重點是預防,要正確對待小兒的合理要求,避免過分寵愛,亦不應過多責罰。當小兒要求不合理時,要給予耐心解釋。若小兒仍堅持無理要求,則父母可採取不理睬的方法給予“冷處理”。若小兒發現自己的過分要求未達到目的,以後就會逐漸放棄不合理要求。比如對健康兒童拒絕吃飯者,父母可置之不理。當其飢餓時常能自動進食。對膽小、敏感和退縮的兒童,則應該多鼓勵,要逐步培養他們的獨立生活能力,鼓勵他們自己的事情要儘可能自己完成。對具有嚴重行為問題和品行問題者,應採取行為矯治療法、行為模擬療法等行為治療方法.應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