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及既往

基本內容

是指刑法生效以後,對於其生效以前未經審判或者判決尚未確定的行為具有溯及力的一種原則。

各國的溯及原則各不相同,我國的溯及原則是“從舊兼從輕”原則.即新法原則上沒有溯及力,但如果按新法不構成犯罪或處罰較輕的,即溯及既往,適用新法。

連帶責任是相對與按份責任來說的,連帶責任是指責任人為多人時,每個人都負有清償債務的義務,即各人之間有連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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