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及既往”的對稱。法律只適用於它施行後,而不適用於它施行前所發生的事項的原則。確立於十八世紀末法國資產階級革命初期,後為許多國家沿用。單有三種例外:(1)新法有明文規定溯及既往的。(2)新法事因廢止舊法而制定的。(3)按照法律的性質應該溯及既往的。對於舊法施行時發生而延至新法施行後始於判決的事項,判決和裁定時適用何種法律,通常採取下列原則:舊法施行時按照舊法應予認定和處分的事項,從舊法,不因新法的頒行而受到影響,但在刑事案件中,新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處刑輕者從新法。我國刑法也採用這個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條規定:“本法自一九八0年一月一日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本法施行以前的行為,如果當時的法律、法令、政策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法令、政策。如果當時的法律、法令、政策認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總則第四章第八節的規定應當追訴的,按照當時的法律、法令、政策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適用本法。”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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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溯及既往
不溯及既往是罪刑法定主義的派生原則。其基本含義是:(1)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應否受刑罰處罰及刑罰的輕重,只能以行為當時所施行的成文法律來確定;(2)行為時...
基本內容 -
法不溯及既往
“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項基本的法治原則。通俗地講,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規定去約束昨天的行為。美國1787年憲法規定:追溯既往的法律不得通過。法國民法典規定:法...
定義 原則表現 相關辯證 -
溯及既往
溯及既往,是一個漢語成語,拼音是sù jí jì wǎng,是指新法生效以後,對於其生效以前未經審判或者判決尚未確定的行為具有溯及力的一種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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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溯及既往
刑法溯及既往是“刑法不溯及既往”的對稱。刑法對於其公布施行前的任何行為均具有法律效力。解決刑法時間效力的一個原則。參見“從新原則和“從新兼從輕原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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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溯及力
刑法溯及力,亦稱刑法的追溯效力。指新頒布的刑事法律對它生效前,未經審判或判決未確定的犯罪行為的適用。可以適用的,新律即有溯及力,否則即無溯及力,各國解決...
概念 原則 法律規定 刑法比較 處刑比較 -
法律溯及力
我國刑法學界在談及刑法的溯及力時幾乎都一致的認為:“刑罰的溯及力,是刑法生效後,對於其生效以前未經審判或者判決尚未確定的行為是否適用的問題。如果適用,就...
介紹 條例 -
溯及力
溯及力,也稱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對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為是否適用。如果適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適用,該法就不具有溯及力。就現代法而言,法律一般只...
原則 處理 -
法的溯及力
法的溯及力,指新法可否適用於其生效以前發生或正在發生的事件和行為,並對這些事件和行為法律上的效果發生面向過去和未來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