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中共溫州市甌海區委、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和溫州市甌海區農林漁業局合署辦公,對外保留溫州市甌海區扶貧老區工作辦公室(簡稱區扶貧辦)牌子,實行“一套人馬,三塊牌子”(以下簡稱區委農辦《區農林漁業局》)。區委農辦(區農林漁業局)是負責全區統籌城鄉發展和主管全區農村及農業、林業、漁業經濟發展的綜合部門,既是黨委工作部門,又是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統籌城鄉發展和新農村建設工作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統籌城鄉發展和“三農”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擬訂全區統籌城鄉發展、建設現代新農村和推進城鄉一體化戰略的政策措施,提出處理農村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的建議。
2、承擔區委、區政府有關統籌城鄉發展和“三農”工作的調查研究、參謀諮詢、綜合協調、檢查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推進現代新農村建設、城鄉一體化等工作。
3、協調、指導全區統籌城鄉綜合改革試點和深化農村改革工作;負責指導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指導農房改造集聚建設、“三分三改”和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等具體工作;指導“美麗鄉村”創建、農村公共設施建設和農村環境整治;參與農村新社區建設。
4、參與指導農村基層組織、幹部隊伍、精神文明、民主法制和廉政文化建設;參與指導村級組織轉、並、聯工作;負責農村指導員工作。
5、負責農村扶貧開發與老區建設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經濟欠發達地區和老區發展的扶貧開發規劃、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6、承擔區委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的日常事務工作。
(二) 主管全區農村和農業、林業、漁業經濟發展
1、貫徹執行農業、林業、漁業農村經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的政策措施;貫徹實施上級部門有關農、林、漁業資源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
2、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推進農業轉型升級,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研究起草農業、林業、漁業行政規範性檔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組織制定全區農業、林業、漁業產業發展總體規劃和行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3、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擬訂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有關政策;指導監督農村集體經濟股份制改革和集體資產管理、財會、審計,推進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工作,指導農村土地承包、承包契約管理及承包糾紛仲裁工作;指導農村經濟合作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行業協會發展;負責基層農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監督管理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4、負責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組織實施糧食生產功能區和現代農業園區建設;負責生態循環農業、設施農業和外向型農業發展;負責農業機械化和信息化工作;負責休閒觀光農業和“農家樂”工作;負責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培育農業經營主體;組織實施“新一輪”菜籃子工程,負責農副產品產、供、銷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組織開展農業國內外展銷展示活動和農業招商引資工作,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研究提出全區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指導林場、苗圃、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指導全區林業(含花卉)行業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林業重點建設項目進行預審;指導漁業產業結構調整、產品品質改善和漁業產業化工作;負責水產品市場、休閒漁業、現代化示範園區的規劃和建設;負責漁業產業的統計、信息工作。
5、參與全區農業(林業、漁業)資源區劃、區域開發計畫工作;指導農業(林業)用地、宜農(宜林)地保護、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小型農田基本建設、農業環保、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土地整治、中低產田改造、基本農田保護及耕地質量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等的開發利用和管理工作。
6、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擬訂農業教育、科技進步和推廣體系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和農業科技成果推廣;負責種子種苗工程建設;負責農業生物物種資源、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負責全區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管理;按分工負責農業野生植物資源保護;負責農業科技項目的論證和推薦並指導實施;負責農科教協作有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業系列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務的推薦、評審和農民技術職稱的評審、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林業科技、教育、宣傳工作;研究制訂漁業發展的重大技術進步措施,負責漁業的科技管理工作。
7、組織、指導農、林、牧、漁行政執法、法制監督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農林漁行政執法體系和農資信用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含食用菌菌種)、種畜禽、農藥、肥料、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獸醫醫療器械等的監督管理;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工作;依法組織查處農業違法行為,指導、協調農業生產事故(糾紛)處理工作;負責農機安全監管,依法查處農機違法違規行為。
8、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擬訂農業產業生產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林業、漁業標準化生產,培育農產品品牌;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實施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監督管理,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
9、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動植物防疫檢疫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對動植物疫情疫病的監測和重大動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以及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負責農業外來有害生物治理和外來物種管理工作;指導農業防災救災工作,組織種子、農藥、動物疫苗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
10、組織植樹造林、國土綠化;指導生態公益林、商品林和兼用林的培育,承擔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林木種苗(含花卉)管理。組織指導監督森林資源調查、森林資源動態監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與開發利用、木材加工、木材流通、木材運輸證簽發的管理;編報全區森林採伐限額計畫;負責森林資源管理、資源統計、森林採伐限額管理、林木採伐審批、採伐監督和古樹名木保護工作;負責全區林地、林權管理、林地征占用審核及林地和森林資源有償使用管理;承擔全區山林糾紛調處工作;負責全區濕地保護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森林消防宣傳,組織制定森林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根據預案規定組織、協助各地撲救森林火災,負責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承擔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負責各類林業刑事案件偵破工作。負責森林林木、林地、陸生野生動物、珍稀動物、植物資源、森林火災的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負責實施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工作。
11、負責對轄區內的漁業實行行政管理;實施轄區內的漁船檢驗,負責全區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指導水產品質量體系建設和水產品加工質量監督;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組織實施漁業生產經營許可制度,負責水產養殖等許可證的審核手續。
12、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的會議組織、文電、保密、機要、信息、宣傳、督查、檔案、後勤、接待、基建、房產、保衛等工作;負責有關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和檔案審核;牽頭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報區級財政轉移支付等財政支農項目預算建議;組織編報部門預算、決算,並負責組織預算的執行;負責機關財務,指導和監督下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牽頭協調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牽頭協調區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農業、林業、漁業法制宣傳、培訓工作; 負責農林漁執法體系和執法隊伍建設;負責全局的行政執法監督,承擔本級的行政複議、聽證、應訴、理賠和錯案責任追究工作;審核以局名義作出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具體行政行為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
(二)政工科(區農村工作指導員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年度考核、信訪、計畫生育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提出農村指導員工作建議和方案,負責農村工作指導員選派與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機關幹部職工的知識更新培訓和農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區農業技術、農業工程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和中級職務的推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農民技術職稱評定工作;負責拔尖人才、勞動模範的推薦,負責農業農村各類先進個人和組織的評選工作;承擔區農村工作指導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社會發展科(扶貧開發科)
綜合協調城鄉統籌綜合改革和城鄉一體化工作,負責城鄉統籌綜合改革的督查、考核;組織擬訂全區農村各項專項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組織開展農業農村改革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解決措施及政策建議;負責上級下達的相關調研課題研究;負責擬訂涉農有關政策;負責指導農村社會管理體制改革;負責“三分三改”的組織協調,指導農村經濟發展的業務輔導、服務和監督工作;負責指導農房改造集聚建設,擬訂農房改造集聚建設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參與農村新社區建設,指導“千村整治百村示範”工程,指導“美麗鄉村”創建和特色文化村建設;指導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參與指導農村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參與農村村級組織轉、並、聯工作;參與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工作;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素質提升工程,負責農民技術培訓和技能培訓,指導農業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開發工作。負責扶貧開發項目調查、評估、審核和檢查、驗收工作;負責扶貧政策落實及扶貧資金的監管;制定結對掛鈎扶貧方案,綜合協調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扶貧工作;組織安排山區、老區慰問活動。承擔區委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區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浙江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甌海區分校的日常工作。
(四)產業科(區副食品辦)
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規劃;負責農業(林業、漁業)產業發展的綜合協調工作;參與擬訂全區農業(林業、漁業)產業化的有關政策;負責組織實施糧食生產功能區和現代農業園區建設;指導高效生態農業、“農家樂”、休閒觀光農業;指導農業龍頭企業和規模農場的發展;指導農產品生產加工;負責農產品品牌的培育、保護和發展;參與全區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參與農業綜合開發;負責指導全區農業行業管理;指導農產品流通工作,指導農產品行銷網路建設和農產品展示展銷工作;指導、協調全區“菜籃子”產品的產銷、服務和“菜籃子”產品生產基地和設施農業的建設及發展;承擔區糧食生產功能區和現代農業園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科教信息科
擬訂農業(林業、漁業)科技發展、技術推廣規劃及有關政策;負責基層農業公共服務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的指導與管理;負責農科教協作工作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實施種子種苗工程;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監督;指導生態循環農業發展和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工作;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業(林業、漁業)科技項目的遴選及實施;負責農業(林業、漁業)科技成果的推廣與管理;指導農業信息化工作,負責農民信箱工程建設。
(六)林政資源科
組織植樹造林、國土綠化;指導生態公益林、商品林和兼用林的培育,承擔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林木種苗(含花卉)管理。組織指導監督森林資源調查、森林資源動態監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與開發利用、木材加工、木材流通、木材運輸證簽發的管理;編報全區森林採伐限額計畫;負責森林資源管理、資源統計、森林採伐限額管理、採伐監督和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監督、查處各類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負責全區林地、林權管理、林地和森林資源有償使用管理;承擔區處理山林糾紛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山林糾紛調處工作,負責鎮街之間山林糾紛的調查處理。負責林業產業的行政管理,指導林副產品加工、種苗花卉,森林旅遊、陸生野生動物馴養利用等產業發展工作。負責全區濕地保護管理工作。
(七)漁業發展科
指導全區水產養殖、捕撈、加工流通等工作;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布局的調整和產業化工作;指導水產原(良)種場、休閒漁業、現代化示範區建設;負責初級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指導水產品質量體系建設和水產品加工質量監督;審核水產養殖和增殖品種,審核種苗引進;負責漁機技術革新與節能工作;負責全區漁業生產統計。
(八)行政審批科
負責承辦局行政審批工作;管理區審批服務中心農林漁視窗;統一辦理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定,統一負責行政審批文書的制定、送達、歸檔工作。負責提出重大、疑難審批事項的初步處理意見,並提請局召開會議集體決策。組織、協調審批項目的聯審聯辦、聯合踏勘,組織或督辦行政審批項目的評審。配合區審批服務中心做好行政許可、審批服務過程中出現的各類投訴的調查工作。承辦省、市級主管部門委託的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與初審工作等。指導鎮街、社區做好農林漁相關行政審批工作。機關黨總支部。負責區委農辦(區農林漁業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領導信息
林欽法,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負責全局的重大事項決策等工作。
簡歷:林欽法,男,漢族,1959年2月出生,浙江溫州人,1979年12月參加工作,1981年1月入黨,大專學歷。現任溫州市甌海區農林漁業局黨委書記、局長。1979.12―1982.11,周岙公社;1982.12―1992.4,澤雅區團委書記,辦公室主任,組織委員,區委副書記;1992.4―2000.11,南白象鎮黨委書記;2000.11―2001.12,甌海區物價局局長;2001.11―2002.4,甌海區發展改革局副書記、副局長;2002.4―2005.6,甌海區政府駐上海工作處主任;2005.6―2007.7,甌海區政府駐北京聯絡處主任;2007.7―至今,甌海區農林漁業局書記、局長。
金仕策,黨委副書記,協助黨委書記工作。主持區畜牧獸醫局工作。負責全局的黨建、老幹部等工作。
簡歷:金仕策,男,漢族,1968年6月出生於浙江瑞安,1990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8月入黨,大學學歷。現任溫州市甌海區農林漁業局黨委副書記、區畜牧獸醫局局長。1990.8―1992.8,在瑞安市桐溪、桐浦鄉擔任財政會計、團委書記;1992.8―1993.3,瑞安潘岱鄉團委書記;1993.3―1995.12,瑞安潘岱鄉副鄉長;1995.12―1996.6,瑞安鹿木鄉副鄉長;1996.6―1998.12,瑞安陶山鎮鎮長助理;1998.12-2000.8,瑞安塘下鎮宣傳委員;2008.12―2001.8,瑞安仙岩鎮宣傳委員;2001.8―2007.6,瑞安仙岩鎮黨委委員、副書記、鎮長;2007.6―至今,甌海區農林漁業局黨委副書記、區畜牧獸醫局局長。
陳小秋,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政工、人事、組織、宣傳、機關管理、綜合治理、法制、計畫生育和群團工作;負責農業生產與管理、種子管理、農村經營管理和農民負擔監管等工作。分管政工科、辦公室、農業農政科、副食品辦、種子管理站、農村經營管理站(減負辦、審計站)。
簡歷:陳小秋,男,漢族,1965年4月出生,浙江溫州人,1988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1月入黨,大學學歷。現任溫州市甌海區農林漁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1988. 8―1989. 4,甌海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秘書;1989. 4―1990. 4,甌海縣農業局藤橋農技站農技員;1990. 4―1994. 1,甌海縣(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秘書;1994.01―1995.12,甌海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科長、法工委委員;1995.12―2003.8,甌海區三�鄉副鄉長,黨委副書記;2003.8―2011. ,甌海區農林漁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11. ―至今,甌海區農林漁業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金文賢,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林業生產與管理、行政審批、林業特產等工作。分管林業林政科、木材運輸巡查大隊、林業特產推廣總站,聯繫林特公司。
簡歷:金文賢,男,漢族,1959年10月出生,浙江溫州人,1978年3月參加工作,1985年3月入黨,高中學歷。現任溫州市甌海區農林漁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1978.3―1982.1,海軍北海艦隊37015部隊服役;1982.10―1991.2,甌海縣藤橋鎮政府幹事;1991.2―1992.4,甌海縣藤橋鎮政府副鎮長;1992.4-1993.3,甌海縣林業特產局幹事;1993.3-1998.12,甌海區藤橋鎮副鎮長;1998.12―2003.8,甌海區梧田鎮副鎮長;2003.8―至今,甌海區農林漁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興,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漁業生產與管理、農機化推廣和監理、安全生產、農業(漁業)行政綜合執法等工作。分管漁業漁政科、農業機械監督管理站、農業綜合執法大隊。
簡歷:張興,男,漢族,1964年11月 出生,浙江溫州人,1983年11月參加工作,1999年9月入黨,大學學歷。現任溫州市甌海區農林漁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1983.11―1987.12,海軍艦艇部隊服役;1987.12―1998.11甌海縣民政局辦事員、科員;1998.11―2005.6甌海區茶山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副書記;2005.6―至今甌海區農林漁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朱清勇,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森林公安、森林消防、森林植物檢疫防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農村能源等工作。分管森林公安局、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植物(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農村能源辦公室。
簡歷:朱清勇,男,漢族,1965年11月出生,浙江溫州人,1987年9月參加工作,1989年1月入黨,大學學歷。現任溫州市甌海區農林漁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1987.9―1990.11,永嘉縣溪�鄉任團委書記;1990.11―1993.5,永嘉縣林業局人事監察股工作;1993.5―2000.12,永嘉縣人武部秘書、軍事科參謀、副科長等職;2000.12―2005.6,溫州軍分區司令部參謀;2005.7―2007.3,洞頭縣人武部副部長;2007.3―2007.10轉業待安置;2007.10至今,甌海區農林漁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林久益,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協助黨委書記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糾風、信訪、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簡歷: 林久益,男,漢族,1959年9月出生,浙江溫州人,1974年2月參加工作,2000年12月入黨,中專學歷。現任溫州市甌海區農林漁業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1974.2―1979.10,三溪木器廠;1980.10―1983.10,海軍三七四七五部隊當兵;1984.5―1987.2,甌海區城建局建材公司;1987―1998.4,甌海區房地產管理處;1998.5―2001,區房管局交易所;2001―2005,區房管局紀檢組;2005.6―至今,甌海區農林漁業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林建平,黨委委員、農高園副主任。協助局長(主任)工作。負農業產業信息、科教、溫州市農業高新技術示範區甌海區管理委員會等工作。分管產業信息與科教科、農高園。
簡歷:林建平,男,1963年4月出生,1979年10月參加工作。歷任澤雅區林技站長、甌海區澤雅鎮副鎮長、南白象鎮副鎮長,2003年12月起任溫州市農業高新技術示範區甌海區管委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