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珊溪水利樞紐管理局

溫州市珊溪水利樞紐管理局經省政府、市政府批准成立,是市政府直屬的社會公益類純公益性正縣級事業單位,歸口市水利局管理。內設5個職能處室:辦公室、水資源與工程技術管理處、水政監察處、樞紐調度處、庫區綜合管理處,核定事業編制40名。

機構簡介

溫州市珊溪水利樞紐管理局經省政府、市政府批准成立,是市政府直屬的社會公益類純公益性正縣級事業單位,歸口市水利局管理。內設5個職能處室:辦公室、水資源與工程技術管理處、水政監察處、樞紐調度處、庫區綜合管理處,核定事業編制40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汛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管理珊溪水利樞紐工程。
(二)負責制訂珊溪水利樞紐工程保護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各項工作發展規劃以及防汛抗旱、應急搶險等預案的制定和實施。
(三)代表市政府協調瑞安市、文成縣、泰順縣、珊溪經濟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市有關部門涉及珊溪水利樞紐工程的有關工作;參與珊溪水利樞紐工程生態補償機制的建立和實施工作。
(四)負責珊溪水利樞紐工程的防汛抗旱工作,根據主管部門批准的調度方案和指令,做好水庫調度運用;協調做好防汛抗旱與興利關係,充分發揮防洪、抗旱、供水、生態、灌溉、發電等綜合功能。
(五)負責珊溪水利樞紐工程涉及公共安全的各建築物、附屬設施的安全運行和管理;委託珊溪經濟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做好發電、供水設施和閘門及配套設施的使用與日常維修養護工作,並對其進行監督和指導,保證這些設施起閉的完好;負責樞紐工程維修養護經費的使用管理。
(六)負責珊溪水利樞紐工程的大壩安全監測和水文、水情測報及其設施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七)負責珊溪水利樞紐工程庫區水域的使用管理。
(八)負責管理、使用珊溪水利樞紐工程的水源保護專項經費,配合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水源保護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九)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負責珊溪水利樞紐工程管理範圍、保護範圍的水政監察工作。
(十)根據水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部門委託,承擔珊溪水利樞紐工程的水資源費及其它規費的收取工作。
(十一)參與珊溪水利樞紐工程管理範圍、保護範圍和水源保護範圍內涉及水源保護工作的各項規劃和建設項目(設施)的論證、審查、驗收;承擔珊溪水利樞紐工程管理範圍、保護範圍和水源保護範圍內依法需涉及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設施)的立項初審工作;參與珊溪水利樞紐工程設計供水規劃區內的供水、引水水源工程建設的立項初審工作。
(十二)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珊溪經濟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領導班子成員推薦和參與考察工作。
(十三)協助市有關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做好珊溪水利樞紐庫區範圍內環保、公安、交通、國土地礦、漁政、林政、航管、海事和旅遊等管理工作,或根據授權(委託)進行管理活動。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