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順“10·16”重大交通事故

湖南永順“10·16”重大交通事故,是發生在湖南永順2011年10月16日的一次特大交通事故,對社會造成巨大損失。

簡況

2011年10月16日15時40分許,湖北省荊州市恆信旅遊運輸有限公司一輛號牌為鄂D08102的金龍大客車(核載55人,實載49人),當行至湖南省湘西州永順縣境內省道306 線521公里650米一處上坡路段時,在借用對向車道超車後避讓對向來車過程中,車輛失控向右駛出路面,撞向路側護坡後發生側翻,造成10人死亡、39人受傷(其中11人重傷)。

安委會通報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湖南省永順縣“10·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況的通報
安委辦明電〔2011〕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1年10月16日15時40分許,湖北省荊州市恆信旅遊運輸有限公司一輛號牌為鄂D08102的金龍大客車(核載55人,實載49人),當行至湖南省湘西州永順縣境內省道306 線521公里650米一處上坡路段時,在借用對向車道超車後避讓對向來車過程中,車輛失控向右駛出路面,撞向路側護坡後發生側翻,造成10人死亡、39人受傷(其中11人重傷)。據初步調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鄂D08102大客車超速行駛,在對向車道來車的情況下借道超車,駕駛人臨危處置不當,導致車輛失控發生側翻。
該起事故的發生,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及其有關部門道路交通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客運企業安全管理混亂、駕駛員違法違規行為嚴重、行業監管特別是旅遊包車監管不得力等突出問題。依據有關規定,國務院安委會已對該起事故的查處實行掛牌督辦,查處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類似事故的發生,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迅速部署強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近期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國務院常務會議、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精神,按照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近期關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具體部署,深入開展安全大檢查工作。特別是要針對個別地區道路交通事故頻發、群死群傷事故屢禁不止的情況,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專題研究、狠抓落實,認真查找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突出問題和漏洞。要針對排查有死角、治理不徹底的問題,認真深入地查找在企業主體責任、部門和屬地監管責任不落實等方面的原因,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嚴密部署、強化執行,迅速扭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被動局面。
二、進一步加大旅遊客運包車源頭監管力度。各級交通部門要針對旅遊客運包車不進站、發車時間不固定、行車線路不相同的客觀實際,嚴把包車客運企業市場準入關,督促運輸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包車牌證的發放;發現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隱患突出的,要責令整改並暫停發放其包車牌證,整改後仍然難以滿足安全運營要求的,要堅決停業整頓。要嚴把駕駛員從業資格關,督促企業對旅遊客運包車駕駛員強化培訓,充分利用動態監管系統加大監控力度;對於存在安全意識薄弱、屢次發生超載超速、違法占道等違法行為的駕駛員,要作為重點管控對象加強教育,對屢教不改的要堅決取消其運營駕駛資質。
三、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集中整治超速、超員、超載和疲勞駕駛違法行為。各地區要以客運車輛為重點,對導致事故多發的超速、超員、超載和疲勞駕駛四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要通過固定測速、移動測速等多種方式,嚴格控制車輛行駛速度,決不允許超過法律規定的上限,決不允許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速度。嚴把出站、出城、上高速、過境“四關”,對臥鋪客車、長途客車、旅遊包車、校車做到逢車必查,加強夜間等超員、疲勞駕駛違法行為高發時段的巡邏檢查。對於客運車輛超速、超員、疲勞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實行“零容忍”制度,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四、嚴肅事故查處,嚴格責任追究。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的規定,堅持“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認真組織事故調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總結事故教訓,對道路運輸企業因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要對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予以嚴肅處理。要認真執行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確保按期結案,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查處理結果,並跟蹤督促事故責任和整改措施的落實。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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