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縣農業局

3、農業技術推廣站(股級) 4、清徐縣農業環境保護監測站(股級) 6、清徐縣種子管理站(股級)

機構設定

清徐縣農業局下屬單位有:清徐縣農經經營管理中心(副科單位)、清徐縣農業綜合執法隊(副科單位)、清徐縣農業技術推廣站、清徐縣土壤肥料工作站、清徐縣果樹站、清徐縣植保植檢站、清徐縣環境保護監測站、清徐縣種子管理站、清徐縣種子公司、清徐縣農作物原種場、清徐縣植物醫院、
1、清徐縣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副科級)
職責:貫徹落實農業法律、法規和條例,負責全縣植物檢疫、農藥、肥料、種子、安全農產品保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等。
2、清徐縣農村經營管理中心 (副科級)
職責:加強財務管理,對全縣192個行政村開展財務審計,依法加強對全縣的土地承包契約進行規範管理,加大契約糾紛仲裁、調處力度;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建立農民負擔長效機制;規範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提高農民參與市場經濟的組織化程度。
3、農業技術推廣站(股級)
職責:貫徹執行《農業法》、《農業技術推廣法》;承擔新技術的引進和示範推廣、調查、總結,推廣增產技術的經驗。
4、清徐縣農業環境保護監測站(股級)
職責:擬定農業環境保護規劃並實施;推廣先進的農業環保經驗和技術;發展生態農業,合理利用和保護農業資源。
5、清徐縣土壤肥料工作站(股級)
職責:貫徹國家土壤肥料法規,配合工商等部門搞好肥料市場管理工作及土壤肥力的分析化驗,為農民提供科學施肥的依據.。
6、清徐縣種子管理站(股級)
職責:貫徹執行有關農作物種子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農作物新品種引進試驗示範推廣;發布信息;農作物品種管理和監督。
7、清徐縣植保植檢站(股級)
職責:貫徹《植物檢疫條例》;對農作物常見病蟲害進行預測預報;控制農作物重大病蟲害。
8、清徐縣果樹站(股級)
職責:落實國家果樹生產和發展的有關法規和政策,制定全縣果樹生產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果樹試驗、示範、推廣新項目引進發展果樹新技術、新品種,培訓果農。
9、清徐縣植物醫院(股級)
職責:貫徹落實《農藥管理條例》,及時準確的做好全縣農作物病蟲害的指導防治;向全縣農民提供生產資料。
10、國營清徐縣農作物原種場(股級)
職責:種籽、菜籽生產、銷售。

機構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及省、市、縣關於農業的路線 方針 政策 法律和法規。參與制定全縣農業生產規劃和計畫,負責制定農業技術抗廣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 研究擬定全縣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全縣家產品(糧食、葡果)流通和生產及財政補貼政策建議;起草全縣種植業的法規、 規章草案、 經批准頒布後監督;
3、 負責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調整農村各種經濟利益關係;指導耕地使用權和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對農業投資(糧食、葡果)項目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4、 研究制定農業科研成果 、教育、 技術推廣及其隊伍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農科教戰略;組織重大科研技術推廣項目的實施;
5、 組織實施農業資源、 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耕地、 草地、 灘涂 、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
6、 按照國家擬定的產業技術標準,負責“無公害農產品”和“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 監測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負責種子、 農藥 、肥料等產品的管理,並進行監測 鑑定;負責農業綜合執法監督管理工作;
7、 按照國家有關標準,承辦植物檢疫;監督全縣植物的防疫、 檢疫、 發布、 疫情 ,並組織撲滅;
8、制定全縣種子產業化經營規劃,審定種子新品種引進出 、試驗、 推廣計畫,加強種子檢驗工作;
9、 實施行業管理,指導直屬單位的企業改革;監督直屬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按照許可權管理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 、人事勞資、 農業系列職稱改革工作;
10、負責農業經濟指標的統計及信息傳遞、 反饋工作。

地理位置

位於太原市清徐縣城美錦北大街2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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