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安醫所

清安醫所隸屬於澳門天主教會的非牟利醫療機構。

簡介

中文名稱: 清安醫所
國別: 中國
地址: 澳門聖母堂前
創始時間: 1805
清安醫所隸屬於澳門天主教會的非牟利醫療機構。1805年(清嘉慶十年)由望德堂華人天主教教友所創辦。所址始設於馬忌士街北閘(現仁慈堂婆仔屋),1895年遷往聖母堂前現址。最初宗旨是使教友有一療養之所,並為老死者殯殮辦喪。初時只是一間教友捐出的古老木屋,設備簡陋,收費低廉。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澳門人口驟增,值理會遂把服務對象轉為全澳居民,不分宗教信仰。為此,值理會把院舍刷新增設床位,並於1944年聘請香港寶血會修女主持院務至今。因病人日多,地方不敷,值理會更在1957年議決將舊院重修及改建。1959年1月17日新院落成開幕,服務範圍包括內科、兒科、針灸科,有病床70多張。經費主要來自人院者床位費。

慈善會

名稱

1.中文:澳門清安醫所慈善會。
2.葡文:Associacao Piedosa Asilo de S?o José de Macau。

宗旨

澳門清安醫所慈善會為澳門教區望德聖母堂區之非牟利慈善組織,秉承醫所創辦人之意旨,廣揚主之真道,以基督博愛精神,負責清安醫所之一切事務,使病弱者得以照顧。

會址

澳門聖母堂前地6號。

會員

會員資格
凡願遵守本會章程之天主教教友,均可申請入會。經理事會審核,批准可成為會員。
會員權利

1.出席會員大會,討論會務。
2.有選舉及被選舉權。
3.參與本會活動。
會員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會員大會及理事會之決議。
2.參與推動會務的發展及維護本會的聲譽。

會員大會

會員大會
1.會員大會為最高職權機構,由全體會員組成。設有正、副主席、及秘書各一名,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任期為三年,任滿連選可連任。
2.每年召開兩次例會,如有必要,可召開特別會議,但須八天前通知,並指明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
大會之職權
1.修改及通過會章。
2.領導層成員,除「當然理事」及「當然監事長」有特別規定外,其它成員由大會選出。
3.按需要聘請名譽會長,顧問等。
4.通過理事會每年的工作計畫及財政預算並制訂工作方針。
5.審查及核准理事會的會務報告及賬目結算。

理事會

理事會

1.因工作性質關係,清安醫所所長為「當然理事」。理事會其它成員由大會選舉產生,分別負責正、副理事長、秘書、財務等職務。任期為三年,任滿連選可連任。
2.理事會每季召開例會一次。如有必要,可由理事長召開特別會議。
理事會之職權
1.執行大會所有決議。
2.研究和制定工作計畫、內部規章和運作細則等。
3.領導及維持日常會務及財務運作,提交會務報告及賬目結算。
4.處理違反會規或損毀會譽之會友,給予適當處分。

監事會

監事會
因望德堂區主任司鐸有指導本會之責,故成為「當然監事會主席」(監事長)。監事會其它成員由大會選舉產生,分別擔任副監事長和秘書職務。任期為三年,任滿連選可連任。
監事會之職權
1.監督理事會一切運作,包括出席理事會工作會議。
2.審核本會財政狀況及賬項。
3.提出改善會務及財政運作之建議。

附規

醫所經費來自收取服務費用,各界熱心人士之捐贈或公共實體之資助。
如三年內不能組成理事會推行會務,則該會之財產交由望德堂處理。
澳門清安醫所慈善會章程由會員大會修訂通過,經刊登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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