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爵位制度

清代的爵位制度,清的爵位分為三個系統:宗室爵位、異姓功臣爵位和蒙古爵位。

清代的爵位有三個系統

清代的爵位分宗室爵位、異姓功臣爵位和蒙古爵位三系統。
爵位補服圖案如下:
1、親王——身前身後五爪正龍各一團,兩肩五爪行龍各一團
2、郡王——身前身後兩肩五爪行龍各一團
3、貝勒——身前身後四爪正蟒各一團
4、貝子——身前身後四爪行蟒各一團
5、鎮國公、輔國公——身前身後四爪正蟒各一方
6、公爵、侯爵、伯爵——身前身後繡九蟒
7、子爵——身前身後繡麒麟
8、男爵——身前身後繡獅

一、宗室爵位

宗室爵位共分十二級,只授予愛新覺羅的子孫們
(一)男性
1、和碩親王(年俸銀1萬兩,祿米1萬斛,以下爵位依次減半)
2、多羅郡王
3、多羅貝勒
4、固山貝子(以上四種為高級爵位,貝子是當朝皇子的最低封爵,親王郡王補服為前後胸加兩肩共四團龍,貝勒為前後兩團正蟒,貝子為兩團行蟒)
5、奉恩鎮國公
6、奉恩輔國公
7、不入八分鎮國公
8、不入八分輔國公
(公爵以上為超品,補服均為正蟒方補。所謂“入八分”是八種標幟,表示其顯赫的身分。如朱輪、紫韁、背壺、紫墊、寶石、雙眼、皮條、太監。其中皮條是指車上有皮鞭可驅散擋路的人,背壺是指車上可帶暖壺,護眼指雙眼雉翎,不入八分不用在京當差,也不必在京里住。)
9、鎮國將軍(相當於一品武官,補服為麒麟)
10、輔國將軍(相當於二品武官,補服為獅子)
11、奉國將軍(相當於三品武官,補服為豹子)
12、奉恩將軍(相當於四品武官,補服為老虎)
(上面四等爵位每一種又細分為三等,如一等鎮國將軍、二等鎮國將軍、三等鎮國將軍,僅俸銀和祿米有差別。)
(二)女性
13、固倫公主:居京師則俸銀400兩,祿米400斛;下嫁外藩則俸銀1000兩,俸鍛30匹
14、和碩公主:居住京師則俸銀300兩,祿米300斛;下嫁外藩則俸銀400兩,俸鍛15匹
15、郡主:居住京師則俸銀160兩,祿米160斛;下嫁外藩則俸銀160兩,俸鍛12匹
16、縣主:居住京師則俸銀110兩,祿米110斛;下嫁外藩則俸銀110兩,俸鍛10匹
17、郡君:居住京師則俸銀60兩,祿米60斛;下嫁外藩則俸銀60兩,俸鍛8匹
18、縣君:居住京師則俸銀50兩,祿米50斛;下嫁外藩則俸銀50兩,俸鍛6匹
19、鄉君:居住京師則俸銀40兩,祿米40斛;下嫁外藩則俸銀40兩,俸鍛5匹
20、六品格格:居住京師則俸銀30兩,祿米30斛;下嫁外藩則俸銀30兩,俸鍛3匹
(三)女婿
21、固倫公主額駙:居住京師則俸銀300兩,祿米300斛;外藩則俸銀300兩,俸鍛10匹
22、和碩公主額駙:居住京師則俸銀250兩,祿米250斛;外藩則俸銀255兩,俸鍛9匹
23、郡主額駙:居住京師則俸銀100兩,祿米100斛;外藩則俸銀100兩,俸鍛8匹
24、縣主額駙:居住京師則俸銀60兩,祿米60斛;外藩則俸銀60兩,俸鍛6匹
25、郡君額駙:居住京師則俸銀50兩,祿米50斛;外藩則俸銀50兩,俸鍛5匹
26、縣君額駙:居住京師則俸銀40兩,祿米40斛;外藩則俸銀40兩,俸鍛4匹
宗室封爵一般每傳一代 就要自動降低一級,如親王死了,其子降爵位為郡王,其孫降為貝勒等等,低於奉恩將軍的,稱作閒散宗室,視四品官待遇。
但因開國軍功或特別受寵等原因授封的王爺們則可以世襲罔替,世代保有王爺的爵位,稱作“鐵帽子王”。有清一代,共有12家鐵帽子王分別是禮、睿、豫、鄭、莊、肅、怡、恭、醇、慶10個親王和順承、克勤兩個郡王。另外,福康安本非宗室卻授封貝子,死後追封郡王。其子德麟,襲貝勒,遞降至未入八分公,世襲罔替,這是清朝歷史上唯一的特例。

二、異姓功臣

異姓功臣九等爵位
1、公爵
2、侯爵
3、伯爵(以上超品)
4、子爵(正一品)
5、男爵(正二品)
6、輕車都尉(正三品,以上爵位俱分三等,如一等公、二等公、三等公)
7、騎都尉(正四品)
8、雲騎尉(正五品)
9、恩騎尉(正七品)
世爵俸祿為:一等公歲支俸銀700兩,二等公685兩,三等公660兩,一等侯又一雲騎尉635兩,一等侯610兩,二等侯585兩,三等侯560兩,一等伯又一雲騎尉535兩,一等伯510兩,二等伯485兩,三等伯460兩,一等子又一雲騎尉435兩,一等子410兩,二等子385兩,三等子360兩,一等男又一雲騎尉335兩,一等男310兩,二等男285兩,三等男260兩,一等輕車都尉又一雲騎尉235兩,一等輕車都尉210兩,二等輕車都尉185兩,三等輕車都尉160兩,騎都尉又一雲騎尉135兩,騎都尉110兩,雲騎尉85兩,恩騎尉45兩。還有不列等的閒散公255兩,閒散侯230兩,伯品級官205兩,子品級官180兩,男品級官155兩,輕車都尉品級官130兩,騎都尉品級官105兩,雲騎尉品級官80兩。凡在京八旗世爵,每俸銀1兩,兼支給米1斛。
例如,和珅原襲三等輕車都尉,後晉爵至一等忠襄公,曾國藩授封一等毅勇侯,李鴻章授封一等肅毅伯,左宗棠授封一等恪靖伯,台灣首任巡撫劉銘傳,賜號驃勇巴圖魯,授封一等男爵。
清代的公爵、侯爵、伯爵均分三等,地位都是在一品之上。
雍正以前,爵位沒有名字,雍正之後,開始賜予封號,公爵封號最多,四個字整個清朝只有四人且全都是在乾隆年間,分別是:
(1)一等誠嘉毅勇公,姓富察氏,名明瑞,字筠亭,滿洲鑲黃旗,屬乾隆皇后富察氏外戚集團;
(2)一等誠謀英勇公,姓章佳氏,名阿桂,字廣庭,滿洲正藍旗人,後改隸正白旗,其父大學士阿克敦,阿桂是乾隆末年的領班軍機大臣,與和珅關係不睦,但都是乾隆寵幸之臣;
(3)一等嘉勇忠銳公,姓富察氏,名福康安,字瑤林,滿洲鑲黃旗人,大學士傅恆的兒子,傅恆是乾隆帝皇后的弟弟,封一等忠勇公,保和殿大學士(此為三殿三閣大學士最高等級,傅恆死後,無人再得此大學士級別,原為第二的文華殿大學士就相當於最高的大學士),傅恆有四子:福靈安、福隆安、福康安、福長安。福靈安僅獲雲騎尉世職,當過總兵、副都統。福隆安是乾隆女兒和嘉公主的丈夫,傅恆死後,他承襲一等忠勇公。福長安在乾隆死後,與和珅一起獲罪,嘉慶帝讓他監督和珅自盡,但並未殺他,後來任正黃旗滿洲副都統。福康安最得乾隆帝寵幸,屢立戰功,金川平,論功,封福康安三等嘉勇男,後晉封嘉勇侯,台灣林爽文為亂,命福康安為將軍平叛,進一等嘉勇公,平廓爾喀,加賜福康安一等輕車都尉,安南國內亂,命福康安去廣西,途中病,命御醫往視,加封嘉勇忠銳公。平苗人起義,進封貝子。後病死軍中,追封郡王,其子德麟,襲貝勒,遞降至未入八分公,世襲罔替;
(4)一等武毅謀勇公,姓吳雅氏,名兆惠,字和甫,滿洲正黃旗人,孝恭仁皇后族孫。

三、蒙古爵位

蒙古爵位
清廷授予蒙古封建主王公爵位,任命為札薩克(旗長)。札薩克世襲,根據清廷的規定和法令處理旗務,並接受清廷的監督。札薩克之下設協理台吉、管旗章京、梅倫、筆帖式等僚屬,協理旗務。旗內的土地和屬民由札薩克支配,旗下設佐,為基本軍事單位,每佐設佐領一人,轄旗丁一百五十人,在旗札薩克領導下,審理丁冊,徵收稅課,排解糾紛,傳遞信件及徵發人丁。佐領之下設驍騎校、領催,協助位領辦理軍政事務。每六佐復設一參領統轄。在佐之下,每十戶設一什長,為最低一級行政單位的管理人。清統治者為了不使旗札薩克享有獨立權力,訂出會盟制度,在旗之上設盟,合數旗而成。盟不是實質性的管理單位,只是一種實行監督的組織,一般不設辦理盟務的衙門。只是在盟內各旗會盟時“簡軍實、閱邊防、理訟獄、審丁冊”。盟設正副盟長各一。每3年會盟一次,各盟均有固定的會盟地。盟長由理藩院於盟內各旗札薩克中選人賽清帝任命兼攝。盟長的主要任務是充當會盟的召集人,不能直接干預各旗內部事務,也無權擅自發布政令,只是對各旗札薩克起監督作用,並充當旗札薩克與清政府的中間人。蒙古舊有的部,只在名義上保存下來,不具有任何行政職能。封爵為:
1、親王
2、郡王
3、貝勒
4、貝子
5、鎮國公
6、輔國公
7、札薩克台吉
8、一等台吉(塔布囊)
9、二等台吉(塔布囊)
10、三等台吉(塔布囊)
11、四等台吉(塔布囊)
12、固倫額駙
13、和碩額駙
14、郡主額駙
15、縣主額駙
16、郡君額駙
17、縣君額駙
外蒙古四部:土謝圖汗,賽音諾顏,車臣汗,扎薩克圖汗,下轄旗八十六個,計:土謝圖汗部20旗,屬汗阿林盟;三音諾顏部22旗,厄魯特2旗,屬齊齊爾巴克盟;車臣汗部23旗,屬克魯倫巴爾和屯盟;札薩克圖汗部18旗及輝特部1旗,屬札克必拉色欽比都哩雅諾爾盟。青海蒙古共置西蒙古和碩特、綽羅斯、輝特、土爾扈特等部28旗、喀爾喀部及諾門罕1旗,為1盟,由西寧辦事大臣兼任盟長。土爾扈特部編旗設盟:在今新疆巴音格楞蒙古族自治州境內的舊土爾扈特部4旗,為南路烏納思索珠克圖盟;今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境內的3旗,為北烙烏納恩索珠克盟;今烏蘇縣境內的2旗,為東路烏訥恩素珠克盟;今博爾塔拉蒙古族自治州境內的1旗,為西路烏訥恩素珠克盟。此外,新土爾扈特2旗,為青塞特奇勒圖盟;和碩特3旗,為巴圖塞特奇勒圖盟。在西套蒙古地區也建立了旗制。阿拉善地區和碩特蒙古,於康熙年間建立札薩克旗;額濟納地區亦建立了札薩克旗,皆不設盟。乾隆年間,杜爾伯特三策凌率部南附清朝後,於1754年(乾隆十九年),建左翼1旗,輝特1旗,為賽因濟雅哈圖左翼盟;又建右翼3旗,輝特1旗,為賽因濟雅哈圖右翼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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