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爵位

清朝爵位

大清爵位主要分為三個系統:宗室爵位、異姓功臣爵位和蒙古爵位。 清朝依然施行王公侯伯子男爵位制度,也按照晉朝的宗王官於京師的制度。藩王不就藩地方,沒有爵土。清朝爵位分為宗室爵位、異姓功臣爵位、蒙古爵位。 宗室爵位分為十二等,每等若干級。十二等大致可分為超品、品級: 超品: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公、將軍。蒙古爵位一般按照宗室爵位例,同時保留原來的蒙古尊號,有時在親王之上依舊設立汗號世襲罔替。 異姓功臣爵位當然是封給異姓功臣的。公、侯、伯、子、男是其中的一部分。異姓功臣爵位分為九等。 清朝的爵位分宗室、蒙古、功臣三種。

宗室爵位介紹

宗室爵位

宗室貴族封爵表 宗室貴族封爵表

宗室爵位,又稱宗室覺羅世爵,掌於宗人府,共分為十二級,只授予愛新覺羅氏族人,它們分別是:

男子

和碩親王(和碩:滿語意為一方、一隅)

歲俸銀1萬兩,祿米1萬斛;

世子歲俸銀6千兩,祿米6千斛;

多羅郡王

歲俸銀5千兩,祿米5千斛;

長子歲俸銀3千兩,祿米3千斛;

多羅貝勒

歲俸銀2500兩,祿米2500斛;

固山貝子(固山;滿語意為一角)

歲俸銀1300兩,祿米1300斛;

以上四種為高級爵位,貝子是當朝皇子的最低封爵,但也有例外,有個別皇子只封得鎮國將軍。親王、郡王補服為前後胸加兩肩共四團龍,貝勒為前後兩團正蟒,貝子為兩團行蟒

奉恩鎮國公

歲俸銀700兩,祿米700斛;

奉恩輔國公

歲俸銀500兩,祿米500斛;

不入八分鎮國公

奉恩鎮國公

不入八分輔國公

奉恩輔國公

公爵以上為超品,補服均為正蟒方補。所謂“入八分”是八種標幟,表示其顯赫的身分。如朱輪、紫韁、背壺、紫墊、寶石、雙眼、皮條、太監。其中皮條是指車上有皮鞭可驅散擋路的人,背壺是指車上可帶暖壺,護眼指雙眼雉翎,不入八分不用在京當差,也不必在京里住。

鎮國將軍(相當於一品武官,補服為麒麟)

一等鎮國將軍歲俸銀410兩,祿米410斛;

二等鎮國將軍歲俸銀385兩,祿米385斛;

三等鎮國將軍歲俸銀360兩,祿米360斛;

輔國將軍(相當於二品武官,補服為獅子)

一等輔國將軍兼一雲騎尉歲俸銀335兩,祿米335斛;

一等輔國將軍歲俸銀310兩,祿米310斛;

二等輔國將軍歲俸銀285兩,祿米285斛;

三等輔國將軍歲俸銀260兩,祿米260斛;

奉國將軍(相當於三品武官,補服為豹子)

一等奉國將軍兼一雲騎尉歲俸銀235兩,祿米235斛;

一等奉國將軍歲俸銀210兩,祿米210斛;

二等奉國將軍歲俸銀185兩,祿米185斛;

三等奉國將軍歲俸銀160兩,祿米160斛;

奉恩將軍(相當於四品武官,補服為老虎)

奉恩將軍兼一雲騎尉歲俸銀135兩,祿米135斛;

奉恩將軍歲俸銀110兩,祿米110斛。

(上面四等爵位每一種又細分為三等,如一等鎮國將軍、二等鎮國將軍、三等鎮國將軍,僅俸銀和祿米有差別)

低於奉恩將軍的稱作閒散宗室,視四品官待遇。

爵位世襲,分為降等世襲與世襲罔替。

降等世襲,即每承襲一次要降一級,但降級若干次(親王降至鎮國公,郡王降至輔國公,貝勒降至不入八分鎮國公,貝子降至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公降至鎮國將軍,輔國公降至輔國將軍)後便不再遞降,以此爵傳世。

世襲罔替,即以原爵位承襲。例如大清十二家“鐵帽子王”。

女子

宗室女子的爵位分別是:

1、固倫公主:居京師俸銀400兩、祿米400斛,下嫁外藩俸銀1000兩、俸緞30匹

2、和碩公主:居京師俸銀300兩、祿米300斛,下嫁外藩俸銀400兩、俸緞15匹

3、郡主:居京師俸銀160兩、祿米160斛,下嫁外藩俸銀160兩、俸緞12匹

4、縣主:居京師俸銀110兩、祿米110斛,下嫁外藩俸銀110兩、俸緞10匹

5、郡君:居京師俸銀60兩、祿米60斛,下嫁外藩俸銀60兩、俸緞8匹

6、縣君:居京師俸銀50兩、祿米50斛,下嫁外藩俸銀50兩、俸緞6匹

7、鄉君:居京師俸銀40兩、祿米40斛,下嫁外藩俸銀40兩、俸緞5匹

8、六品格格:居京師俸銀30兩、祿米30斛,下嫁外藩俸銀30兩、俸緞3匹

宗室女子額駙待遇:

1、固倫公主額駙:居住京師俸銀300兩、祿米300斛,外藩俸銀300兩、俸緞10匹

2、和碩公主額駙:居住京師俸銀250兩、祿米250斛,外藩俸銀255兩、俸緞9匹

3、郡主額駙:居住京師俸銀100兩、祿米100斛,外藩俸銀100兩、俸緞8匹

4、縣主額駙:居住京師俸銀60兩、祿米60斛,外藩俸銀60兩、俸緞6匹

5、郡君額駙:居住京師俸銀50兩、祿米50斛,外藩俸銀50兩、俸緞5匹

6、縣君額駙:居住京師俸銀40兩、祿米40斛,外藩俸銀40兩、俸緞4匹

大清爵位世爵

世爵即異姓功臣爵位,或稱功臣世爵、民世爵,掌於吏部驗封司,授予漢員和西南民族等滿蒙外其他民族人士。

等級

1、公爵

2、侯爵

3、伯爵(上三者超品)

4、子爵(正一品)

5、男爵(正二品)

6、輕車都尉(正三品,以上爵位均分一等、二等、三等三個等級)

7、騎都尉(正四品)

8、雲騎尉(正五品)

9、恩騎尉(正七品)

晉爵方式

除恩騎尉外,所有爵位的晉爵都是以雲騎尉為基礎的。

獲得2個雲騎尉,就晉爵為騎都尉;

騎都尉再加封1個雲騎尉,就為“騎都尉兼一雲騎尉”;騎都尉再加封2個雲騎尉,就晉爵為為三等輕車都尉;

一等輕車都尉再加封1個雲騎尉,就為“一等輕車都尉兼一雲騎尉”;一等輕車都尉再加封2個雲騎尉,就晉爵為三等男爵。

類推,一直一等公。

這樣,大清的功臣爵位實際分為27個級別:

公爵:一、二、三等公爵;

侯爵:一等侯爵兼一雲騎尉、一、二、三等侯爵;

伯爵:一等伯爵兼一雲騎尉、一、二、三等伯爵;

子爵:一等子爵兼一雲騎尉、一、二、三等子爵;

男爵:一等男爵兼一雲騎尉、一、二、三等男爵;

輕車都尉:一等輕車都尉兼一雲騎尉、一、二、三等輕車都尉;

騎都尉:騎都尉兼一雲騎尉、騎都尉

雲騎尉:雲騎尉

恩騎尉:恩騎尉是一級特殊的爵位,大清世爵每承襲一次,即降一級,雲騎尉再襲一次,就降為恩騎尉,恩騎尉不再降爵,而是世襲罔替。

俸祿

一等公歲支俸銀700兩,二等公685兩,三等公660兩

一等侯兼-雲騎尉635兩,一等侯610兩,二等侯585兩,三等侯560兩

一等伯兼-雲騎尉535兩,一等伯510兩,二等伯485兩,三等伯460兩

一等子兼-雲騎尉435兩,一等子410兩,二等子385兩,三等子360兩

一等男兼-雲騎尉335兩,一等男310兩,二等男285兩,三等男260兩

一等輕車都尉兼-雲騎尉235兩,一等輕車都尉210兩,二等輕車都尉185兩,三等輕車都尉160兩;

騎都尉兼-雲騎尉135兩,騎都尉110兩,雲騎尉85兩,恩騎尉45兩

還有不列等的閒散公255兩,閒散侯230兩,伯品級官205兩,子品級官180兩,男品級官155兩,輕車都尉品級官130兩,騎都尉品級官105兩,雲騎尉品級官80兩。凡在京八旗世爵,每俸銀1兩,兼支給米1斛

異姓功臣

比較耳熟的清代異姓功臣中,如和珅原襲三等輕車都尉,後晉爵至一等忠襄公;曾國藩授封一等毅勇侯;李鴻章授封一等肅毅伯(死後追封為一等侯);左宗棠授封二等恪靖侯 ;台灣首任巡撫劉銘傳,賜號驃勇巴圖魯,授封一等男爵。而且在中華民國初年的軍閥、內閣重臣、封疆大吏、社會名流等人中,我們還經常見到這些人的姓名前加有爵號,這是因為他們或世襲、或實封有各種爵號,雖然已改朝換代,但歷史的印記或遺老遺少的秉性不能改變的緣故

清代的公、侯、伯爵均分三等,地位都是在一品之上。雍正以前,爵位沒有名字,雍正之後,開始賜予封號,公爵封號最多四個字,整個大清只有4人,而且全部都是在乾隆年間,他們是:

1、一等誠嘉毅勇公,姓富察氏,名明瑞,字筠亭,滿洲鑲黃旗人,屬於乾隆皇后富察氏外戚集團。

2、一等誠謀英勇公,姓章佳氏,名阿桂,字廣庭,滿洲正藍旗人,後改隸正白旗,其父是大學士阿克敦,阿桂本人是乾隆末年的領班軍機大臣,與和珅關係不睦,但都是乾隆寵幸之臣。

3、一等嘉勇忠銳公,姓富察氏,名福康安,字瑤林,滿洲鑲黃旗人,其父是大學士傅恆,傅恆本人是乾隆第一位皇后富察氏(孝賢皇后)的弟弟,被封為一等忠勇公,保和殿大學士(此職為三殿三閣大學士的最高等級,傅恆死後,就再無人取得過此大學士級別,原為第二的文華殿大學士就相當於最高的大學士)。傅恆有四子:福靈安(僅獲雲騎尉世職,當過總兵、副都統)、福隆安(是乾隆女兒和嘉公主的丈夫,父死後,承襲一等忠勇公)、福長安(乾隆死後,與和珅一起獲罪,嘉慶帝讓其監督和珅自盡,卻未殺他,後來任正黃旗滿洲副都統)、福康安(屢立戰功,金川平,論功封三等嘉勇男,後晉封嘉勇侯;平台灣林爽文亂,進一等嘉勇公;平廓爾喀,加賜一等輕車都尉;前往安南國平亂途中加封嘉勇忠銳公;平苗人起義,進封貝子;後病死軍中,追封郡王。其子德麟,襲貝勒,遞降至不入八分輔國公,世襲罔替)。

4、一等武毅謀勇公,姓烏雅氏,名兆惠,字和甫,滿洲正黃旗人,孝恭仁皇后(雍正帝母親烏雅氏)族孫。

蒙古爵位

蒙古爵位,稱為外藩蒙古世爵,掌於理藩院。

清廷授予蒙古封建主王公爵位,任命為旗長,蒙古語稱札薩克(jasak,意為掌權之統治者)。札薩克世襲,根據清廷的規定和法令處理旗務,並接受清廷的監督。札薩克之下設協理台吉、管旗章京、梅倫、筆帖式等僚屬,協理旗務。旗內的土地和屬民由札薩克支配,旗下設佐,為基本軍事單位,每佐設佐領一人,轄旗丁一百五十人,在旗札薩克領導下,審理丁冊,徵收稅課,排解糾紛,傳遞信件及徵發人丁。佐領之下設驍騎校、領催,協助佐領辦理軍政事務。每六佐復設一參領統轄。在佐之下,每十戶設一什長,為最低一級行政單位的管理人。清統治者為了不使旗札薩克享有獨立權力,訂出會盟制度,在旗之上設盟,合數旗而成。盟不是實質性的管理單位,只是一種實行監督的組織,一般不設辦理盟務的衙門。只是在盟內各旗會盟時“簡軍實、閱邊防、理訟獄、審丁冊”。盟設正副盟長各一。每3年會盟一次,各盟均有固定的會盟地。盟長由理藩院於盟內各旗札薩克中選人賽清帝任命兼攝。盟長的主要任務是充當會盟的召集人,不能直接干預各旗內部事務,也無權擅自發布政令,只是對各旗札薩克起監督作用,並充當旗札薩克與清政府的中間人。蒙古舊有的部,只在名義上保存下來,不具有任何行政職能。

封爵為

1親王

2郡王

3貝勒

4貝子

5鎮國公

6輔國公

7札薩克台吉

8一等台吉(塔布囊)

9二等台吉(塔布囊)

10三等台吉(塔布囊)

11四等台吉(塔布囊)

12固倫額駙

13和碩額駙

14郡主額駙

15縣主額駙

16郡君額駙

17縣君額駙

1.

1親王

2.

2郡王

3.

3貝勒

4.

4貝子

5.

5鎮國公

6.

6輔國公

7.

7札薩克台吉

8.

8一等台吉(塔布囊)

9.

9二等台吉(塔布囊)

10.

10三等台吉(塔布囊)

11.

11四等台吉(塔布囊)

12.

12固倫額駙

13.

13和碩額駙

14.

14郡主額駙

15.

15縣主額駙

16.

16郡君額駙

17.

17縣君額駙

外蒙古四部:土謝圖汗,賽音諾顏,車臣汗,扎薩克圖汗,下轄旗八十六個,計:土謝圖汗部20旗,屬汗阿林盟;三音諾顏部22旗,厄魯特2旗,屬齊齊爾巴克盟;車臣汗部23旗,屬克魯倫巴爾和屯盟;札薩克圖汗部18旗及 輝特部1旗,屬札克必拉色欽比都哩雅諾爾盟。

青海蒙古共置西蒙古和碩特、綽羅斯、 輝特、土爾扈特等部28旗、喀爾喀部及諾門罕1旗,為1盟,由西寧辦事大臣兼任盟長。

土爾扈特部編旗設盟:在今新疆巴音格楞蒙古族自治州境內的舊土爾扈特部4旗,為南路烏納思索珠克圖盟;今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境內的3旗,為北烙烏納恩索珠克盟;今烏蘇縣境內的2旗,為東路烏訥恩素珠克盟;今博爾塔拉蒙古族自治州境內的1旗,為西路烏訥恩素珠克盟。此外,新土爾扈特2旗,為青塞特奇勒圖盟;和碩特3旗,為巴圖塞特奇勒圖盟。

在西套蒙古地區也建立了旗制。阿拉善地區和碩特蒙古,於康熙年間建立札薩克旗;額濟納地區亦建立了札薩克旗,皆不設盟。乾隆年間,杜爾伯特三策凌率部南附大清後,於1754年(乾隆十九年),建左翼1旗, 輝特1旗,為賽因濟雅哈圖左翼盟;又建右翼3旗, 輝特1旗,為賽因濟雅哈圖右翼盟。

封爵有汗,王、貝勒、貝子、公。無塔布囊,有台吉。

清代蒙古貴族的分封

漠南蒙古藩封:六盟四十九旗

科爾沁六旗,親王四人,郡王四人,貝勒二人,貝子一人,鎮國公二人,輔國公六人;扎賚特一旗,貝勒一人;杜爾伯特一旗,貝子一人;郭爾羅斯二旗,鎮國公一人,輔國公一人,一等台吉一人:四部十旗為一會盟於哲里穆。敖罕一旗,郡王一人,貝子一人,輔國公一人;奈曼一旗,郡王一人;翁牛特二旗,郡王一人,貝勒一人,貝子一人,鎮國公一人;巴林二旗,郡王二人,貝子二人,鎮國公一人;扎魯特二旗,貝勒二人,鎮國公一人;喀爾喀左翼一旗,貝子一人;阿祿科爾沁一旗,貝勒一人;克西克騰一旗,一等台吉一人:八部十一旗為一會盟於召烏達。

喀喇沁三旗,郡王一人,貝子一人,鎮國公一人,輔國公二人,一等塔布囊一人;土默特二旗,貝勒一人,貝子一人,附喀爾喀貝勒一人:二部五旗為一會盟於卓索圖。烏珠穆秦二旗,親王一人,郡王一人,貝勒一人,鎮國公一人,輔國公一人;阿霸垓二旗,郡王一人,貝子一人,輔國公一人;蒿齊忒二旗,郡王二人;蘇尼特二旗,郡王二人,貝子一人,輔國公一人;阿霸哈納爾二旗,貝勒一人,貝子一人:五部十旗為一會盟於錫林。

四子部落一旗,郡王一人;喀爾喀右翼一旗,貝勒一人,貝子一人,輔國公一人;毛明安一旗,貝勒一人,一等台吉一人;烏喇特三旗,鎮國公一人,輔國公一人:四部六旗為一會盟於烏蘭察布。

鄂爾多斯七旗,郡王一人,貝勒二人,貝子三人,輔國公一人,一等台吉(各)一人,自為一會盟於伊克召。每會設盟長一人,副盟長一人。惟歸化城土默特會盟,不設盟長,均集於本城,聽簡命大臣裁定。

漠北蒙古藩封

喀爾喀後路土謝圖汗二十旗,汗一人,親王二人,郡王一人,貝勒二人,輔國公七人,一等台吉八人,為一會盟於汗阿林。

東路車臣汗二十三旗,汗一人,親王一人,郡王一人,貝勒、貝子各二人,鎮國公三人,輔國公三人,一等台吉十四人,為一會盟於克魯倫巴爾河屯。

西路扎薩克圖汗十七旗,汗一人,貝勒一人,鎮國公三人,輔國公六人,一等台吉九人,為一會盟於扎克畢賴塞欽畢都里也諾爾。

南路賽音諾顏大扎薩克親王二十二旗,大扎薩克親王一人,郡王二人,世子一人,貝勒二人,鎮國公二人,輔國公八人,一等台吉九人,為一會盟於齊齊爾里克。每歲各以副將軍考核,間歲以參贊大臣前往會核,統聽於烏里雅蘇台定邊左副將軍裁定。

青海蒙古藩封

厄魯特二十一旗, 回特三旗,土爾古特四旗,喀爾喀一旗,親王一人,郡王三人,貝勒一人,貝子二人,鎮國公一人,輔國公五人,一等台吉六人。以上四部落皆散處,不分畛域,聽於西寧辦事大臣統制。

河套等部蒙古藩封

賀蘭山厄魯特一旗,貝勒一人,鎮國公一人。

烏蘭烏蘇厄魯特二旗,貝子二人。

推河厄魯特,一等台吉一人。

額爾濟內土爾古特一旗,貝勒一人。

都爾伯特十四旗,特古斯庫魯克汗一人,親王一人,郡王一人,貝勒二人,貝子四人,輔國公二人,台吉五人。以上各部落,悉聽定邊左副將軍裁定。察哈爾遊牧一旗,聽治於察哈爾都統。

西藏蒙古藩封

輔國公二人,一等台吉一人,噶布倫四人(內一人用輔國公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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