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針的由來
淺針來源於古代“九針”中的“鍉針”。鍉針的針型與手法原則,據《靈樞》記載:“身大、末圓,銳如黍粟之銳。主按脈勿陷,以致其氣。”歸納鍉針特點:①針身粗。②針尖圓而微尖。③刺在經脈絡脈的表層。④以按推的指勢致氣。如將淺針外型、手法與鍉針作一比較,明顯看到,淺針針身亦粗以針尖亦圓而微尖,針刺亦在經脈絡脈的表層,並通過指甲搔爬針柄和按推的指勢,發生顫動以致氣。鍉針與淺針的針型和手法,若合符節。由此可以肯定,淺針來源於古代“九針”中的“鍉針”。
此種針法,五六十年前,在華北、東北、四川、河南等地頗為流行。由其用指甲搔爬針柄。以“推”致氣,故呼為“推針”。又以其刺淺,故亦呼為“淺針”。
本型針術,系在六十年前,從河南商城縣夏淨庭老師與遼寧省遼源縣韓輝圓老師學來的。夏老師名用康,淨庭乃其別號。韓老師名繼贈,輝圓乃其別號。兩師手法,微有差異,大體一致。夏淨庭系家學淵源,幾代均精針灸。當時黃廷翼先生隨師學習,而受其真傳。經過五、六十年的針灸臨床,將淺針適應症領域不斷擴大。目前淺針在福建省使用較廣,主要用於治療面神經麻痹、失眠、頭痛、三叉神經痛、耳鳴、假性近視、目赤腫痛等,尤以治療失眠功效突出。
淺針形狀與毫針的對比
淺針較短,較粗,針柄纏繞著細如細發之銀絲,全針粗如麥穗管,頭大,末銳。
(1)針粗:在針柄處,梢徑橫斷面約為0.15厘米,從外柄走向針身,粗度大部分一致。到將近針尖約0.7~1.0厘米處,逐漸細小,終至尖末。
(2)針長:全長約6.8~7.8厘米,針柄長約4.4~4.7厘米,針身長約1.7~3.1厘米。
近十幾年,淺針形狀已微有變化。如圖。目前淺針只有福建省長樂針灸用品廠有生產(鳳壽牌,需定製)
淺針手法按操作次序
,分述如下:
1.取穴
欲求療效,先要取穴準確。竇漢卿在《標幽賦》中強調“在陽部筋骨之側,陷下為真;在陰分郄膕之間,動脈相應。”但事實證明,不少陽經穴位,亦有動脈應指,如“人迎”
“沖陽”等是。而明經穴位,在筋骨之側而陷下者更多,如“尺澤”、“曲澤”、“大陵”等是。近代取穴,多從下列八方面找尋,準確而且便利。
(1)肌肉陷凹處,即肌肉肌腱之間。如臂膊部及大小腿部各大肌群間之經穴,多屬此型。
(2)兩骨之間,包括各脊椎骨相接之間隙中。
(3)兩筋之間。
(4)關節前後,即兩骨相去之前後。
(5)動脈應指處。
(6)分膚皺紋,如指、肘、腕、掌以及膝、趾等關節之橫紋上。
(7)五官周圍。
(8)骨縫陷處。指單骨之陷下骨縫處,如“少商”、“魚腰”等。
《靈樞》載:“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所言節者,神氣之所遊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可知,穴位即所謂“節之交”,不在皮、肉、筋、骨,而在彼此皮肉筋骨之交會處,即所謂“神氣之所遊行出入。”上述八點,即“節之交”具體化之說明。依此取穴,將似“知其要者,一言而終”,收到簡易準確之效。但應注意,不少穴位,一穴兼具幾點。如委中穴,具有肌肉陷凹處,分膚皺紋,關節前後,動脈應相等方面。此外更應注意:不少穴位,須在一定體位下穴竅方開。如《靈樞》載有:“曲澤”、“天井”、“曲池”,應屈肘取之。
“曲泉”、“陰谷”,應屈足取之。“陰陵”、“陽陵”,應伸足取之。刺“上關”,應開口。刺“下關”,應閉口。刺“犢鼻”,膝宜屈。刺“ 內關、外關”,手宜伸……諸如此類穴位,必按其不可違反之取穴體位找尋,否則,針雖入體,不能入穴。
2.揣摸按循
穴位既得,醫者以左手指在穴之左、右、上、下反覆揉按。所謂“知為針者,信其左”,即此意。其作用:
(1)觀察穴位有否壓痛或酸麻反應,以及皮膚軟堅如何,膚下有否硬節等,從而診察疾病,篩選穴位。《靈樞》所謂:“在腧橫居,切之獨堅”。《標幽賦》所謂“取五穴用一穴而必端”,皆即此意。
(2)使氣血流通,提高療效。《難經》所謂:“先以左手壓按所針滎俞之處,彈而努之,爪而下之。其氣之來,如動脈之狀,順針而刺之。
3.爪切
左手拇指甲切於穴上,橫豎各一切,成“十”形甲痕。
其作用:
(1)麻痹局部神經,減少進針痛感。
(2)保證針刺穩準,達到《靈樞》“正指直刺,無針右左”之要求。
(3)宣散氣血,《標幽賦》所謂:“左手重而多按。欲令氣散”。
4.持針和進針準備
以右手食、中兩指夾將針柄(約在針柄靠近頂端的三分之一處),右拇指末節輕頂住針柄頂端。將針尖輕放在爪切之“+”甲痕上(注意:拇指不要用力,以免病人有痛感)。
5.推法
右拇指輕按針頂,右中指甲搔爬針柄。搔爬方向是從針柄下端搔向頂端。如此終而復始、下而復上地連續搔爬9次。這手法叫做“推”。根據病之輕重與所針穴位在治療作用上所起主次關係,可加倍搔爬次數,一倍,二倍,三倍……這手法作用是:
(1)右手指甲搔爬針柄,即產生振顫於穴上,由外而內,以致其氣,發生生理電位變化,為第二步運用補或瀉手法,起調整預備之作用。
(2)搔爬產生振顫,運用適當可消除針尖在肌膚上的痛感。
6.補法和瀉法
(l)瀉法:緊接“推”法之後,針尖仍在穴上。醫者將右拇、食、中三指,似扶似握地松掐外柄。具體要求是:三指圍掐要“松”,與針柄有些距離,而針又不可脫手。同時將針柄作“反時針”方向鏇轉。一般連續6次。
(2)補法:緊接“推”法之後,針尖仍在穴上。醫者將右中、食兩相夾住針柄,右拇指按針頂,反覆作提起復按動作。一般連續6次。
(3)附註:在二十年代,淺針補法有兩種。其一種即如上述。另一種是:緊接“推”法之後,針尖仍在穴上。醫者將右食、中兩指夾住針柄,右拇指按針頂作“順時針”方向鏇轉。一般連續6次。第二種補法與瀉法差異點為:“順”、“反”時針方向不同,及拇、食、中三指,在“瀉”則松,在“補”不松,以達到動而伸之為“瀉”與推而內之為“補”之作用。但掌握不好,“補”、“瀉”易混。而第一種補法,則用提按,不用環轉,與瀉法截然不同,易於掌握,故在教學和臨床中,多採用第一種補法。
瀉法,如應著重瀉實,則可加大“反時針”之鏇轉幅度。補法,如應著重補虛,則可加強徐按動作,或加大“順時針”之鏇轉幅度(後者,指第二種補法,前者,指第一種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