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皮內針,針具名。供皮下埋置留針的專用小型針具。有顆粒式和撳釘式二種。顆粒式皮內針尾端如麥粒,針身長有5分、1寸兩種,粗細如毫針;撳釘式皮內針尾部繞成圓形,狀如圖釘,身長1-2分。使用時將針橫刺入皮下(撳針則垂直按入),若無不適,且不刺痛或影響肢體活動時,即可用膠布固定。埋針時間應據情而定。臨床多用於某些需要較長時間留針的疼痛性疾病或慢性病。參見皮內針療法條。
二、皮內針(皮下埋針),針刺法的一種。其方法是用長約一寸左右消毒短毫針或撳針;傾斜刺(橫刺)入皮下(針柄外露)後,再以膠布固定,在局部不痛及不影響患者肢體活動的條件下將針在皮下置留一至七天。此法多用於治療慢性或疼痛性疾病,經過臨床試驗,效果相當的不錯。
是以特製的小型針具固定於皮內或皮下,進行長時間埋藏的一種方法。又稱埋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