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當毫針刺入腧穴,行針得氣並施以或補或瀉手法後,將針留置在穴內一定時間者稱為留針。
操作方法
一、靜留針法:將針刺入腧穴後,不行針,讓其安靜、自然地留置穴內,靜留以待氣至。
二、動留針法:將針刺入腧穴先行針待氣至後,留置一定時間,或在留針中間再施以手法,行針後復留針,叫動留針法。本法主要用於針後氣不至者,可時動針,時留針,直至氣至,氣不至,無問其數,延長行針和留針時間,直到氣至後出針。
三、提留針法:將針由深部提至淺部,留置於皮下,過一定時間後出針,叫提留針法。
臨床套用
一、留針以候氣:進針後氣不至,留針片刻,具有候氣,待氣而至的作用。候氣時,可以安靜等待,也可以間歇運針,施以各種催氣手法,直到氣至。
二、留針以調氣:進針得氣後留針一定時間,有調氣、行氣作用,使過盛、不足的經氣進行自我調節的。氣不至者留針可使氣至,氣已至者留針可使邪去,這種雙向調節作用,往往在調氣留針中可得到發揮。
三、留針以逐邪扶正:留針有去除陽邪、陰邪,使谷氣至而扶正逐邪的作用。
四、留針可協助補瀉:虛寒留針,可補虛進陽;實熱留針,可清熱瀉實。
注意事項
一、留針要辨證而施:因病、因人、因季節根據腧穴特性確定留與不留,留長留短,留深留淺。以病而論,刺急脈宜深而留,刺緩脈宜淺而留少,刺澀脈宜隨其逆順而久留。以人而論,體質肥壯者,宜深而久留;消瘦者,宜淺而留短。以季節而論,春夏宜刺淺而留短,秋冬宜刺深而留長。以上《靈樞》的論述,可供參考。關鍵是根據病情、針下是否得氣和補瀉需要來決定留針時間。留針時間,短則3~5分鐘,長則1~2小時,如有需要可用皮內針等留針1~2天。
二、嬰幼兒肉脆好動,可一日針刺數次,不宜留針。瘦弱如皮包骨,氣血兩虛者,留針宜淺,時間宜短,久留易引起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