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背景
20世紀90年代開始,中國允許國內民間資本和外資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革,經濟改革的實踐證明,混合所有制能夠有效促進生產力發展。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進一步提出“加快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國企民企融合成為新一輪國資國企改革重頭戲。
混合所有制經濟在中國出現和發展,主要源於國有企業改革,源於尋找國有制同市場經濟相結合的形式和途徑。其有利於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有助於“走出去”,是國資國企改革的重要支撐。
經過多年股份制改造,雖然很多國企早已變成混合所有制,國資占比已較低,但政府干預仍無處不在,公司治理上不達標。行政化壟斷體制未真正打破,開了玻璃門,還有鏇轉門,準入限制未真正放開。
實現形式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有利於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有利於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
三個重點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黨委副書記肖亞慶表示,2017年國企管理和改革有三個重點:加強國有資本監管、強化風險控制以及深化國企改革。
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強調,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在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軍工等七大領域邁出實質性步伐,並將混改列入今年深化改革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
肖亞慶表示,2017年混合所有制的突破口要進一步擴大。央企混改層級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來定,總之混改是要讓各個股東方和利益方都能得到利益和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