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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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深水岸線標準
港口深水岸線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以下簡稱《港口法》)第六條和第十三條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港口深水岸線標準》,現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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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
港口是具有水陸聯運設備和條件,供船舶安全進出和停泊的運輸樞紐。是水陸交通的集結點和樞紐,工農業產品和外貿進出口物資的集散地,船舶停泊、裝卸貨物、上下旅客...
發展現狀 歷史 分類 組成 功能 -
港口物流
港口物流是最近幾年才頻頻出現在學術研討和各類媒體上的新名詞。港口物流是指中心港口城市利用其自身的口岸優勢,以先進的軟硬體環境為依託,強化其對港口周邊物流...
典型模式 鹿特丹港模式 安特衛普港模式 香港港模式 新加坡港模式 -
江蘇省港口條例
第七條國家主要港口的總體規劃,由設區的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編制。 第三十條申請從事港口經營的,應當向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第三十一條港...
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江蘇省港口條例 -
江蘇省港口管理條例
第七條國家主要港口的總體規劃,由設區的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編制。 第三十條申請從事港口經營的,應當向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第三十七條港...
通過時間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港口規劃與港口岸線使用 第三章 港口建設 -
四川省港口管理條例
(三)使用其他港口非深水岸線的,由港口所在地的市級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批准,並報省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從事港口經營應當具備國家有關港口經營管理規...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港口規劃 第三章 港口建設和岸線管理 第四章 港口經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以下簡稱《港口法》)已於2003年6月28日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胡錦濤主席簽署第五號國家主席令予...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港口規劃與建設 第三章 港口經營 第四章 港口安全與監督管理 -
山東省港口條例
第十八條在港口規劃區內需要臨時使用港口岸線的,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交通港口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第二十八條從事港口經營活動,應當向設區的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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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物流[特殊形態下的綜合物流體系]
港口物流是最近幾年才頻頻出現在學術研討和各類媒體上的新名詞。港口物流是指中心港口城市利用其自身的口岸優勢,以先進的軟硬體環境為依託,強化其對港口周邊物流...
功能 典型模式 港口介紹 發展對策 形成發展 -
港口一體化
港口一體化是指區域內各港口通過創造良好開放的港口發展環境,通過建立有效的協作機制,部分改善行政壁壘和市場壁壘的約束,各自優勢和作用得到較為充分的發揮,形...
基本內涵 基本要素 劃分 主要模式 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