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範圍
生產經營各種彩色電視機、收錄機、音響設備、電子表、電子遊戲機、電腦等各類電子產品及配套的印製線路板、精密注塑件、五金件(含工模具),電鍍及表面處理、焊錫絲。在中國省府(除拉薩市)和直轄市設立分支機構。
歷史沿革
深圳中恆華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時簡稱“本公司(或本集團)”,原名深圳華發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於本期變更為本名)成立於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八日,系由深圳市賽格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振華電子集團公司和香港陸氏實業有限公司等三家法人共同發起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一九九一年本公司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為企股粵深總字第100296 號(本期註冊號變更為440301501120670),並於該年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每股面值1 元的人民幣普通股5,313 萬股,其中A 股2,963 萬股,B 股2,350 萬股。1992 年本公司A、B 股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上市流通股為5,313 萬股,未上市流通股為15,920.30 萬股。 1996 年11 月,香港陸氏實業有限公司將所持有公司股權中的12%計25,500,000 股,協定受讓給賽格(香港)有限公司。該項轉讓獲深圳市證券管理辦公室批覆同意,深圳證券結算有限公司於1997 年3 月5 日將該部分股權過戶登記。股權轉讓後香港陸氏實業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減為25,796,663股,占本公司總股份12.16%,賽格(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5,500,000 股,占公司總股份12%。 1997 年12 月,本公司實施增資配股方案,以本次配股實施前總股本212,332,989 股為基數,按10:3 的比例向全體股東配售新股總計63,699,895。其中,向境內法人股股東配售30,777,997 股,境內法人股股東認購3,600,000 股,其餘27,177,997 股配股權有償向社會公眾股東轉讓;向外資法人股股東配售15,388,998 股,外資法人股股東認購1,800,000 股,放棄13,588,998 股;向社會公眾股股東9,777,900 股;向境內上市外資股股東配售7,755,000 股。 1998 年1 月,本公司實施了1996 年度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具體方案為:按1996 年末總股份212,332,989 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 股轉增2 股,按1997 年配股後總股份240,701,488 股每10 股轉增1.764 股。 2001 年1 月5 日經批准本公司轉配股6,394,438 股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2001 年5 月29 日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本公司非上市外資股62,462,914 股轉為上市流通股,外資股全部流通。 2001 年11 月30 日和2001 年12 月7 日香港陸氏實業有限公司分別減持本公司B 股14,158,000 股和14,159,000 股。截止2001 年12 月17 日賽格(香港)有限公司累計減持本公司外資股14,487,400 股,為本公司總股本的5.12%。 2005 年6 月6 日,本公司公告原大股東深圳市賽格集團有限公司、振華集團預將所持有的本公司國有法人股股權總計12,492 萬股,轉讓給武漢中恆新科技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漢中恆”)。該股權轉讓已經國資委、商務部、證監會等政府相關部門批准,並於2007 年4 月11 日辦理完股權轉讓手續。 2006 年11 月13 日,本公司股東會議通過了《深圳華發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 根據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武漢中恆對公司進行了資產重組,包括贈與資產及對公司進行產業整合,並向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A 股流通股股東每10 股支付1.5 股對價,計支付8,435,934 股股份給流通股股東,自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後首個交易日可上市流通。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已實施完畢,並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贈與資產的過戶手續。 截止2007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總股本為28,316 萬股,其中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116,516,142股,占總股本的41.15%;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166,645,085股,占總股本58.85%。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中,A 股為64,649,249 股,占總股本22.83%,B 股101,995,836 股,占總股本36.02%。
公司現狀
現證券簡稱:ST華發A。
證券代碼:000020。
流通股本5623萬股。
2003年1季度每股收益0.002元,每股淨資產1.04元。公司是一家老牌深圳本地股,目前主要從事彩電、印製電路板、注塑件等電子產品的生產與銷售。由於家電產業市場競爭十分激烈,產品利潤空間不斷壓縮,加之公司主營業務不突出,使得公司主營業務和主導產品缺乏競爭力,從而導致公司經營業績一直處於微利狀態。2001年中國正式加入WTO以後,深圳市為應對WTO挑戰,進一步強化本地上市公司質量,正式啟動了新一輪國企改革方案。而深華發作為一家一般競爭性行業的上市公司,雖然成長性有所不足,但卻是一個較乾淨的殼資源,並不需要進行債務重組,只需實施一定規模的資產置換或轉換,做強主業後便有望煥發新的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