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市交通局的職責,原市公用事業局承擔的城市客運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市交通運輸局。
(三)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政府還貸二級公路通行費等六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四)加強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互相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五)加強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行國家、省交通運輸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定公路行業規劃、政策、標準和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參與擬定物流業發展規劃、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道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擬定道路運輸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營運規範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編制城市公共運輸發展規劃,擬定城市客運行業規範並實施監管;負責城市公共運輸和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指導城鄉客運一體化建設。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公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建議,提出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審核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六)承擔公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協調公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組織交通運輸基礎設計的維護、管理等有關工作。
(七)指導公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省、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
(八)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運輸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新聞宣傳、黨委、政務會議、機要、保密、檔案、機關財務、治安保衛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報告、檔案起草、電子政務、信息發布和政務公開工作;組織督查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等工作;負責僑務、民族、統戰、擁軍優屬、對外宣傳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組織起草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相關行政執行、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普法教育工作;指導公路運輸行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協調處理本部門行政審批項目運行中相關問題;負責直屬單位的治安保衛、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
(三)建設管理科
承擔公路規劃和建設項目審核的有關工作;提出有關專項資金投資政策和資金安排建議;負責公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內的建設項目及公路重點養護工程的設計審批、施工許可、實施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許可權內公路道路綠化工作;指導全市農村公路管理工作。
(四)運輸管理科
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組織或參與起草相關行業和物流業發展規劃;承擔全市綜合運輸市場體系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協調城鄉運輸銜接,促進綜合運輸體系協調發展;負責城市公交、出租汽車及從事運輸經營的機動車行業管理;指導全市汽車維修市場、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汽車駕駛學校、駕駛員培訓和營業性客貨運輸站(場)等行業管理工作;
(五)安全綜合科(應急辦)
擬定並監督實施公路安全生產和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負責公路運輸企業和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擬定交通行業科技發展計畫,組織指導交通行業科技項目、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及節能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和管理,承擔涉及交通運輸體系的標準協調工作;組織客貨運輸市場調查統計、綜合分析、預測交通巨觀經濟運行情況;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春運、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軍事行動等緊急運輸任務的完成。
(六)財務審計科
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財務管理和預算資金的管理工作,承擔公路行業投融資辦法擬定工作,負責財政、稅收、信貸、引資等協調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預決算編制、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七)人事教育科
負責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衛生監督工作;負責職工教育、理論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人才引進工作;負責離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八)交通戰備科(市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規劃市內國防交通網路布局,編制與指導實施國防交通建設計畫;擬定全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為轄區內的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負責全市的國防運力動員和徵用工作;承辦上級國防交通主管機構和市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責。
四、人員編制(略)
五、其他事項
交通運輸局下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及調整事項另行規定。
領導介紹
淮南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李輝
淮南市交通運輸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徐杉
淮南市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傅政文
淮南市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林如榮
淮南市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聶有俠
淮南市交通運輸局調研員 姚寶友
淮南市交通運輸局調研員 裴元山
工作動態
淮南市交通運輸局加強監管力度確保豆腐文化節期間道路運輸安全
一是及早部署,確保節日期間道路安全暢通。要求各運輸企業結合實際情況,調整運力,制定節日期間的安全工作方案措施、應急預案,做好對旅客滯留和突發性事件的預測和防範工作,要求運管部門強化對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和對司乘人員的管理和安全教育,狠抓各項安全責任的落實。二是加強監管,確保運輸市場秩序。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市場的監督檢查,採取源頭管理與道路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定線路、定重點、分區域進行安全監管,對無證經營、甩客、倒客、宰客等行為及時進行查處。三是落實責任,強化源頭管理。要求各道路運輸企業、客運站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對對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查堵和事故預防處置工作力度,保障旅客運輸安全。四是提高服務質量,為旅客提供優質服務。要求運管部門抓好城市公交、計程車、各客運企業、客運站場等運輸企業的培訓教育,細化服務內容,完善服務措施,確保民眾出行優質、便捷。五是加強值班,確保信息通暢。節日期間堅持24小時值守,及時受理旅客諮詢、投訴和舉報,維護經營業主和旅客的合法權益,確保道路運輸市場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