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
淨價=全價-應計利息
應計利息=票面利率÷365天×已計息天數×100 【應計利息=票面利率*已計息天數*債券面值/365天;這裡以100表示債券面值】
應計利息額:零息國債是指發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額;附息國債是指上一個付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額。
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國債是指發行票面利率,浮動利率國債是指本付息期計息利率。
年度天數及已計息天數:1年按365天計算,閏年2月29日不計算利息下同;已計息天數是指起息日至交割當日實際日曆天數。
舉例
比如某投資者在2001年8月1日以102.20元的價格購入一手面值100元、票面利率為2.63%(浮息債券i=2.25%+0.38%)、7年期附息國債000010,那么這102.20元除了包含這面值為100元的債券本金的當日市價,還包含自2000年11月14日至2001年8月1日共260天1.87元的應計利息。
全價=102.20元
應計利息=2.63%×100×260/365=1.87元
淨價=102.20-2.63%×260÷365×100=100.33元
在淨價交易下,買賣雙方都以國庫券的淨價進行報價,而交割價仍是全價,即淨價加上應計利息才是實際的交割價。如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中國債券淨價交易系統直接實行淨價報價,同時顯示債券成交價格和應計利息額,並以兩項之和為債券買賣價格;結算系統直接實行淨價結算,以債券成交價格與應計利息額之和為債券結算交割價格。
意義
當前國際債券市場一般採用淨價交易的方式,在淨價交易條件下,由於國債交易價格不含有應計利息,其價格形成及變動能夠更加準確地體現國債的內在價值、供求關係及市場利率的變動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