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淡馬錫控股公司(TemasekHoldings)是一家以亞洲為中心、專業化管理的投資機構,新加坡財政部對其擁有100%的股權。“淡馬錫”三個字是馬來語“Temasek”的音譯,這是新加坡的舊稱,意為“海邊的城市”。公司總部設在新加坡,並在中國(香港、北京、上海)、印度、越南設有辦事處。截至2007年3月31日,公司擁有300多名員工,其中69%來自於新加坡,其他來自於中國、印度、印尼、韓國、黎巴嫩、馬來西亞、俄羅斯、南非、美國和越南。約有40%的高級管理人員來自於新加坡之外的國家,三分之二的員工年齡在40歲以下,超過一半的專業人員具有銀行和金融服務行業的工作經驗。淡馬錫主要追求長期可持續的利益,管理的投資超過1,600億新加坡元(1,000億美元),主要投資在亞洲,投資行業包括銀行和金融服務、房地產、運輸和物流、基礎建設、電信和傳媒、生物科學和衛生保健、教育、工程技術以及能源。
成立
1974年6月25日,淡馬錫成立,最初的成立目的是設立專門部門收集國有企業的經營狀況信息,並讓財政部和內閣清楚掌握這些公司的表現,旗下35家公司的業務僅限於本土,資產總計3.5億新元。
淡馬錫的成立是致力於為股東創造持久價值並使其最大化,目標是更好的管理1965年新加坡獨立以來財政部所積累的投資股權和資產。淡馬錫的成立是為了使財政部作為政府部門可以集中精力發揮政策制定的核心作用。
直到20世紀70至80年代大型工業項目發展需要大量資金,在國內小企業無法承受的情況下,淡馬錫公司才開始真正以公司的性質運作這些項目。此時剛剛成立的淡馬錫並沒有形成公司治理框架下的“淡馬錫模式”。直到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新加坡經濟快速增長,“淡馬錫模式”才浮出水面。
企業宗旨
淡馬錫控股是按商業原則管理的投資公司,其目的是為各利益相關方創造和提供可持續的長期價值;
淡馬錫是積極的、以價值為導向的投資者,為創造和增加股東價值,淡馬錫可能增持、減持或維持在不同公司及其他資產上的投資,也可以開發創新的產品和業務;
淡馬錫是積極的股東,通過預期下投資組合公司的董事會和管理層進行溝通,實現可持續回報。
管理模式
市場地位
淡馬錫控股由新加坡政府獨資組建,由財政部主管,實行國有控股,代表新加坡政府經營管理政府資本,主要負責大部分政府公司的資產運作。這是新加坡政府經營政府資產獨具特色體制的具體體現。淡馬錫控股是新加坡這種政府資產管理體制中的經營層,在戰略定位上,始終代表新加坡政府管理資產、政府獨資,沒有採取多元化持股,依靠產權紐帶管理控制所持股政府公司,並採取市場化運作政府資本,主要通過提高所持股企業的經營績效、財務績效,實現淡馬錫控股所承擔的政府資本配置的責任和權利。
經營理念
作為政府控股公司,淡馬錫控股注重提高股東投資價值。其經營目標以追求盈利為主,兼顧政府需要。因此,公司在項目選擇及決定資金投向問題方面都是以能否盈利為標準。為了確保盈利,進行投資時,公司及其子公司都有選擇項目的自主權。任何投資項目都要經過事先評估,若不能盈利,則不予考慮。若確屬國家需要,政府有關部門又提出要求,則政府必須以公司不虧本為前提,給予相應補償,公司才予以接受。如果子公司發生虧損以至於資不抵債,則會被破產關閉。
運作方式
主要利用產權投資,通過對企業實施參股、控股、買賣企業有價證券和使子公司上市等方式,在國內及世界各地從事投資和控股公司的多元化經營活動,不斷擴大經營業務和資本。至於採取獨資、控股、參股、上市或股權轉讓等何種方式,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被投資企業的業務性質。例如,對於與戰略和國家安全有關的企業、涉及到社會發展和社區發展規劃的旅遊業或娛樂業企業以及合法賭博企業等,往往採取獨資方式;對於其他企業,則通常採取控股或參股方式,以引導和促進私人投資。
管理策略
淡馬錫注重加強對所投資公司的監督管理,提高所投資公司董事局及管理層成員的素質,招攬最佳人才,使董事局成員多元化,積極推動所投資的公司給予股東以合理回報,增強公司在市場上的競爭力與進取心。
淡馬錫控股對所投資公司的要求: (1)要成為世界級的公司並具有國際競爭力,吸引人才;(2)擁有高素質的董事會;(3)集中關注核心競爭力;(4)支付具有競爭力的工資;(5)提高資產收益率、股本收益率,使財務績效最大化。公司經營應當以國際標準為基準。為了鼓勵每個公司更注重核心競爭力,任何多樣化的計畫必須事先得到淡馬錫控股的同意。
具體管理方式:淡馬錫控股對所投資公司的管理控制,也是基於產權關係。(1)淡馬錫控股委任董事;(2)定期向淡馬錫控股呈報本公司董事局會議備忘錄;(3)定期向淡馬錫控股提交本公司月度、半年和年度財務及管理報告書;(4)定期呈報本公司有關投資和貸款方面的計畫;(5)如增資等重大決策,須得到淡馬錫控股董事局同意等。
市場關係
和政府的關係
淡馬錫是自主管理的商業化機構,獨立於政府執行部門。1991年通過的新加坡憲法第五號規章修訂案進一步鞏固了淡馬錫的獨立性,保護了淡馬錫以往的資金儲備,並維持其董事會的獨立性。根據1991年憲法修訂案,新加坡總統對淡馬錫董事會成員或執行長的任免擁有獨立否決權。該許可權和憲法第五號規章修訂案的其它規定為公司董事會的管治和獨立性確立了制度基礎,保護了淡馬錫不受股東參與經營的影響,並避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儲備金受到損害。
和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的關係
淡馬錫和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是完全獨立的兩個實體,有各自獨立的董事會和管理團隊。淡馬錫為新加坡財政部全資擁有,管理部分國家儲備。GIC為新加坡政府全資擁有,管理新加坡的外匯儲備。
市場信息發布
淡馬錫對其股東負責,並向股東分紅。作為股東,財政部的作用是確保一個有能力的董事會來領導淡馬錫的投資,以及確保投資過程的嚴密正確。但是,投資、交易和商業決策均由淡馬錫董事會和管理層負責,財政部、總統和政府不參與投資決策。淡馬錫向股東提交年度財務報告和業績報告,但不需要向公眾披露。不過從2004年起,淡馬錫開始對外發布《淡馬錫年度回顧》,其中包括有關財務狀況的概要。
投資領域
淡馬錫成立之初的投資額為3.54億新加坡元,到2007年3月31日,淨投資額已經增長至1,640億新加坡元。
投資比例
在新加坡的投資占38%,亞洲其他地區(不包括日本)占40%,經合組織國家(不包括韓國)占20%,其他國家占2%。在亞洲地區(不包括日本和新加坡)中,北亞(中國、韓國)占24%,東協國家(不包括新加坡)占12%,南亞(印度和巴基斯坦)占4%。
按行業劃分,金融服務占38%,電信和傳媒占23%,運輸和物流占12%,房地產占9%,基礎設施、工業和工程占6%,能源和資源占6%,科技占2%,生物技術、消費和生活方式占1%,其它行業占3%。
按流動性劃分,上市資產大宗股權占52%,其它上市及流動資產占30%,未上市資產占18%。
控股著名企業
幾乎掌控新加坡所有重要領域,通過產權投資,淡馬錫直接擁有20多家公司的股權,參股了500多家公司,形成了一個從政府到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的龐大資本帝國。
在淡馬錫的國內資金布局中,其重點囊括了以下企業:
港務集團:100%股份,世界第二大港口運營商;
新加坡電力:100%股份,新加坡最大電力公司;
新加坡科技:100%股權,新加坡最大電子工程服務公司;
新加坡電訊:65%股份,新加坡最大的電信公司;
嘉德置地:61%的股份,亞洲最大的房地產公司之一;
新加坡航空公司:57%股份,按市值計算世界排名第二的航空公司;
星展銀行:28%股份,東南亞銀行界龍頭。
業績
自1974年成立至2007年3月31日,淡馬錫的複合股東總回報率按市場價值計算超過18%,按股東權益計算超過17%,向股東派發超過7%的平均股息。自2002年至2007年3月31日,直接投資的年複合回報率達38%。截至2007財年的財富增值為230億新加坡元,其中超過70億來自於淡馬錫的直接投資活動。
淡馬錫完成了眾多國際性投資項目及新加坡國內投資項目,參股多家公司,包括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新加坡星展集團、英國渣打銀行、韓國韓亞銀行、印度工業信貸投資銀行、印尼金融銀行、印尼國際銀行、新加坡電信、新加坡航空公司、凱德置地、海皇輪船等。
投資中國
在中國,從2002年初來乍到,2004年設立北京辦事處,到2012年淡馬錫增設直接投資中國中小企業的蘭亭公司,淡馬錫的投資領域已經不再局限於中行、建行等國有金融板塊,不知不覺中,他的投資範圍已經向中國的新興行業蔓延很多。
截止到2012年4月,淡馬錫在中國的投資已經橫跨金融、地產、交通、醫藥、機械、紡織服裝、IT等傳統與新興多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