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農商標的內涵
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或服務的提供者,為了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務與他人的相區別,而使用的一種可視性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以及這些要素的組合);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衝突。標誌按性質可分為三大類:(1)品質標誌(2)數量標誌(3)屬性、特徵的標誌。在眾多的標誌中,地理標誌專用標誌和農產品專用標誌(“綠標”)和涉農商標的聯繫最為密切。
二、地理標誌專用標誌。
目前,我們國家有3個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一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中國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二是國家質監局的“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專用標誌;三是農業部的“農產品地理標誌”。同時,商標還經常和專用標誌一起使用,能夠產生較好宣傳效果。
三、“綠標”專用標誌。
我國農業部門把“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稱為“三品”,在“三品”上分別使用標誌被人們稱為“綠標”,目前農業部管理和認證的農產品專用標誌有“無公害農產品標誌”、“綠色食品標誌”、“有機食品標誌”。“三品”和“綠標”均涉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策略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綠標”是上述標誌分類中的第一類,即“品質標誌”。
(1)綠色食品。綠色食品用以證明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的無污染、安全、優質、營養類的食品。綠色食品是中國政府主推的一個認證農產品,它有綠色AA級,和A級之分。
(2)無公害農產品。無公害農產品是指產地環境、生產過程、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的要求,經認證合格獲得認證證書並允許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誌的未經加工或初加工的食用農產品。
(3)有機食品。有機食品是一種國際通稱,是從英文Organic Food直譯過來的,其他語言中也有叫生態或生物食品等。這裡所說的“有機”不是化學上的概念,而是指採取一種有機的耕作和加工方式。有機食品是指按照這種方式生產和加工的,產品符合國際或國家有機食品要求和標準並通過國家認證機構認證的一切農副產品及其加工品,包括糧食、蔬菜、水果、奶製品、禽畜產品、蜂蜜、水產品、調料等。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屬農業部的下屬單位。該中心同時兼掛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和中綠華夏有機食品認證中心的牌子,代表農業部負責全國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與管理工作。綠色食品標誌是由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正式註冊的質量證明標誌。綠色食品標誌商標專用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保護。有機食品標誌是加施於農業部所屬中綠華夏有機食品認證中心的產品及包裝上的證明性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