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背景
2011年2月21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實施商標戰略促進經濟發展的意見》。
意見全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商標戰略促進經濟發展的意見
六政〔2011〕14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試驗區、示範園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及省政府《關於實施商標戰略促進經濟發展的意見》(皖政〔2010〕79號)精神,充分發揮商標在促進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有效提升我市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現就我市推進實施商標戰略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增強我市自主創新能力和加快推進產業最佳化升級為目標,以“主體自覺、龍頭帶動、政策扶持、合力推進”為原則,以完善商標註冊、管理、服務、保護體系為重點,加快形成“企業主體、市場導向、政府推動、社會支持”的商標發展機制,大力加強商標品牌基地建設,重點培育優勢產業商標集群,努力推進商標戰略與經濟工作的深度融合,為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規劃的實施、加速我市跨越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發展目標
到2015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商標培育、發展、保護工作機制,市場主體註冊、使用和管理商標的能力顯著增強,企業創新成果和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商標戰略對經濟發展、文化創新和社會建設的促進作用得到充分體現,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國內、國際市場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商標品牌,促進“商標強企,商標富農,商標興市”目標的實現。註冊商標數量大幅度增長,力爭新增註冊商標4000件,總數達5000件;新增地理標誌證明商標3件,總數達8件;新創馳名商標3件,總數達5件;新創省著名商標75件,總數達130件;新發展市知名商標100件,總數達150件。
三、主要任務
(一)圍繞發展壯大支柱產業和優勢特色產業,形成商標品牌集群。引導企業將商標戰略與我市產業最佳化升級相結合,重點扶持和培育黑色金屬礦採選業、化學原料及化學製品製造業、通用設備製造業、電力熱力生產供應業、皮毛羽絨製品業、飲料製造業等規模產業,加大這些行業的商標註冊和保護力度,對其中具有潛力的品牌進行重點扶持和培育,形成商標品牌集群,著力培育省著名商標35件、馳名商標2件。
(二)圍繞壯大縣域經濟,形成特色農業品牌集群。培育農副產品商標和地理標誌註冊,推進農業產業化。加強對農民、農村經濟組織和涉農企業的商標法律宣傳,重視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充分發揮十大產業協會作用,積極引導我市特色農副產品註冊地理標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提高農副產品的附加值。充分發揮商標在農業現代化、產業化中的作用,提高農業生產的市場化、規模化、集約化程度,特別是在加快糧油、畜禽、水產、茶葉、油茶等產業基地建設中的引領作用。開展地理標誌資源普查,加快地理標誌註冊工作,促進具有六安特色的自然、人文資源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推廣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識,加強對地理標誌產品特定品質的保護,發揮地理標誌在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發展中的作用,促進特色產業和區域經濟發展。重點扶持100家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商標註冊,爭創著名、馳名商標。新註冊農產品商標千件以上,新註冊地理標誌3件,培育省著名商標35件,爭創馳名商標1件。
(三)圍繞推動服務業大發展快發展,實施現代服務業商標戰略。充分利用發揮交通樞紐優勢以及旅遊文化資源,大力支持現代物流產業、金融服務、信息科技服務、旅遊業、傳統商貿、文化創意等服務業發展,引導企業積極推行服務業連鎖化、品牌化經營,創新服務產品,促進規模經營,提高競爭能力。新註冊服務業商標50件,積極培育省著名商標5件。
(四)大力建設專業商標品牌基地。大力推進區域性品牌建設,以產業特色明顯、集中程度較高的縣區、鄉鎮為主體,以合肥經濟圈、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建設為載體,建設專業商標品牌基地。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和龍頭企業共同協作,推廣使用專業商標品牌基地標識,進一步提高商標品牌資源集聚度,放大品牌集群效應,凸現區域品牌,打造產業系列品牌。
(五)加快商標品牌國際化建設步伐。以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體系為重點,推動企業積極進行商標國際註冊。支持我市骨幹企業的品牌國際化建設,加快其商品和服務向海外市場拓展。引導和鼓勵企業在國際貿易中使用自主商標,創立自主品牌,逐步提高我市自主商標商品和服務出口比例。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實施商標戰略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研究商標戰略實施工作,指導、督促、檢查有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商標戰略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考核商標戰略實施情況。各成員單位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合力推進商標戰略。各縣區政府成立相應組織,將商標戰略工作列入目標責任制考核範圍,圍繞市政府重點工作任務,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規劃,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加快推進商標戰略的實施。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營造馳名、著名商標企業發展的良好政策環境。
1、市政府對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對省工商局認定為省著名商標的企業一次性給予3萬元獎勵;對獲得地理標誌證明商標註冊的一次性給予3萬元獎勵;對中小企業進行商標馬德里國際註冊的一次性給予1000元註冊費用補貼;對辦理農產品商標註冊的農民、個體工商戶、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一次性給予1000元註冊費用補貼;對幫助企業新創中國馳名商標的市級業務主管部門由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在市級年度預算中,安排專項經費用於商標戰略宣傳培訓、專業指導、重大商標案件和專項執法行動等。各縣區政府制定相應的獎勵政策。
2.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市知名商標認定企業的商品和服務,符合政府採購規定的,予以優先採購。以中國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字號的,冠“安徽”行政區劃不受註冊資本、行業、組織形式的限制;馳名商標企業免於年檢;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市知名商標企業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發生的各種費用,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計入管理費用。
3、加強服務指導,引導企業提升品牌戰略。充分發揮工商部門在商標品牌發展中的職能作用,幫助企業做好馳名、著名、知名商標的申報,商標品牌的保護維權,品牌的經營運作等工作。指導企業制定和完善品牌規劃,搞好品牌策劃。支持企業採取商標權投資入股、質押融資、轉讓、許可等方式開展經營活動,實現商標價值的轉化、利用和提升。鼓勵企業加大對品牌宣傳的投入,擴大知名度和影響力,鞏固和提升品牌的市場地位和商標的美譽度。引導企業加強品牌文化建設,積澱商標的歷史文化價值,提高品牌的凝聚力。支持企業實施商標、商號一體化戰略和商標授權使用機制。支持金融機構開展商標權質押貸款業務,鼓勵和引導各類金融機構、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基金及社會資金加大對商標信息開發利用及商標服務的支持力度。
4、對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市知名商標企業,在有關資源要素保障方面予以優先扶持,在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科研立項、項目審批、財政貼息等方面給予傾斜。幫助有條件的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市知名商標企業申請國家的各類政策性基金。
(三)加強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1、加大商標行政執法力度。以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為核心,以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知名商標為重點,將商標保護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相結合,集中打擊嚴重侵權、群體性侵權以及大規模假冒等商標侵權行為。落實商標印製管理責任制,規範商標印製行為。拓展監管領域,積極探索在網路等新興市場中建立有效的商標維權保護制度。
2、加強商標案件執法協作。建立工商部門與科技局、經信委、文廣新局、質監局等行政執法機關的聯繫協調機制,完善智慧財產權情況交流和案件通報制度,形成統一協調的商標行政保護體制。加強商標主管部門與公安機關、司法機關之間的協作,嚴格執行對涉嫌商標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機關程式,規範案件移送工作制度,有效打擊和遏制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犯罪行為。
3、幫助企業正確使用商標。指導企業依法規範使用商標,提升企業商標自律意識,有效減少商標權利人之間權利糾紛和訴訟,依法保護利用商標合法經營行為。
(四)加強商標無形資產管理。引導企業在改制改組和組建企業集團時,將商標無形資產的運作和企業有形資產的重組結合起來,實現優勢互補。將國有企業的商標納入國有資產管理範圍,防止企業在經營、轉讓過程中商標資產的流失。
(五)組織專業培訓。建立健全“政府推動、部門主導、企業參與和社會支持”的培訓機制,切實提高商標戰略實施主體的商標業務素質。加大商標專業知識和商標實施戰略人才培訓力度,市工商局、經信委每年對各類企業相關人員進行系統培訓,加快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把商標法律法規納入培訓內容,切實提升各級領導幹部和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的商標品牌意識和專業知識;各類企業加強自身商標專業知識和人才培訓工作。
(六)加強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各種媒體,通過開闢專欄專版、刊登公益廣告、開展知識競賽、組織經驗交流等多種形式,切實加大商標知識的宣傳力度。對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和市知名商標的宣傳推介,市內媒體在費用上應給予優惠。加大商標普法教育力度,在中國小開展樹立商標意識的宣傳活動,支持高等院校有關專業開設商標課程,開展商標戰略研究。發揮輿論和社會監督作用,加大對商標侵權假冒行為的曝光力度,大力弘揚以誠實守信為榮、假冒欺詐為恥的商業道德觀念,營造實施商標戰略的濃厚社會氛圍。
附屬檔案:六安市實施商標戰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六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屬檔案
六安市實施商標戰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王安義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 劉桂華 市政府副秘書長
王啟鵬 市工商局局長
成 員: 楊敬東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陳高潮 市發改委副主任
曹士昌 市科技局副局長
劉繼中 市經信委副主任
塗成富 市財政局副局長
黃 平 市人社局副局長
武克貴 市農委副主任
餘子文 市商務局副局長
江沛東 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梁修存 市旅遊局副局長
童 琦 市法制辦副主任
陳家敏 市工商局副局長
沈 俊 市質監局副局長
宋 勇 市工商聯副主席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工商局,陳家敏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