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水證的由來
涉水證即涉水產品衛生許可證,是由國家衛生部用於審查從事涉水行業的產品衛生要求而頒發的。
涉水證說明
涉水產品申報概述
一、涉水產品申報主要有三大步驟:
(一)生產能力審核;
(二)產品檢驗;
(三)衛生廳或衛生部評審。
二、 國產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 申報單位應提交的申報資料(原件1份,複印件4份):
(一)國產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行政許可申請表;
(二)省級衛生監督部門出具的生產現場審查意見;
(三)企業標準;
(四)經認定的涉水產品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並附上檢驗申請表、檢驗受理通知書、產品說明書和採樣單);
(五)代理申報的,應提供委託代理證明;
(六)可能有助於評審的其它資料。 另附完整產品樣品 1件。大型水質處理器應提供產品照片。
三、 進口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 申報單位應提交的申報資料(原件1份,複印件4份):
(一)進口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行政許可申請表;
(二)產品材料及配方;
(三)產品質量標準;
(四)經衛生部認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並附上檢驗申請表、檢驗受理通知書和產品說明書);
(五)產品標籤(銘牌);
(六)產品說明書樣稿;
(七)產品中與水接觸的主要材料及可能對人體有危害材料的衛生安全合格證明(指衛生許可批件或者由通過計量認證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八)產品生產國(地區)允許生產銷售的證明檔案;
(九)代理申報的,應提供委託代理證明;
(十)可能有助於評審的其它資料。 另附完整產品樣品 1件。大型水質處理器應提供產品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