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一、海關企業分類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據是:《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由海關總署於2014年對外發布。
工作原則
二、海關企業分類管理工作遵循守法便利原則、統一性原則、關企合作原則和信息公開原則。
適用範圍
三、在海關註冊登記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企業、以及在海關登記的加工企業。
企業管理措施
四、新《辦法》按照自高向低的順序設定了 AA、A、B、C、D五個管理類別。其中AA類和A類企業適用相應的通關便利措施,B類企業適用常規管理措施,C類和D類企業適用嚴密監管措施。
企業設定依據
五、新《辦法》設定的五個管理類別,是按照三個層面依據而設定:
(一)根據企業遵守海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海關監管記錄,確定企業的守法及進出口行為規範程度。
(二)根據企業的經營管理狀況作為認定AA類、A類企業的重要依據。
(三)根據海關統計的企業進出口值或報關業務量作為審定AA、A類企業的入門標準。
報關企業條件
六、AA類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條件
(一)已適用A類管理1年以上;
(二)上一年度進出口總值3000萬美元(中西部1000萬美元)以上;
(三)經海關驗證稽查,符合海關管理、企業經營管理和貿易安全的要求;
(四)每年報送《經營管理狀況報告》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每半年報送《進出口業務情況表》。
七、AA類報關企業的條件
(一)已適用A類管理1年以上;
(二)上一年度代理申報的進出口報關單及進出境備案清單總量在2萬票(中西部5000票)以上;
(三)經海關驗證稽查,符合海關管理、企業經營管理和貿易安全的要求;
(四)每年報送《經營管理狀況報告》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每半年報送《報關代理業務情況表》。
八、A類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條件
(一)已適用B類管理1年以上;
(二)連續1年無走私罪、走私行為、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
(三)連續1年未因進出口侵犯智慧財產權貨物而被海關行政處罰;
(四)連續1年無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情事;
(五)上一年度進出口總值50萬美元以上;
(六)上一年度進出口報關差錯率3%以下;
(七)會計制度完善,業務記錄真實、完整;
(八)主動配合海關管理,及時辦理各項海關手續,向海關提供的單據、證件真實、齊全、有效;
(九)每年報送《經營管理狀況報告》;
(十)按照規定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註冊登記證書》的換證手續和相關變更手續;
(十一)在商務、人民銀行、工商、稅務、質檢、外匯、監察等行政管理部門和機構無不良記錄。
九、A類報關企業的條件
(一)已適用B類管理1年以上;
(二)企業以及所屬執業報關員連續1年無走私罪、走私行為、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
(三)連續1年代理報關的貨物未因侵犯智慧財產權而被海關沒收;
(四)連續1年無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情事;
(五)上一年度代理申報的進出口報關單及進出境備案清單等總量在3000票以上;
(六)上一年度代理申報的進出口報關差錯率在3%以下;
(七)依法建立賬簿和營業記錄,真實、正確、完整地記錄受委託辦理報關業務的所有活動;
(八)每年報送《經營管理狀況報告》;
(九)按照規定辦理註冊登記許可延續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企業報關註冊登記證書》的換證手續和相關變更手續;
(十)在商務、人民銀行、工商、稅務、質檢、外匯、監察等行政管理部門和機構無不良記錄。
十、屬於下調為C類企業的情形
(一)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需下調為C類的情形有:
(1)有走私行為的;
(2)1年內有3次以上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或者1年內因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被處罰款累計總額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
(3)1年內有2次因進出口侵犯智慧財產權貨物而被海關行政處罰的;
(4)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人民幣50萬元以下的。
(二)報關企業需下調為C類的情形有:
(1)有走私行為的;
(2)1年內有3次以上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或者1年內因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被處罰款累計總額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
(3)1年內代理報關的貨物因侵犯智慧財產權而被海關沒收達3次的;
(4)上一年度代理申報的進出口報關差錯率在10%以上的;
(5)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人民幣50萬元以下的;
(6)代理報關的貨物涉嫌走私、違反海關監管規定拒不接受或者拒不協助海關進行調查的;
(7)被海關暫停從事報關業務的。
十一、屬於下調為D類企業的情形
(一)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需下調為D類的情形有:
(1)有走私罪的;
(2)1年內有2次以上走私行為的;
(3)1年內有3次以上因進出口侵犯智慧財產權貨物而被海關行政處罰的;
(4)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
(二)報關企業需下調為D類的情形有:
(1)有走私罪的;
(2)1年內有2次以上走私行為的;
(3)1年內代理報關的貨物因侵犯智慧財產權而被海關沒收達4次以上的;
(4)拖欠應納稅款、應繳罰沒款項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