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近年來,哈爾濱海關在海關總署的正確領導下,在黑龍江省委省政府和各級地方黨政的關心指導下,認真貫徹“依法行政、為國把關,服務經濟,促進發展”的工作方針,打理弘揚“紮根邊疆,安心邊關,把關服務,無私奉獻”的邊關精神,求真務實,開拓創新,認真履行各項職能,為海關事業的發展發揮了應有的作用,為促進地方對外開放和經濟社會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2010年,哈爾濱海關共監管進出境貨物885.9萬噸,增長8.4%(較2009年同期,下同);監管進出境運輸工具43萬輛(架、節、艘)次,增長9.4%;監管進出境人員347.3 萬人次,增長26.7%;監管郵遞物品118萬件,增長0.5%,印刷品及音像製品94萬盤(件),增長0.7%,郵政快件24萬件,下降0.4%。
(一)加強海關監管,提高通關效率。
一是大力提高監管效能。綜合運用風險管理平台、海關廉政風險預警處置系統、監管職能運行監控系統,有效提高了通關效率。二是有效提高查獲率。創新查驗機制,推行查驗派單系統,共查獲違法違規報關單1743票,查獲率增長25.42%。三是加強對進出境運輸工具監管。做好進出境運輸工具的備案、年審、換薄工作及對運輸工具實際登船(機、車)檢查的督導工作。四是規範監管場所、監管設備管理。全面推進清理整頓監管場所工作,開展關區監管設備的績效評估,收到良好效果。五是加強對俄出口貨物監管。重點加強對對出口的服裝、鞋帽類商品的申報管理,嚴格執行出口貨物“運抵申報”的要求。六是加強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工作力度。全年查獲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138起,列全國海關第13位。七是切實發揮海關貿易管制工作在國家巨觀調控中的作用,建立了關區貿易管制聯絡員隊伍。
(二)實行綜合治稅,實現稅收突破。
2010年,哈爾濱海關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15.86億元,增長12.93%,創歷史新高。其中,徵收關稅1.54億元,增長40.97%;徵收進口環節稅14.32億元,增長10.57%。一是不斷完善綜合治稅大格局。關稅、價格、審單、稽查、緝私、財務等各部門之間通力協作,形成治稅合力,確保應收盡收。 12月10日,中俄原油管道首批進口原油在隸屬大慶海關申報順利完成,我關徵收稅款1.8億元人民幣,原油稅款的徵收會使我關區2011年稅收再創新高。二是注重稅收質量,全年稅收質量考核指標始終保持優秀。三是嚴密監控關區稅收核銷工作。建立健全稅收入庫監控工作制度,明確監控崗位職責和監控流程,設立專人專崗對關區稅款徵收入庫情況進行監控,確保了稅款足額、及時入庫。四是完善減免稅審批制度。強化監督制約機制,對隨附單據進行嚴格審核,嚴防稅收跑漏。五是加強保稅業務管理。以保稅業務監控為抓手,定期完善單耗管理參數庫,確保稅收工作不留死角。
(三)加大打私力度,保持高壓態勢。
以緝私辦案為中心,保持打擊走私的高壓態勢,切實發揮打擊走私的稅收保全和規範貿易秩序作用。2010年,共立案走私犯罪案件6起,案值811.4萬元,對16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移送起訴12人;立案調查走私行政違法案件133起,案值3696萬元,實現罰沒收入入庫205.4萬元。一是積極開展情報分析和經營工作。定期對關區的貿易形勢、走私風險情況等進行綜合分析,掌握反走私整體態勢。高度重視情報經營工作,深入挖掘案件線索,充分發揮情報先導作用。今年10月,經過近一年的情報經營和縝密偵查,我關緝私部門一舉打掉一個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犯罪團伙,查獲走私虎骨淨重35公斤,查獲虎骨數量創我關區一次查獲之最。二是認真組織開展打私專項行動。組織開展了打擊礦渣走私、毒品走私、打擊出口騙退稅等專項行動,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不斷加強緝私辦案基礎工作。修訂完善16項辦案制度和聯繫配合制度;組織開展了關區《緝私辦案系統》(JS2008)的推廣運行工作;研究細化了黑龍江省界江、界湖水上緝私執法防控體系規劃。四是做好執法監督和檢查工作,努力提高辦案質量和水平。認真做好總署督察內審緝私行政執法檢查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五是嚴格案件審查,年內無超期羈押案件和錯案發生。
(四)發揮統計作用,強化預警功能。
充分運用科學手段做好統計工作,確保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及時性。一是充分發揮數據優勢,撰寫海關統計分析。緊緊圍繞我省對外貿易發展實際和海關業務實際,撰寫統計分析96篇,其中,中央領導批示1篇;中辦採用2篇;國辦採用7篇;海關總署採用19篇;新華社採用1篇;副省長批示4篇。二是積極開展統計執法評估工作。及時評估,及時預警,做好數據支持和服務工作,切實保證了核查數據的實用性。三是做好數據對外發布和統計諮詢工作。將統計權威和數據優勢轉化為對內、對外聯絡和展示海關形象的視窗,提供及時、準確的諮詢服務。全年上報數據實現零差錯。四是順利完成總署交辦的中俄數據交換比對工作和署級課題“海關國際統計資源管理系統”的開發工作。
(五)突出風險管理,提高實戰能力。
以提高風險管理實戰套用水平為重點,進一步強化風險布控管理職能和風險參數管理職能,切實提高風險管理效能。一是積極做好參數管理工作,保障出口分類通關改革順利實施。加工、載入參數1628條,有效甄別出低風險快速放行、低風險單證審核、高風險重點審核的報關單。二是努力提高風險布控水平,有效降低執法風險。從關區業務實際出發,深入分析,確定了加強邊境小額貿易價格管理和主要進口商品實際監管為布控重點,取得了較好效果。三是全力做好直屬海關風險管理平台推廣套用工作。四是創新風險信息工作方式,提高了風險信息的實際套用效能。
(六)加大稽查力度,強化後續監管。
加強企業進出口行為監督,完善企業管理,有效提高稽查和企管效能。全年稽查企業141家(常規稽查117家,專項稽查24家),稽查補稅入庫216.1萬元人民幣。一是大力開展專項稽查。加大了對出口騙稅、出口CPU和冷凍品企業的稽查力度,針對保稅區通關的食品企業、進口馬鈴薯種植設備的減免稅企業、紅酒行業等開展專項稽查,收效明顯。二是加強企業分類管理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對49家企業進行了類別調整,促進企業守法經營。在強化措施管好企業的同時,注重對新生高類別企業的培育。三是抓好企業整頓規範工作。嚴格審核報關企業行政許可,整頓了23家報關企業,對差錯率過高的報關企業進行降級。四是加強報關員管理工作。制定了《哈爾濱海關對報關員記分考核操作規程》,開展相關崗位培訓和考核工作。
(七)加強審價工作,穩定價格水平。
發揮價格管理作用,切實穩定關區價格水平。2010年,哈爾濱關區一般貿易價格水平1.26,加工貿易內銷價格水平1.02,均處於合理區間範圍內,實現審價補稅10281宗,審價補稅額2458.09萬元。一是開展出口價格管理,維護貿易秩序。加大綜合治價力度,開展專項行動並取得較好成效。二是嚴抓涉稅商品審價,穩定關區價格水平。全年共發布進口商品平均單價表12期,為現場判斷價格風險提供參考,採取人工時時監控等手段及時掌握價格波動,適時啟動價格質疑、磋商程式,有效防控價格風險。三是加強價格信息資料庫建設,做好價格諮詢工作。四是科學設定價格風險參數,增強價格參數的指導作用。
(八)發揮優勢,規範審單作業。
充分發揮專業審單優勢,不斷最佳化審單結構,提高審單質量。2010年,關區共審核進出口報關單20.18萬份,增長13.54%,其中人工專業審單5.68萬份,增長4.18%。一是完善作業模式。進一步梳理業務流程。對照內控控制節點,科學劃定審批許可權,有效規避審單執法風險。二是加強制度建設。建立了報關單複審制度,修訂了《哈爾濱海關專業審單掛單操作規範》等9項業務制度。三是引入信息化管理方式。將內部業務審批全部通過系統流轉,全面提升審單作業管理的信息化和標準化水平。四是加強審單監控。有效使用監控手段規範企業申報行為,充分發揮對關區審單、接單現場的業務指導作用。發布《審單業務分析》12期,對關區報關單情況進行總結和分析。
海關地址
中國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現任領導
韓森
哈爾濱海關黨組書記、關長男,1963年10月出生,漢族,陝西西安人,中共黨員,本科畢業,現任大連海關黨組副書記、副關長(正廳局級),二級關務監督。1985年7月入關參加工作,1996年1月起先後任長春海關行郵處副處長、長春海關保稅處副處長、長春海關隸屬臨江海關黨組副書記、副關長,2000年5月起先後任長春海關隸屬臨江海關黨組書記、關長、長春海關機關服務中心主任、蘭州海關黨組成員、副關長,2003年11月任蘭州海關黨組書記、關長(副廳局級),2006年11月任蘭州海關黨組書記、關長(正廳局級),2007年8月掛職西安市委常委、副市長、 市政府黨組成員 (正廳局級),是中央第三批赴陝掛職鍛鍊幹部2009年12月30日西安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市長陳寶根的提議,免去韓森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出任大連海關黨組副書記、副關長(正廳局級)。2011年8月19日出任哈爾濱海關黨組書記,關長(正廳局級)。
常松濤
哈爾濱海關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男,漢族,1953年生於黑龍江訥河,中共黨員,大學普通班畢業,二級關務監督。1969年參加工作,1976年從事海關工作,歷任哈爾濱海關駐機場辦事處主任(正處級)、哈爾濱海關貨管處處長、哈爾濱海關現場業務處處長、哈爾濱海關黨組紀檢組長。
分管監察室、督察內審處,聯繫牡丹江、密山海關。
楊更順
哈爾濱海關黨組成員、副關長男,漢族,1955年生於黑龍江黑河,中共黨員,本科學歷,二級關務監督。1975年參加工作,1985年從事海關工作,歷任黑河海關副關長、綏芬河海關副關長、饒河海關關長、哈爾濱海關副關長兼任綏芬河海關關長。
分管風險管理處、現場業務處、駐港口辦事處、駐郵局辦事處;聯繫撫遠、同江海關。
齊亞洲
哈爾濱海關黨組成員、副關長兼緝私局局長男,漢族,1962年生於江蘇省豐縣,中共黨員,黨校研究生班畢業,二級警監。1980年參加工作,1985年從事海關工作。歷任哈爾濱海關稽查處副處長、同江海關關長、撫遠海關關長、哈爾濱海關緝私局副局長、局長、哈爾濱海關副關長兼任緝私局局長。
主持緝私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法規處,聯繫虎林、饒河海關。
楊建國
哈爾濱海關黨組成員、副關長男,漢族,1952年生於遼寧大連,中共黨員,本科學歷,二級關務監督。1968年參加工作,1976年從事海關工作,歷任大連海關行政處副處長、調查處副處長、處長、大連海關調查局副局長、局長、哈爾濱海關副關長。
分管稽查處、財務處、關務保障處、機關服務中心;聯繫佳木斯、富錦、羅北海關。
曾馬凱
哈爾濱海關黨組成員、副關長男,漢族,1955年生於江蘇淮陰,中共黨員,大學普通班畢業,二級關務監督。1970年參加工作,1980年從事海關工作。歷任杭州海關調查處副處長、處長、杭州海關保稅處處長、舟山海關關長、杭州海關加工貿易監管處處長、哈爾濱海關副關長。
分管價格信息處、綜合統計處、駐機場辦事處;聯繫東寧、開發區海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一)主要職責:1、協助關領導研究擬訂關區發展規劃和綜合性改革方案並組織推動;
2、研究起草總關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和綜合性請示、報告、領導講話、會議檔案等重要文稿;
3、組織參與署級、關級課題研究工作;參與地方政府組織的課題研究工作;開展政策理論研究工作;
4、協助關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建立和維護總關機關日常工作秩序和關內外聯繫;
5、協調劃分海關業務分工和總關各部門職責分工;
6、按照《海關公文處理細則》和《海關總署機關發文規程》要求,結合關區實際情況研究提出關區公文處理的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規範關區公文處理工作;審核以哈爾濱海關和哈爾濱海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各類文電;
7、管理文電的收發、運轉、催辦、查辦、文印、歸檔。掌管總關印章並負責對刻制各類公章審核登記;
8、指導和協調關區文檔、保密工作;
9、負責本關各類別檔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10、研究提出關區性會議管理辦法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關黨組會、關務會、關長辦公會等關內綜合性會議和關區綜合性會議的會務管理工作;
11、組織落實地方領導和關領導批示、各類綜合性會議、收文等各項督促檢查工作;
12、研究提出關區政務信息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辦各類哈關信息、簡報的編髮工作;
13、研究提出關區新聞宣傳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辦總關新聞發布工作;
14、協助口岸部門研究提出對外開放口岸規劃、規範,組織推動“大通關”工作,參與對外開放口岸驗收工作;
15、研究提出關區政務信息化管理辦法和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總關機關政務信息化工作;16、研究提出關區政務值班和處置突發事件等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辦總關值班管理工作;
17、組織、管理、指導關區開展外事工作,擬定外事工作計畫、答覆隸屬海關外事請示;
18、負責總關機關因公出國人員的手續審核、護照辦理及管理工作;
19、負責關區業務協調工作;
20、負責總關機關接待工作;
21、負責關區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推動;
22、負責哈爾濱海關志書、年鑑的組織編寫工作;
23、參與關區風險管理工作的組織推動;
24、參與反恐工作;
25、辦關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內設機構及編制:
內設機構共6個:政研室,秘書科、宣傳科、文檔科、外事科、接待科。(三)人員編制17人。辦公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
綜合統計處
(一)主要職責:1、開展進出口貨物貿易統計和海關業務統計,編制關區進出口貿易統計和海關業務統計資料;
2、負責關區報關單資料庫數據質量和日常業務管理,建立數據信息共享平台,為關區各部門提供數據信息服務;
3、負責管理關區進出口經營單位編碼資料庫,按規定審核、上報編碼資料庫內容;
4、負責統計數據的職能管理,監督執行數據審核、查詢、更正的操作規範,檢查和考核本關區各有關業務部門和業務環節的統計數據質量;
5、開展進出口貿易統計分析和業務統計分析;
6、實施統計監督,對進出口狀況進行動態監測,實施預警分析及巨觀風險分析;對業務數據進行監控分析和執法評估分析;
7、負責關區報關單證的職能管理;
8、管理和發布本地區進出口貿易統計資料,提供海關統計諮詢服務;
9、負責關區內各有關業務部門、業務環節之間的統計業務協調;
10、研究、開展統計業務培訓。
(二)內設機構。
共3個:綜合業務科,統計分析科,統計科。
(三)人員編制10人。
辦公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
法規處
(一)主要職責:1、負責在關區轉發並貫徹執行國家、總署及相關部、委、辦、局制定的法律、法規及與進出口商品管制政策有關的規章制度;
2、負責關區規範性檔案及總關內部規章制度的制定、審核、廢止和清理工作;
3、負責受理隸屬海關的行政複議案件和關區應訴案件;
4、負責指導和檢查關區各單位、各部門的規範執法和制度落實情況,指導和檢查關區內各業務現場對進出口管制政策的執行情況。發揮法制監督的作用;
5、負責解答關區各單位、各部門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制方面的疑難問題,答覆並協助解決各現場部門在執行進出口貿易管制政策中遇到的疑難問題,負責貿管政策的日常對外諮詢工作,對難以解決的問題負責請示總署政法司;
6、負責關區對外法制宣傳和法制教育、貿易管制培訓的組織、協調、檢查;
7、負責組織關區法律輔助決策機構,為領導決策提供法律保障和智力支持;
8、負責同與法制工作相關地方廳、局、委、辦進行聯繫和溝通,以便於全面、有效地開展關區內的法制工作;
9、負責統一管理關區對外法律事務,規範關區對外出證等事項;
10、負責組織、協調關區法制理論研討工作;
11、負責按照總署要求和總關相關職能部門申請對海關參數資料庫進行維護;
12、負責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
13、負責完成上級海關法制部門和總關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參數維護職能管理。
(二)內設機構。
共2個:綜合業務科、法制應訴科。
(三)人員編制6人。
辦公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
關稅處
(一)主要職責: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關稅政策,依據總署的有關規定,制定關區稅收征管方面的各項規定、規章制度、作業流程及操作辦法,推動關區稅收征管工作的規範化管理;
2、按總署要求,及時反饋關區稅收征管工作情況,處理和向總署請示稅收征管工作的疑難問題;
3、依據總署下達的年度稅收計畫,擬定關區稅收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向總署反饋關區稅收計畫完成情況;
4、管理和維護各項稅收征管業務數據;
5、為關綜合治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關區綜合治稅工作的組織和落實;負責對各隸屬海關和本關有關處室的徵稅部門對稅收政策及有關規定的貫徹執行以及稅收征管工作進行監控、督促、檢查、指導和評估;提出和調整涉及稅收征管方面的風險布控要求和建議;
6、依據總署有關規定,負責解釋各項政策性減免稅規定,負責擬定具體操作規程,監督、指導關區各類減免稅審批工作;負責本關各項政策性減免稅審批工作,對關區各關初審的內外資項目引進設備減免稅審批進行複審;
7、負責關區邊境貿易(邊境小額貿易和邊民互市貿易)的稅收政策的管理;
8、負責關區貫徹實施總署商品歸類工作規章制度,監督和管理關區商品歸類差異率工作,對關區商品歸類工作提供指導、監督和評估;提供歸類諮詢服務,受理預歸類申請並做出預歸類決定;對商品歸類方面的疑難問題進行專業認定或按規定程式上報;開展歸類數據分析工作,評估歸類風險,確定風險目標,為確定重點商品和進行重點後續歸類稽查提供依據;
9、負責關區有關商品送檢化驗工作的審核、指導、監督和檢查等職能管理工作;
10、對關區構成整車特徵的汽車零部件進口實施職能管理;
11、組織對關區加工貿易業務實施海關監管,並對監管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評估;負責協調與加工貿易有關的事宜,管理加工貿易契約備案資料的異地傳輸;按規定核定和適時調整本關區內加工貿易企業料件單耗、損耗標準;對加工貿易備案和結案數據、進口料件和出口成品通關數據的平衡狀況進行動態監控和綜合統計分析,提出和調整審單輔助決策參數及通關風險布控的要求和建議;
12、負責關區保稅倉庫和出口監管倉庫的審批工作;
13、負責關區政策性退稅的審核工作;
14、負責對關區緝私案件的稅款核算工作;
15、負責關區貫徹實施總署進出口商品原產地規則和關區原產地認定管理工作;
16、負責各項稅收政策的對外解釋,協助本關法規部門處理關區內有關納稅爭議、商品歸類、減免稅審批和加工貿易等方面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事宜;
17、開展關區稅收統計和稅源分析工作,定期向各所屬海關通報稅收征管動態信息;
18、負責制定本處的各項工作制度、工作職責及工作安排並組織實施;
19負責關區關稅會議的組織和籌備工作;配合人教部門開展涉及稅收征管業務的專業培訓;
20、負責本處人員的廉政建設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
(二)內設機構。
共3個:綜合業務科,減免稅審批科,加工貿易管理科。
(三)人員編制12人。
辦公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
監管通關處
(一)主要職責:1、組織落實總署制定的關於物流監控的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及作業流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評估;
2、組織實施對監管場所、進出境運輸工具及所載貨物的實際監控和查驗工作;
3、對艙單、運輸工具動態、查驗記錄數據及各類海關監管場所存放貨物的通關及備案數據進行動態監控和綜合分析,提出調整審單輔助決策參數及通關風險布控的要求和建議;
4、按總署規定的各項監管要求,參與口岸開放驗收或對在非口岸設立海關監管點以及各類海關監管場所的前期審核和驗收;
5、負責監管職能運行監控系統的授權管理和選擇查驗系統的參數維護等職能管理工作;
6、負責關區進出境人員和行郵物品監管的職能管理工作;
7、負責關區常駐機構和常駐人員申請進境物品、定居旅客自用物品、駐外使館人員自用物品、留學回國人員購買自用物品的職能管理;
8、制定關區進出境行李、郵遞物品、印刷品和音像製品的操作細則並負責組織實施;
9、負責關區免稅商品監管的相關職能管理工作;
10、負責關區物流監控信息化管理及監管檢查技術設備的職能管理;
11、負責涉及通關作業改革項目業務和技術方案、通關方式、作業流程等的研究論證、組織協調、研發推廣等工作;
12、負責組織開展對通關作業整體效能的監控評估,並及時報告或反饋評估分析結果等工作;
13、負責實施便捷通關措施企業的審核報批管理,組織實施敏感物項出口管制的快速查控及通關突發事件的管理,並及時報告查控和處置結果等工作;
14、負責H2000通關管理系統相關崗位授權和監管方式、關區代碼的審核報批管理等工作;
15、負責對協勤武警的工作聯繫等職能管理工作。
(二)內設機構。
共3個:監管一科,監管二科,通關管理科。
(三)人員編制15人。
辦公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
審單處
(一)主要職責:1、負責按照各有關業務職能部門的管理規定和要求,組織開展電子審單、專業化集中審單和報關單的分類集中覆核工作,管理和指導本關區各業務現場接單審核及稅費徵收工作;
2、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與申報管理、審單作業、接單審核、出證管理等相關的規章制度的實施,組織研究或制定具體操作規程;
3、負責審單作業的通道管理及維護,組織開展對審單作業、現場接單審核和稅費徵收工作的績效分析評估,並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措施;
4、負責審單作業、現場接單審核和稅費徵收過程中疑難問題專業認定以及職能部門監控聯繫事項的集中提交、分發處理與反饋管理,並根據職能部門的專業認定決定進行處置;
5、負責開展審單作業過程中的風險分析及審單作業流程、報關單數據的監控分析,並按照規定要求提出處置意見;
6、負責審單作業中刪改單、滯報金減免、非政策性退稅、補稅及擔保等特殊事務的管理和諮詢;
7、負責參與涉及 H2000 審單作業系統的修改、測試、運行維護、應急處理和授權管理;
8、其它與審單作業職責和管理相關的工作。
(二)內設機構。
共2個:審單科,監控科。
(三)人員編制12人。
辦公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
稽查處
(一)主要職責:1、負責制定關區年度稽查工作計畫, 監督、檢查、指導關區稽查工作;
2、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檢查關區一般貿易稽查工作、減免稅貨物、保稅貨物的稽查和貿易調查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對關區內進出口企業的常規稽查工作;
4、負責組織和指導跨關區的專項稽查工作及聯合行動;
5、負責及時分析關區進出口商品動態, 組織開展涉稅商品的價格稽查工作, 根據關稅等部門的價格後續跟蹤稽查要求進行價格跟蹤稽查,並及時向要求價格稽查的部門反饋稽查結果;
6、負責完成總署交辦的重點企業、重點商品的專項稽查工作;
7、負責提供稽查業務報表、數據和信息;
8、負責報關單位的報關資格審查、報關註冊登記、變更、註銷、撤銷等管理工作,頒發註冊證書、年檢、報關備案、報關權布控、檔案管理及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9、負責關區臨時進出口貨物單位的臨時註冊登記工作;
10、負責報關員報關資格審查、註冊、變更、註銷、吊銷等管理工作,制發報關員證件、年檢、報關備案、報關權布控、報關員記分管理、報關員業務培訓(非資格考試培訓)、檔案管理及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11、負責建立、維護關區信用企業檔案資料庫,對企業實行信用管理;
12、負責關區企業分類管理工作,承擔企業分類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受理企業分類工作中的申訴。同時負責對關區企業管理工作規範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13、指導、協調建立區域性報關協會,聯繫協會開展有關業務活動,監督報關服務市場運行情況;
14、負責電子口岸入網資格審查;
15、負責對註冊企業進口付匯IC卡資格審查。
辦公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
風險管理處
(一)主要職責:1、根據總署制訂的風險管理工作制度、工作程式、工作方法和標準,制訂相關工作規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檢查關區內執行情況;
2、牽頭研究制訂關區風險管理的工作規劃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3、負責指導、檢查和協調關區風險信息工作,歸口管理風險信息的發布,並負責相關風險信息的採集、加工整理等工作;
4、負責關區風險管理平台套用的授權管理,指導和協調有關業務和技術部門開展風險管理信息平台的套用管理與維護工作,包括協調研究提出平台套用的新需求,對平台信息數據維護、參數維護等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和監督,通報維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5、組織和協調本關各有關部門和關區各隸屬海關開展關區綜合風險分析與研究,提出階段性風險管理的工作重點和具體措施,並為通關作業提供有效的風險信息支持;
6、組織、協調本關各有關部門和關區各隸屬海關開展各領域風險識別、分析與評估、風險處置方法、手段、工具的研究與工作交流,建立健全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標準;
7、研究和組織開展企業或行業守法測量、商品風險測量,組織和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針對特定企業的守法評估工作;
8、負責本關區和跨關區風險處置的協調管理工作,包括組織實施通道判別式、預警式通關風險布控措施,對預定式布控措施實施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以及負責關區風險布控系統的業務套用管理與維護等工作;
9、對關區內風險處置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監控,組織開展關區風險管理各方面工作績效的綜合分析與評估,並根據有關規定或程式研究提出關區風險管理工作的獎懲措施建議;
10、組織、協調開展關區內與風險管理有關的業務、技術培訓,以及內外工作和信息交流;
(二)內設機構。
共1個:風險管理科。
(三)人員編制15人。
辦公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
緝私局
(一)主要職責:1、負責組織落實關區反走私工作責任制,指導關區緝私部門開展緝私工作;
2、負責關區反走私形勢分析工作,全面掌握關區反走私鬥爭形勢,為領導決策、通關監管、緝私辦案提供服務;
3、負責組織指揮關境內涉嫌走私犯罪、走私行為和違規案件的查緝工作;
4、負責承辦緝私局自查和其他有關部門移交的涉嫌走私犯罪、走私行為和違規案件;
5、負責所轄緝私警察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有關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工作;
6、負責受理與查辦走私案件有關的申訴、複議、應訴等工作;
7、負責對轄區走私犯罪、走私行為、違規案件的統計、綜合分析工作;
8、負責承辦總署緝私局和哈爾濱海關交辦的重大走私案件和相關工作;
9、負責關區掃黃打非、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反走私綜合治理等工作的協調、管理;
10、負責協調與地方有關執法部門的關係,共同開展緝私工作;
11、負責建立、完善與執法和行政管理等有關的工作制度;
12、負責管理警用裝備、科技設備等工作。
(二)內設機構。
共5個:辦公室,政治處,偵查處,法制處,查私處。
(三)人員編制42人。
辦公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
技術處
(一)主要職責:1、制定並實施本關區科技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2、制定並實施本關區技術管理規章制度;
3、指導、組織、協調、檢查本關各單位的科技工作, 綜合、研究、反饋本關區科技工作情況;
4、負責總關機關及隸屬海關的計算機系統及內、外部網路的總體規劃、方案設計、具體實施和維護管理;
5、確保計算機主機系統、網路系統及各類套用系統的正常運行和安全,負責關區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管理;
6、負責關區內各類計算機軟體的統一開發、移植、推廣、維護和計算機授權管理;
7、負責總關機關及隸屬海關通信網路的開發、建設,指導關區各類通信設備運行維護工作的開展;保障總關各類通信設備的正常運行。
8、負責總關機關及隸屬海關的區域網路信息安全認證系統運行監控和審計;
9、負責總關機關及隸屬海關信息安全、海關防偽技術、檢查技術、物流監控技術等制度落實、檢查及培訓,物流監控系統的研發建設、運行維護;
10、負責總關機關及隸屬海關計算機、網路、通信、檢查、防偽技術總體規劃的設計、實施及所有技術設備的選型、論證、購置、引進、安裝、調試、培訓、套用、維護、管理及調配;
11、負責總關機關及隸屬海關各項技術工程的論證、實施及驗收,重大重點工程的可行性報告與總體技術方案向總署匯報;
12、負責總關機關及隸屬海關科技經費、設備的申請、分配、管理和使用;
13、協助人事部門辦理關區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等管理工作。
(二)內設機構。
共5個:檢查技術科,計算機套用科,系統網路科,通訊科,信息安全科。
(三)人員編制22人。
辦公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
人事教育處
(一)主要職責: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海關總署關於幹部人事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負責貫徹落實海關工作人員錄用、職位分類、競爭上崗、考察、考核、獎懲、任免、交流、迴避、退休、辭職辭退、申訴控告和管理監督等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3、負責海關工作人員檔案管理;
4、負責管理海關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及職能配置;
5、負責管理海關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關銜晉升、社會保險和職稱評審工作;
6、負責海關工作人員派往國外工作、留學、培訓、考察和出國探親的政審、報批及與有關部門的聯絡等管理工作;
7、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總署關於教育培訓工作的各項政策規定,制定相應的培訓計畫,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工作;
8、負責組織開展崗位培訓、任職資格培訓、關銜晉升培訓及其他各種政治、業務培訓;
9、負責聘任專、兼職教師以及專、兼職教師隊伍的管理工作;
10、負責協助海關院校招生,接待組織海關院校學生實習、教師現場實踐,選派兼職教師和輔導員;
11、負責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2、負責海關離休、退休、退職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
13、負責組織實施海關報關員執業資格等各類資格考試;
14、負責與地方各級人事部門的聯繫溝通。
(二)內設機構。
共5個:工資編制科,人事科,教育培訓科,保衛科,老幹部科。
(三)人員編制10人。
辦公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
財務處
(一)主要職責:1、負責研究制定關區各項經費收支、稅費上繳、財務會計、基本建設、固定資產以及車船裝備等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負責關區各項海關經費、緝私警察經費、基本建設資金、住房公積金等預、決算審核上報及關區分月用款計畫上報工作;
3、負責關區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及罰沒財物的匯總上報工作;
4、負責關區行政性收費票據的需求計畫上報、保管、發放工作;
5、負責關區車船裝備的需求計畫的審核上報、調撥、驗收入庫工作;
6、負責上報關區制服需求計畫、組織制服量體發放工作;
7、負責關區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組織組織開展資產清查;負責總關機關房屋建築物的產權及住房支出改革工作;
8、負責關區銀行帳戶(不含服務中心及經濟實體)管理工作;
9、負責總關機關各項經費、緝私警察經費、稅費、基本建設資金、工會、學會、數據分中心的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工作;
10、負責對各隸屬海關各項經費、稅費、緝私警察經費、基本建設等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內設機構。
共4個:稅費科,財務科,資產裝備科,經費科。
(三)人員編制12人。
辦公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
政工辦
(一)主要職責:政工工作職責
1、負責關區的思想政治工作。宣傳、貫徹、落實黨中央、海關總署和關黨組關於思想政治工作的指示精神;緊緊圍繞黨組的中心工作和關區業務、行政工作的實際,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的形式、方法;制定思想政治工作的規劃,確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點;
2、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檢查關區思想政治工作,掌握關員思想動態,開展經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動態分析;
3、負責關區準軍事化紀律部隊建設、基層建設、文明建設、文化建設工作的組織、規劃、指導、檢查、考核、驗收工作;
4、總結、發現、培養和樹立先進典型,推廣先進經驗;
5、負責關區文化體育建設和凝聚力工程建設,做好關區各項大型文體活動的籌劃、組織和落實工作;
6、圍繞黨組中心工作,承辦黨組和政治部及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關黨委工作職責
1、負責關區黨建工作,宣傳、貫徹、落實各級黨組織關於黨務工作的指示精神,緊緊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和關區黨建工作的實際,研究黨建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形式和方法,確定黨務工作的規劃和黨務工作的重點;
2、掌握黨委、黨支部的組織狀況,根據需要提出黨支部的劃分和調整意見;
3、做出組織工作計畫、建議,檢查督促黨支部過好組織生活,對組織生活情況定期作出總結;
4、了解和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提出黨課教學計畫,對黨員進行思想和紀律教育,組織開展“爭先創優”活動,收集和整理黨支部和黨員的先進事跡,提出表揚、獎勵先進黨支部和優秀共產黨員的意見;
5、制定發展黨員計畫,負責組織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提出發展黨員意見,辦理接受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手續;
6、組織指導基層組織的改選、初選等具體工作;
7、負責黨員統計工作,接轉黨員組織關係,按時收繳黨費,定期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在政工網頁上公布黨費標準。
機關工會工作職責
1、在機關黨組織和上級工會組織的領導下,承辦機關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工作,執行大會的決議,主持工會日常工作;
2、依法維護職工民眾的合法權益。機關工會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黨政工聯席會議、工會主席聯席會議等形式,組織職工民眾參與機關內部事務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積極促進政務公開,積極推進政治文明建設,保障職工民眾民主權利的實現;
3、機關工會應當聽取和反映職工民眾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職工說話辦事,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涉及機關職工民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通過多種方式和途徑,實施“送溫暖”工程,開展職工互助合作,幫助困難職工;
4、緊密圍繞部門中心工作開展活動,結合部門的主要任務,積極配合機關黨政有關部門,動員和組織機關職工民眾開展提合理化建設、業務培訓和技能練兵等活動;
5、配合機關黨組織教育職工民眾提高思想道德、職業道德水平,努力學習科學文化和法律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開展適合機關特點的文化體育活動,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推動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努力倡導和推進機關文化建設,深入開展機關“建家活動”,真正把工會組織建成廣大職工民眾信賴的“職工之家”;
7、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按規定上繳經費,管理好工會財產;
8、搞好機關工會組織建設,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實現機關工會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和法制化,推動工會工作民眾化、民主化進程,加強對基層工會組織工作的指導,加強會員的會籍管理工作;
機關團委工作職責
1、積極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機關黨委、上級團委的有關決定和指示精神,加強對團員青年的思想教育,使青年關員在思想上、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帶領青年積極參加“兩個文明”建設,廣泛開展創建“青年文明號”和“文明視窗”活動,努力發揮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
3、加強團的組織建設,不斷提高戰鬥力;
4、積極組織民眾團體開展活動。
婦聯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基層單位婦女委員會組織;
2、針對婦女特點和結合本單位實際,開展“巾幗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等創建活動,弘揚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為構建和諧家庭獻計獻策;
3、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加強婦女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學習;
4、配合政工部門,開展針對性和實效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5、協助黨委、黨組培養選拔優秀女幹部。
(二)內設機構:無。
(三)人員編制5人。
辦公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
督察內審處
(一)主要職責:1、負責貫徹執行《海關督察審計工作規定》等規定、辦法,負責關區督察審計工作;
2、依據總署的有關規定,制定關區督察審計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辦法,推動關區督察審計工作的規範化;
3、負責組織、協調對關區行政執法常規督察和專項督察工作;
4、對隸屬海關、有關業務部門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情況實施督察;
5、負責關區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工作;
6、根據關長的委託,開展對隸屬海關關長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7、負責關區基本建設工程、維護修繕工程項目的審計工作;
8、負責總關各部門的大項開支審核工作;
9、負責開展對緝私警察行政執法常規檢查和專項督察工作;
10、負責聯繫配合審計署派駐機構對關區實施的外審事宜和與地方審計機構的聯繫;
11、負責對隸屬海關監審部門的督審工作進行業務指導,配合人教部門對關區兼職督察審計員進行業務培訓;
12、完成總署、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內設機構:無。
(三)人員編制5人。
辦公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
監察室
(一)主要職責:1、檢查海關單位遵守和貫徹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海關總署規章、規定、決定、命令及本單位各項工作制度中的問題,開展執法監察工作;
2、受理對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
3、調查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對重要案件和問題,及時向上級監察機構和本單位主管領導報告;
4、在黨組(黨委)和紀檢組(紀委)的領導下,組織協調本單位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5、開展反腐倡廉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6、協助本單位主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
7、匯總上報本關區的監察工作情況;
8、完成上級監察機構和本單位主管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無。
(三)人員編制8人。
辦公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
現場業務處
(一)主要職責:1、受理轄區內設立海關監管倉庫、保稅倉庫及其它海關監管場所的申請,初審、轉報,辦理註冊備案手續,並負責日常管理;
2、負責對轄區內監管區域、場所及監管倉庫的實際監管;
3、負責辦理轄區內企業進出境貨物轉關業務及回執核銷;
4、辦理轄區內01、19、22場地進出口貨物現場接單審核/徵收稅費等手續;
5、按規定許可權和程式受理、審核、審批(轉報)企業的擔保、滯納金減免、滯報金減免、溢短徵稅的退補稅、修改、刪除報關單數據等申請;
6、負責簽發22場地受理的企業進出口報關單有關結匯、退稅報關單證明聯;
7、負責對01、22場地受理的進出口報關單及隨附單證和其它海關作業單證的理單、歸檔和保管工作;
負責外國常駐機構進出境辦公用品、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出境自用物品征免稅審批、留學回國人員購買國產小汽車的審批;
8、負責轄區內火車站進出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及分離運輸行李的征免稅審批手續和查驗、放行工作;
9、負責對轄區內各家免稅店免稅外匯商品及免稅外匯商品保稅倉庫的監管工作;
10、負責轄區內保稅和加工貿易監管工作;
11、負責現場調研、收集、加工整理並上報有關風險信息,開展風險分析,實施風險布控;
12、根據有關職能部門的授權,承辦有關業務。
(二)內設機構。
共3個:加工貿易監管科,通關科,駐車站辦事處。
(三)人員編制20人。
辦公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
駐郵局辦事處
(一)主要職責:1、負責轄區內進出境郵遞物品的監管工作;
2、負責轄區內印刷品、音像製品的監管工作;
3、負責轄區內進出境快件監管工作;
4、負責關區1922場地視窗報關工作;
5、負責打擊郵運渠道的走私違法行為;
6、負責本部門業務統計工作;
7、負責收集、加工整理和上報風險信息,開展風險分析;
8、負責海關作業單證的理單、歸檔、保管工作;
9、負責及時上報有關監管信息動態;
10、負責內部人員業務培訓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設工作;
11、負責制定本部門各項規章制度、作業流程及操作辦法並組織實施;
12、負責對辦公設備、檢查設備的簡單維護和管理;
13、負責與其他業務處室之間的業務協調聯繫配合;
14、負責與相關部門的工作聯繫和配合;
15、辦理有關業務諮詢。
(二)內設機構。
共4個:綜合業務科,監管一科,監管二科。
(三)人員編制16人。
辦公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
駐港口辦事處
(一)主要職責:1、負責辦理鐵路運輸、公路運輸和江運進出口貨物(開發區海關監管範圍除外)的轉關、查驗、放行、結關工作;
2、負責對所轄海關監管區域、各類海關監管場所實施實際監管;
3、負責結(付)匯和出口退稅報關單證明聯的簽發工作;
4、負責收集、加工整理和反饋上報風險信息,開展風險分析和布控工作;
5、負責協助開展驗估作業;
6、負責超期未報關貨物的清理工作;
7、負責進出口報關單、隨附單證及其他海關作業單證的理單、歸檔工作;
8、負責承運海關監管貨物的運輸企業駕駛員(汽車)的日常管理工作;
9、負責協助緝私部門做好走私、違規案件的查緝工作;
10、負責有關監管業務統計數據的上報工作。
(二)內設機構。
共3個:綜合業務科,查驗科,物流監控科。
(三)人員編制14人。
辦公地點:哈爾濱市先鋒路14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6:30
機關服務中心
(一)主要職責:1、根據國家、地方及海關總署有關政策、法規及規定,研究擬定後勤服務和經營工作規劃,提出貫徹落實意見;
2、負責機關車輛保障服務。負責駕駛員安全教育和年審換證等項工作;
3、負責本關機關辦公大樓和幹部職工住宅的物業管理。負責關產辦公用房、生活用房及各類建築物修繕和維修;
4、負責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的非貿易性經濟實體的經營。負責本關閒置房屋的租賃管理;
5、負責職工醫療服務;
6、負責關區業務單證的保管和發放;
7、負責機關服務中心內部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文檔管理及財務管理等項工作;
8、負責哈爾濱海關授權的其他資產的使用、管理及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共6個:綜合業務科,車管科,生活接待科,經營科,採購科,財務科。
(三)人員編制18人。
辦公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
哈爾濱電子口岸數據分中心
(一)主要職責:1、承辦本地區政務卡、企業卡的錄入、製作等項工作;
2、負責本地區電子口岸套用項目及聯網企業的技術支持、操作培訓、熱線值班,及時收集、報告項目運行情況及各方反映;
3、辦理本地區電子口岸系統服務業務;
4、負責本地區用戶集中託管伺服器的運行、維護管理;
5、推動、承擔黑龍江地方電子口岸平台建設開發任務;
6、承辦數據中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無。
(三)人員編制5人。(事業編制)
辦公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
關務保障處
(一)主要職責:1、研究擬訂哈爾濱關區裝備設備發展規劃、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2、負責擬訂哈爾濱關區各類裝備設備的配備計畫和分配方案並組織實施;
3、研究擬訂哈爾濱關區實物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4、指導和協調哈爾濱海關後勤服務工作;
5、承辦本單位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內設機構及編制。
內設機構共4個:綜合業務科、裝備一科、裝備二科、資產管理科。
(三)人員編制15人。
辦公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88號 辦公時間:8:30—11:3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