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五)負責省人大、省政協和市人大、市政協交市政府的有關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 (七)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和市政府辦公廳電子政務系統的建設運行和電子政務工作。 (十)負責市委、市政府信訪工作,辦理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職責調整

劃出的職責:將市政府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劃給市民防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研究各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督促檢查各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五)負責省人大、省政協和市人大、市政協交市政府的有關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
(六)負責推進、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全市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七)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和市政府辦公廳電子政務系統的建設運行和電子政務工作。
(八)負責市政府新聞事務工作,負責協調、指導、督促全市政務信息的匯集、上報和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員的培訓工作;協助市委宣傳部開展對外宣傳工作。
(九)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助處理各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負責市委、市政府信訪工作,辦理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十一)負責對所屬單位貫徹執行上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二)指導各區政府辦公室的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辦公廳內設信訪局和督查議案室2個副處級機構、 16個正科級職能機構。
(一)秘書處
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廳文秘和電子公文系統管理;負責文電收發、辦理和印鑑管理;負責辦公廳保密、檔案、公文核稿、文印和機要通信工作;負責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文秘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和市政府辦公廳電子政務系統的建設運行和電子政務工作。
(二)一處
負責承辦市政府全體會議、組織全市經濟工作會議等全市性重大會議;負責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主持召開的市政府專題會議及其他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市長的文電辦理、講話稿的起草或審改、各種會議的記錄和會議紀要的撰寫、市長日常工作的服務、市長活動和調研的聯繫安排等。
(三)二處
負責市委常委副市長主持召開的市政府專題會議和其他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市委常委副市長的文電辦理、工作報告和講話稿的起草或審改、各種會議的記錄和會議紀要的撰寫、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等日常工作的服務,以及市委常委副市長有關活動和調研的聯繫安排等。
(四)三處
(五)四處
(六)五處
(七)六處
(八)七處
(九)八處
負責分管副市長主持召開的市政府專題會議和其他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分管副市長的文電辦理、工作報告和講話稿的起草或審改、各種會議的記錄和會議紀要的撰寫、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等日常工作的服務,以及分管副市長有關活動和調研的聯繫安排等。
(十)新聞信息處
負責市長活動、市政府重點工作和市政府重要會議的新聞策劃、新聞聯絡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市政府新聞發布會的組織、策劃;負責市政府新聞發言人的有關新聞聯絡工作及其新聞稿件的審查和修改工作;負責市政府常務會等重要會議的新聞發布會工作;負責協調、指導、督促全市政務信息的匯集、上報和全市政府系統信息員的培訓工作;協助市委宣傳部開展對外宣傳工作。
(十一)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辦公室、紀檢監察處)
負責辦公廳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老幹部服務和黨群、機關工會工作;負責紀檢和監察工作。
信訪局
(十二)信訪接待處
負責接待來訪民眾;負責辦理民眾給市委、市政府的來信;負責辦理國家、省、市領導批示件和省信訪局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對民眾來信、來訪反映的重要情況進行調查並參與協調;負責市長接待日相關工作;協調、指導各區政府、市政府有關單位處理群體性上訪事件;負責重要信訪信息的收集、研判、上報工作;負責信訪數據統計工作。
(十三)信訪督查處
負責信訪公文的起草審核、印製、歸檔和管理;負責國家、省、市領導批示信訪件的督查督辦;負責重點信訪事項辦理情況的檢查、協調和指導;負責應由本級政府複查覆核信訪事項的辦理;指導全市複查覆核信訪業務工作;負責聯繫信訪督查專員工作;負責信訪調查研究、總結經驗等相關工作;負責信訪材料的綜合分析;負責信訪宣傳工作;負責處理市信訪聯席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總值班室(市長專線辦公室)
負責市政府 24小時值班工作和市長專線電話的接聽及相關事項的受理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
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的指示;負責各區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值班情況的督促檢查。
督查議案室
(十五)政務督辦處
負責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對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領導同志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批示進行跟蹤督辦和情況上報工作;負責協調全市的督查工作;負責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工作目標的組織制定、檢查落實、績效考評等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全市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六)建議提案處
負責省人大、省政協和市人大、市政協交市政府的有關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督促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做好市人大和市政協的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一)人員編制
核定市政府辦公廳行政編制74名。其中:正副秘書長8名,辦公廳副主任 1名,秘書處、一處、二處、三處、四處、五處、六處、七處、八處、新聞信息處、組織人事處各4名,信訪局12名(局領導 2名,信訪接待處、信訪督查處各 3名,總值班室 4名),督查議案室 9名(室領導 2名,政務督辦處 4名、建議提案處3名)。
(二)領導職數
部門領導 9名,其中: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1名,副秘書長 7名,辦公廳副主任 1名。信訪局長(副處級)1名,督查議案室主任(副處級)1名。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32名,其中:秘書處、一處、二處、三處、四處、五處、六處、七處、八處、新聞處各2名,組織人事處3名,信訪局5名(副局長1名,信訪接待處、信訪督查處各 1名,總值班室 2名),督查議案室 4名(副主任1名、政務督辦處2名、建議提案處1名)。 非領導職數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核定。
五、其他事項
(一)管理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二)管理市政府接待辦公室、市檔案局、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市政府駐廣州辦事處、市地方史志辦公室、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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