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縣公安局

浦江縣公安局

浦江縣公安局是浦江縣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 是浦江縣人民警察的領導和指揮機關,主管浦江公安工作,受浦江縣縣委和縣政府的雙重領導,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縣委、縣政府及上級公安部門的指示,部署、指導、檢查、監督全縣公安工作。

主要職責

浦江縣公安局 浦江縣公安局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縣委、縣政府及上級公安部門的指示,部署、指導、檢查、監督全縣公安工作 。

2、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研究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對策措施。

3、組織偵察危害國內安全的案件,對境內外敵對勢力、反動社團、黑社會組織進行偵控和基礎調查。

4、負責全縣各類刑事案件、經濟犯罪案件的偵破和禁毒、緝毒等工作。

5、維護全縣社會治安秩序,依法制止和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以及特種行業、公共場所;組織、協調對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6、主管全縣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按有關法規規定的許可權,組織實施對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

7、組織和實施消防管理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8、指導並依法監督全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9、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對全縣公共信息網路實施安全監察。

10、管理縣看守所、縣拘留所;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11、組織實施對來浦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和其他警衛對象的警衛工作以及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安全保衛工作。

12、組織實施全縣公安科技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負責技術防範工作和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的管理。

13、負責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管理工作。

14、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公安政治工作、公安隊伍建設的路線、方針、政策;負責全縣公安隊伍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以及民警的教育培訓;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民警隊伍違法違紀案件。

15、協助金華市武警支隊和消防支隊抓好駐浦武警、消防部隊建設。

16、領導並指導林業等公安機構的業務工作。

17、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和其他事項;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

<!--end-->

內設機構

政治處

政治處是負責縣公安局黨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辦事機構和負責公安隊伍建設的行政職能部門 。

紀委

紀委是負責查處和審理違反政紀的案件,提出對民警的違紀處分建議和解除行政處分的建議。

監察室

監察室是縣公安局行政監督工作職能部門。

督察隊

組織實施對全縣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對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現場執法、執勤情況進度督察。

審計室

負責縣公安局審計工作。

辦公室

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負責檔案簽收傳閱、發文、檔案管理等工作;全局文秘工作,信訪接待工作。

指揮中心

規劃管理全縣公安110報警指揮系統建設;了解和掌握各類治安動態,及時收集、報告有關社情和公安信息;受理民眾報警,指揮和協調各部門、各警種的警力,及時對報警情況進行處置;協助局領導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災害事故;受理民眾投訴。

法制科

負責制定有關執法方面的規章制度,指導和審核縣局制定的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案件審核指導監督工作。

信息通信科

負責全局公安科學技術和公安信息化發展工作。

後勤科

負責全局公安工作經費的計畫、申報、分配工作,負責全局基建、民警裝備、車輛管理、後勤保障工作。

辦證中心

負責辦證及出入境管理工作。

刑偵偵查大隊

負責全縣刑事偵查工作。

禁毒大隊

負責全縣禁毒工作。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負責全縣經濟犯罪工作。

治安大隊

負責全縣治安工作。

巡警大隊

負責全縣巡邏保衛,重大事件的處置工作。

交通巡邏警察大隊

管理全縣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

看守所

負責對被羈押的人犯實行監管、警戒、教育和生活保障工作。

派出所

縣公安局的派出機構。

保全服務公司

公安局自收自支、自主經營的保全服務公司。

考服中心

負責駕照的考試工作。

領導班子

縣委常委、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陳偉通主持本局全面工作。聯繫仙華派出所。
局黨委副書記、政治委員 徐紅偉 協助局長分管政工、紀檢、辦公室、後勤科、國保大隊、駕駛員考試服務中心、安通公司和工、青、婦、團工作。聯繫浦陽派出所。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祝朝暉 協助局長分管治安大隊、巡特警大隊、辦證中心(出入境管理科、行政審批科)、保全公司和消防大隊工作。聯繫浦南派出所。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鄭列賢 協助局長分管刑偵大隊、經偵大隊、禁毒大隊、看守所(拘留所)和武警浦江縣中隊工作。聯繫黃宅派出所。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郭旭生 協助局長分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大隊、信訪辦、交警大隊工作。聯繫白馬派出所。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陳士范 協助局長分管指揮中心(情報信息中心)、法制科、信息通信科(網警大隊)和科技、保密工作。聯繫石馬派出所。
局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 張 傑 協助局長分管警協、體協、考核辦工作,協管工、青、婦、團工作。主持政治處全面工作。聯繫城東派出所。
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吳勝建 協助局長分管紀委、監察室、警務督察大隊、審計室工作。主持本局紀委全面工作。聯繫鄭家塢派出所。
局黨委委員、浦陽派出所所長 陳賢鋒 主持浦陽派出所全面工作。
局黨委委員 交警大隊大隊長 賈國鋒 主持交警大隊全面工作。聯繫平湖派出所。

辦公地址

浦江縣浦陽街道人民東路128號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