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流動資產的項目繁多,但從審計的角度看可將其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實物資產,如貨幣資金、存貨等,一類是非實物形態的資產,如短期投資和各種債權等。
1.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是否真實存在,帳實相符,並為企業所實際擁有;
2.各項收支或增減業務是否合法,記錄是否完整;
3.存貨計價是否正確,計價方法的採用前後期是否一致,如有變動,變動是否合法合理;
4.流動資產項目在會計報表上反映是否恰當。
主要意義
流動資產審計在財務審計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通過審計,可以對流動資產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做出評價,對流動資產結存數額的真實性和正確性予以證實,有利於保證其在會計報表反映上的恰當性,有利於保護流動資產的安全完整,揭示違法犯罪行為,促使流動資產的充分有效利用,有益於不斷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審計程式
流動資產審計一般遵循如下程式:
1.評審流動資產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分析判明企業流動資產內部控制制度的可信賴程度,據以確定進一步審計的範圍,重點,程式和方法。
2.驗證流動資產賬面餘額的真實性和正確性,揭示企業少計、隱瞞或虛記流動資產情況,保證會計資料的可信性。
3.審查流動資產增減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正確性,揭示企業流動資產增減變動中存在的問題,保證流動資產的正常運行。
4.審查流動資產管理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揭示流動資產保管中存在的問題,保證流動資產安全完整和充分利用。
5.審查流動資產在會計報表上反映的恰當性,以利於報表使用者運用會計信息,作出正確的判斷和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