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關於公路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二)負責組織實施新建公路和改建公路工程的招投標、工程管理、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
(三)負責區範圍內國省道路的養護與管理。
(四)負責區範圍內國省道路的日常小修保養、大中修及水毀搶修、公路綠化、沿線設施維修等工作。
(五)負責區範圍內國省道公路工程項目許可,建控區管理,公路路產路權的保護,實施公路巡查,保持公路安全暢通。
(六)負責公路系統行業管理,依法對有關公路的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職責1、根據上級有關方針、政策和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辦公制度、規定和程式,並組織落實。
2、組織有關局召開的公路系統全面會議的籌備工作。
3、負責上級有關黨政檔案的收發、登記、傳真、保管、核稿、立卷、歸檔工作。
4、起草全面性的工作總結、報告、部署意見和重要檔案,整理綜合性的匯報資料,審核以局名義上報下發的正式檔案。
5、負責綜合宣傳、新聞報導、信息調研等工作。
6、負責局務會議、局辦公會議的組織工作和記錄工作,編寫會議紀要、督促、檢查、催辦會議事項的貫徹執行。
7、制定保密措施,嚴格保密制度,做好機要檔案收發、傳閱、保管、清退、核銷和立卷歸檔工作。
8、負責行政後勤保障、車輛管理、維修、油耗統計和駕駛員安全管理工作。
9、負責局機關辦公及生活設施的新建、擴建、改建和維修等工作。
10、負責全局公路系統民眾來信來訪的登記、接洽、轉辦、催辦事宜和來局辦公人員接待聯絡工作。
11、負責局機關的安全衛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2、負責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科職責
1、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思想政治工作。
2、負責黨務管理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協助黨委積極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指示決定,結合公路工作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3、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4、負責職工教育工作,不斷提高職工政治和業務素質。
5、根據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制定普法計畫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見和方案。
6、負責組織協調有關人員的培訓和證件發放工作。
7、建立健全各類人事檔案、人員名冊,負責各類人事、勞資統計、報表工作。
8、負責辦理全局各類人員的工資變動、轉正、定級、套改工資等手續及工資、津貼的審核發放。
9、負責辦理職工調入、調出、畢業生分配、退伍兵安置等手續,負責辦理職工離退休和內退手續以及職工辭退、退職手續。
10、負責全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上、聘用和考核及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和聘用制幹部管理工作。
11、負責辦理職工養老保險繳納手續,建立健全繳納台帳。
12、嚴格按照標準和範圍,做好服裝的購買,發放工作。
13、負責局黨總支印鑑管理,並做好監印工作。
14、完成局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 三)計財科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規,堅持各項規章制度,對各部門、科室的財務工作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
2、負責及時編報各項會計報表,做好各種業務資料的彙編工作,並及時歸檔,搞好會計分析,當好領導參謀。
3、負責全局和局直各部門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及執行情況的考核工作。
4、加強財務管理,堅決貫徹養護資金專款專用的原則,按計畫和工程進度及時撥款,加強固定資金、流動資金、專用資金等各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搞好固定資產的增減調撥、報廢處理工作,保證賬實相符,對局所屬各部門進行財務稽核檢查,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政策和業務水平。
5、加強成本管理,搞好成本核算,定期開展經濟活動分析,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6、按規定辦理票據領取和繳銷工作,及時審核上繳票據,經常對財務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
7、搞好固定資產的清查和核算,防止資產的損失、流失等,對資產的盤盈和盤虧及時反映和進行賬務處理。
8、負責財會人員對口業務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業務人員的工作能力,做好財務人員的技術職稱評定工作。
(四)養護處職責
1、貫徹執行公路管理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公路養護管理方針、政策、規定、辦法,並結合實際情況擬定實施辦法。
2、負責公路路基、路面和橋樑構造物及其附屬設施的養護技術管理,及時總結養護工作的經驗和組織養護新技術的推廣套用。
3、組織年度、季度、每月公路養護質量檢查,參加“創建文明行業”活動檢查評比,並力爭奪杯。組織每月例會,進行養護工作經驗交流。
4、負責提出公路養護年、季質量計畫,協助有關科室編制小修保養計畫。
5、負責制定中、小修工程實施意見和對實施中、小修工程進行全面管理。
6、貫徹公路綠化政策,編制公路養護綠化計畫,負責公路行道樹栽植撫育。
7、充分合理利用養護費用,路況質量不斷提高。
8、負責公路水毀搶修,橋樑防洪的督促工作,並及時向領導提出水毀搶修措施,組織重大水毀搶修。
9、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養護機械的使用管理。
10、負責公路路況普查和登記工作。
11、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養護工的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防汛和交通戰備工作。
(五)路政大隊職責
1、貫徹執行《公路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負責行使公路路政管理權,維護路產路權,保障公路安全暢通。
2、負責挖掘、占用公路等涉路工程的報審,並負責監督實施。
3、負責公路損壞和侵權案件的調查、處理。參與有關應訴和訴訟活動。
4、負責路政業務建檔立卷、票證管理、辦公自動化、統計報表、信息反饋等工作。
5、負責路政管理人員資格審查、著裝監督、檢查及裝備器材的管理、發放、註銷工作。
6、負責路政管理費用的預算和計畫安排,以及賠(補)償費收取情況的監督管理。
7、負責公路及公路附屬設施用地確權。
8、負責制訂路政管理工作計畫、考核指標。
9、負責路政管理人員業務培訓、素質教育和考核。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 六)安全科職責
1、負責監督指導全局的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機制、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技術操作規程。
3、組織本單位安全生產檢查,督查事故隱患整改,協助解決安全生產問題,督查全局對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決定、法律、法規及標準的執行情況。
4、組織指導安全會議、教育、培訓、宣傳工作,總結推廣安全先進經驗。
5、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分析、報告、處理和申報。
6、負責對在建工程實施安全監督以及未進行工程項目的前期安全監理。
7、開展安全工作經驗交流,組織安全管理創新活動,對安全管理先進部門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8、負責並督促各部門搞好各類機械設備的管理工作。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指導基層安全工作
(七)機務科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機械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並組織認真實施。
2、辦理機械設備的調撥、調度、改裝、改造、更新、封存和報廢。
3、推廣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會同有關部門,對機務管理人員進行多種形式的技術業務培訓。
4、對機械設備定期組織檢查、評比,推廣先進經驗,開展評選“紅旗設備”和“優秀操作手”等活動。
5、做到機械設備管理科學化、標準化、制度化。並積極探索新的管理方法。
6、 開展節能降耗活動,積極推廣節能新技術、新產品,總結節能經驗,表彰先進。
7、做好各機械駕駛員的資格審查工作,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杜絕責任傷亡、重大機械事故。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處理,並建立事故檔案。
8、定期匯總上報機械設備管理報表。
( 八)工會職責
1、貫徹落實《工會法》,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工會的指示,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接受局黨委的政治領導,圍繞單位工作目標,開展工會工作。
2、根據職代會條例規定,負責籌備、組織、召開職代會,負責職代會日常工作。
3、發動職工開展勞動競賽,提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等活動。
4、負責組織職工搞好民主管理,健全民主管理制度,開展建設“職工之家”等活動。
5、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向黨委反映職工思想情緒、意見和要求,並進行交流分析,提出解決建議。
6、做好勞動契約的簽訂和職工的勞動保護、職工福利等工作,組織開展文娛、體育活動。
7、負責全局女工計畫生育工作。組織安排職工健康體檢、扶貧幫困、節日慰問等工作;
8、建立經費審查監督制度,收好、用好、管好工會經費。
9、承辦局領導和上級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法制科職責
1、負責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制定與實施普法工作規劃。
2、負責公路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檢查。
3、負責指導全局契約文本、規範性檔案及涉路案件的審核,為局提供法律技術諮詢和顧問工作。
4、負責涉及公路的訴訟事務和糾紛調解工作。
5、負責局公路執法人員的資格、培訓、審核工作。
6、負責落實社會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團委工作職責
1、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黨委、上級團委的各項指示。
2、做好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學習及團的組織建設。
3、圍繞局黨委的中心工作,發揮青年突擊隊作用,組織團員青年開展各項活動。
4、積極教育引導青年向黨組織靠攏,為黨組織輸送新鮮血液。
5、完成上級團委交辦的各項工作。
6、完成局黨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十一)工程處職責
1、對所承擔的施工任務負責,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具體的管理規定和實施辦法,對工程項目有關人員進行組織,對施工進行科學管理與指導,確保所承接工程的質量和進度達到目標要求,控制成本費用。
2、全面控制施工項目的工程質量、進度、和安全,協調工程施工、監理、設計的工作關係,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工程大檢查,及時通報結果。
3、負責對施工新工藝、新技術引進與推廣,對工程處技術人員、施工人員進行技能培訓管理。
4、對工程項目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杜絕責任事故發生。
5、負責對施工管理人員定崗定責、制定獎懲制度,獎罰分明。
6、對工程項目的工程質量、生產進度、經濟效益及工程缺陷修復等進行全方位的監控。
7、配合好各科室、部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