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縣國家稅務局

7、稅源管理科。 1、文田分局。 2、三都分局。

機構概況

泰和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現縣局機關設有7個股室、1個稅源管理科、1個納稅評估科,1個辦稅大廳和1個信息中心,下設稽查局和文田、三都、沙村3個分局,服務全縣22個鄉(鎮)和2個綜合墾殖場的2730戶納稅戶稅收征管工作,2008年完成稅收收入17864.7萬元,2009年入庫稅收收入26508.36萬元,2010年入庫稅收40950萬元。 全縣國稅系統共有幹部職工109人,平均年齡46.8歲,其中,研究生學歷4人,在讀研究生碩士學位2人,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占49.09%,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占93.64%,取得中級以上職稱和執業資格的占40%。

機構設定

泰和縣國家稅務局於1994年9月成立,現設9個內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3個稅務分局、1個事業單位。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制定局機關和系統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計畫;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督促檢查、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信訪、保密、保衛、調研、政務信息和外事工作;負責稅收宣傳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等行政事宜;指導辦公自動化工作;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負責擬定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和接待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房產管理、職工醫療保健等工作。
2、人事教育股。負責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乾任職培訓的組織工作;負責本級領導幹部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擬離任幹部的離任審計工作計畫,確定審計內容,運用審計成果;辦理出國、出境政審及相關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幹部學歷教育、業務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機關工作秩序管理考核工作。
3、監察室。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局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作風建設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
4、收入核算股。負責編制、分配稅收計畫,組織並檢查稅款入庫工作;實施稅收計畫和統計工作制度;對稅收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負責稅源調查和測算,進行稅收能力估算和稅收負擔分析;實施稅收票證管理制度;負責經費、財務、基本建設、物資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組織內部財務審計、離任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收支核算及管理;負責大宗物品政府採購工作。
5、稅政法規股。負責實施流轉稅及車輛購置稅等稅種政策和徵收管理制度;負責增值稅防偽稅控推廣和管理工作;負責實施所得稅政策和徵收管理制度;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涉外稅收法律法規;實施反避稅調查和處理跨國稅務事項;負責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業務;防範騙取出口退稅;對出口企業退稅進行業務指導;負責稅制改革和完善稅收管理體制有關政策的調研;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辦理重大稅務案件的處罰聽證;辦理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負責稅法普及??ぷ鰨桓涸鶿笆罩捶ㄔ鶉沃頻目己恕⒔背凸ぷ鰲?
6、徵收管理股。負責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負責稅務登記、征管質量考核、納稅申報、納稅評估管理及稅收征管資料管理;負責個體工商戶、集貿市場、農村稅收征管;負責納稅服務、納稅信用等級管理;實施普通發票管理制度;負責組織綜合徵管軟體推廣和套用工作;負責稅務代理監管工作。
7、稅源管理科。負責泰和縣範圍內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負責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組織稅源監控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發票核查;負責征管資料管理以及漏征漏管戶清理。
8、納稅評估科。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納稅評估的工作制度及工作部署;負責本局範圍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所得稅重點企業的具體納稅評估工作,省、市局下發的重點評估企業的納稅評估工作;組織開展行業、區域性或重點稅源專項納稅評估工作;推廣套用評估軟體,及時報送納稅評估案例及相關材料,做好其它有關納稅評估工作。
9、辦稅服務廳(納稅服務科)。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調解稅收爭議;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辦理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金稅發售、報稅稽核和受理減免申請等各種涉稅事項。
(二)稅務分局
1、文田分局。負責沿贛江兩岸的萬合、塘洲、沿溪、馬市、蘇溪5個鄉鎮和武山、甘化廠兩個縣級墾殖場的稅收征管工作。
2、三都分局。負責碧溪、橋頭、禾市、螺溪、石山、南溪六個鄉鎮的稅收征管。
3、沙村分局。負責河東沙村、冠朝、灌溪、苑前等十鄉鎮的稅收征管。
(三)直屬機構
稽查局負責貫徹實施稅務稽查規章制度負責納稅評估發現的涉嫌偷騙稅案源的查處工作;負責稅收舉報案件的受理、上級交辦、轉辦及有關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作”協查系統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四)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負責對信息數據的分析及管理;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構建和管理計算機網路;維護網路安全;管理和維護信息設備、軟體和綜合資料庫;負責“金稅工作”的網路暢通、數據管理和技術工作;參與組織套用軟體的推廣及技術培訓工作;協助稅控器具的鑑定和推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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