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涵義
關於“美術”,法文《拉魯斯普通名詞大辭典》定義為“指建築、造型藝術和符號藝術(雕塑、繪畫、版畫),有時指音樂和舞蹈”。中文《辭海》指出:“通常指繪畫、雕塑、工藝美術、建築藝術等。歐洲十七世紀開始用這一名詞時,泛指具有美學意義的繪畫、雕刻、文學、音樂等,以別於具有實際用途的工藝美術。”
歷史變遷
美術院從王家繪畫與雕塑學術院(1648)、王家音樂學術院(1669)及王家建築學術院(1671)發展而來,1803年始用今名,1805年從羅浮宮遷至馬扎蘭宮,即位於塞納河左岸的法蘭西學院。
機構職能
美術院的職責是為保護、發展與弘揚法國多元藝術財富作貢獻。因此它在一般教育中培養對藝術的興趣,在專業學校中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並以建立交流與合作關係的方式,為國際藝術關係的發展提供幫助。
除此之外,美術院還負責管理其藝術財富,尤其是由捐獻與遺贈所成立的基金會,它要按照捐獻者和遺贈者的意願,對博物館進行行政管理並以各種獎項扶持藝術家。
組成部分
美術院共分為八個部分:(一)繪畫;(二) 雕塑;(三) 建築;(四) 版畫;(五) 音樂作曲;(六)自由院士;(七) 電影和聲像藝術(1985年增設);(八)攝影(2005年增設)。
院士名額
美術院共有57名院士,但2009年4月1日的實際數目是48名,空缺9名,有16名外籍合作院士和45名通訊院士。
華人院士
在美術院繪畫組有兩名華人院士:朱德群(1997年入選)和趙無極(2002年入選)。在外籍合作院士中有著名建築設計師貝聿銘(1983年入選)。
院士象徵
美術院院士有一件墨綠色金線繡花的燕尾服和一把由院士自己設計的佩劍。
權力構成
2009年美術院權利核心成員為:
持久秘書:阿赫耨•兜特利沃(Arnaud d'HAUTERIVES)
主席:昂杜瓦呢•繃塞(Antoine PONCET)
副主席:豪熱•戴裏白赫(Roger TAILLIBERT)